溺水急《救 这个常》见错误不要再犯了
嬉水消暑、骤雨积水,均可能潜藏致命危机,溺水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风险。伴随盛夏高温与汛期水量增大,溺水事件的发生频率显著攀升。
为有效遏制溺水悲剧的频发,公众亟需强化急救素养,系统掌握科学规范的溺水急救方法,在紧急关头做到冷静应对、精准施救。那么,面对溺水者,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采取行动?首先,有必要厘清“溺水”的基本概念。
从医学角度看,溺水是指因液体进入气道而引发呼吸障碍的病理过程,可细分为非致命性淹溺与致命性淹溺两类。若淹溺者被成功救起、呼吸得以恢复,则被界定为非致命性淹溺;反之,若因淹溺直接或间接导致死亡,则属于致命性淹溺。简言之,界定标准在于是否发生死亡——存活即非致命,死亡即为致命。
美国野外医学会对此作出进一步阐释:“当人体气道完全没入液面之下(即淹没状态),或水花溅至面部(即浸湿状态)时,均可引起呼吸功能受损。然而,若将淹没与浸湿统摄于同一概念框架内,则易与大量针对冷水浸泡的救援与生存研究相混淆——后者更侧重于低体温症的应对,而非溺水本身。”通俗而言,人体完全沉入水中方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溺水;仅身体浸于水中、面部保持于水面之上,虽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呼吸障碍,却不能与溺水划等号。
溺水发生初期,人体会本能地屏住呼吸,此阶段内溺水者不断将水吞咽入胃。随着屏气时间的延续,机体逐渐陷入缺氧状态。此时,反射性喉痉挛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水分进入肺部,但呼吸需求终将压倒一切,水仍会被吸入气道深处。研究显示,多数成年溺水者肺内液体量约为150毫升,这一容量(相当于每公斤体重2.2毫升)足以诱发严重的全身性缺氧反应。
不论肺内积水多少,亦不论吸入的是海水抑或淡水,在临床视角下,诸类情形并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共同病理基础均为缺氧。因此,若能及时逆转缺氧状态,便有望阻止心搏骤停的演进。不少溺水者在心跳停止前,会因低氧血症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此时通过有效通气纠正缺氧,对于挽救生命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关于溺水的权威指导主要源自美国野外医学会及国内专家共识类文件,下文将据此梳理各项指南中的救治精要。溺水急救可划分为水下复苏与水上复苏两大环节,后者亦常被称为初期复苏。
溺水造成的主要生理损伤源于缺氧,故快速逆转缺氧是复苏工作的核心靶点。水中复苏即指在水环境中为溺水者实施通气支持,但胸外按压则不适用于水下操作——在水中,施救者与被救者均难以完成有效按压,故此类尝试应坚决杜绝。仅当施救者经过充分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及装备保障,能够在水下安全高效地执行通气操作时,才可考虑实施水下通气。
谈及水上复苏,许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往往是“控水”这一概念。然而,对溺水者施以倒挂、拍背、按压腹部等控水手段的做法,实为不妥之举。
水上复苏应遵循心肺复苏与气道优先的双重原则。在初期复苏阶段,若忽视气道管理,持续缺氧将大大降低患者存活几率;此外,不当的人工呼吸手法可能延误救治时机,并诱发胃胀气、增加肺部误吸风险。因此,施救者应将焦点置于建立并维持畅通气道之上,同时尽量给予最高浓度的氧气,若有条件,可借助机械设备辅助患者呼吸。
对于非专业施救人员而言,若未经培训、无法或不愿实施人工呼吸,单纯的胸外按压仍不失为值得推荐的替代选择。但需特别强调,在溺水复苏中,仅靠胸外按压可能不足以挽救患者生命——这一策略仅适用于未具备专业技能的普通施救者。而专业救援人员则应优先处理气道、呼吸及正压通气:先检查溺水者意识与呼吸状态,使其平卧于坚硬地面,采取仰头抬颏法确保气道畅通,随后实施5次人工呼吸,继以30次胸外按压,再行2次人工呼吸,如此循环交替推进。
鉴于氧气在缺氧救治中的关键作用,即便在缺乏专业设备的条件下,若能获取任何形式的供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或氧气袋等,对患者生存均具有重大意义。复苏过程中,建议自始至终以最高浓度供氧。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虽为临床常见救治设备,但需明确:虽然缺氧是溺水者死亡的主因,长时间低氧血症亦可能引发心脏损伤,且溺水者心律变化常由心动过速逐步过渡至心动过缓乃至停搏,然而室颤在溺水人群中的发生率不足10%。因此,AED的应用应置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之后,前两者才是溺水急救的首选策略。
关于腹部冲击法,即所谓的控水法,无论在2014、2019还是2024年版的美国野外医学会指南中,均未被推荐用于溺水救援。海姆立克博士本人亦曾一度倡导在溺水者中推行该法,其初衷是认为必须先从气道清除吸入水分方能保证有效通气。诚然,少量水吸入肺部可能引发肺不张等并发症,但在急救现场,真正亟待解决的通常是水阻塞气道所致的缺氧问题。此时贸然使用腹部冲击法,反而可能延误通气时机、延长缺氧时间。
因此,在溺水复苏过程中,应通过规范吸引技术清除上气道内水分及呕吐物,而非依赖腹部冲击法。此外,复温同样不容忽视——溺水多伴随重度体温流失,这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存率与神经系统恢复质量。然而现实操作中,复温往往被施救者忽略。
文末附上国内外主流指南对溺水急救措施的推荐汇总表,供读者学习对照。至此,溺水基础知识及核心急救技术已悉数呈现。相信各位已清晰认识到,面对溺水者时施救的正确路径,同时也应意识到,民间流传的控水法并未获得医学界认可。溺水救治的第一要义,始终是畅通气道、保障氧气供给。一言以蔽之:在水中有能力时给予通气支持,在岸上则遵循气道通畅、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的A-B-C顺序稳步推进;若条件受限,切勿将宝贵时间耗费在寻找除颤器或清除分泌物等次要环节上,更不可迷信所谓控水法。永远铭记——复温对于溺水者同样至关重要。
食用油开封超2个月易变质?医生提(醒:)别让“健康油”变“隐患油”
中新网成都7月24日电(何美锟)日常烹饪中,食用油堪称不可或缺的基石,然而其“保质期限”却往往被大众所忽视。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时习惯于仔细查看瓶身标注的生产日期,但在开启使用之后,却常将大桶油品随意搁置于灶台一侧,常常数月方才见底。近日,四川省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主治医师宋怡接受采访时警示,看似澄澈透亮的油液,若开封后长期存放,极易发生氧化变质,而长期摄入这类劣变油脂,将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宋怡提醒,食用油一旦开封,最好能在两个月内彻底用完。她指出:“不少家庭青睐购买大容量油桶,但由于消耗速度缓慢,一桶油往往可以存放半年有余,这其中蕴含的变质风险不容低估。”为此,她建议那些用油量较少的家庭,不妨优先选择小规格包装,以缩短储存周期,从而有效降低油脂酸败的概率。
那么,普通市民又该如何审视自家厨房中的食用油是否已悄然变质?宋怡表示,通过观察油体色泽与嗅辨气味,即可做出初步判断。
据宋怡介绍,正常状态下的食用油应呈现清亮透明的质感。她补充道:“一旦发现油体变得浑浊不清,或油壶内出现不明沉淀物、黑色斑点,乃至有微小虫类滋生,便需警惕变质可能已然发生。”
此外,气味也是不可忽视的鉴别线索。若油品散发出俗称的“哈喇味”,或带有酸腐气息、苦涩味道,则大概率表明油脂已进入酸败阶段,不宜再行食用。
“油脂在脂肪酸败的过程中,不仅营养成分大幅流失,还会生成若干致癌性物质。长期接触这些有害成分,将显著提升多种癌症及慢性疾病的罹患风险。”宋怡强调,若短时间内大量摄入变质油脂,还可能直接刺激胃肠道,诱发恶心、呕吐、腹部绞痛、腹泻等急性症状,一旦出现上述不适,应立即前往医院接受诊治。
实际上,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便捷的储油习惯,正悄然加速食用油品质的劣变进程。
宋怡指出,不少人为了取用方便,会将大桶油分装至小型油壶中,但若这些分装容器缺乏定时清洁,反复使用过程中极易滋生大量细菌,从而推高食用油变质风险。对此,她特别提醒:“用于分装的小油壶,务必做到定期彻底清洗。”
与此同时,将油品随意摆放在灶台边缘,同样是常见的加速变质误区。宋怡解释,灶台周边长期处于高温环境,而高温恰恰会大大加快油脂的酸败反应速度。基于此,她建议:“食用油应尽量储存在避光、阴凉的场所,远离高温干扰,以保障油品品质的稳定。”
龚孟(建当选山西长治市市长,原市长陈向阳)同日官宣被查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届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正式投票选举,龚孟建同志被推选为新一任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与此同时,山西省纪委监委也于当天对外披露了重要消息:长治市委前副书记、市政府前党组书记及前市长陈向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案件目前正在推进中。
回顾此前动态,7月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上正式任命龚孟建为长治市副市长,并决定由其代理市长职务。该次会议还批准了陈向阳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市长职务的申请。据长治电视台当晚公开报道,这一系列人事调整已顺利完成法定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5月22日19时29分,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境内的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突发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这场灾难最终造成82人遇难、2人失踪以及128人不同程度受伤的惨重后果。事故发生后,5月23日晚,长治市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详情及救援进展,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向阳在发布会上公开鞠躬致歉,表达对遇难者及家属的深切歉意。
本次人事变动及案件调查,紧随该起安全事故之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溺水急《救这个常》见错误不要再犯了嬉水消暑、骤雨积水,均可能潜藏致命危机,溺水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风险。伴随盛夏高温与汛期水量增大,溺水事件的发生频率显著攀升。为有效遏制溺水悲剧的频发,公众亟需强化急救素养,系统掌握科学规范的溺水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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