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停药后超八成人{群体重反弹!“网红减肥针”别迷信}
为了追求理想的瘦身效果,不少人选择借助药物手段来加速进程。被冠以“躺着也能瘦”美誉的减肥针剂,凭借注射便利、效果显著的卖点,迅速抢占市场,取代了传统节食和运动方案,成为诸多减重人群趋之若鹜的首选方式。然而,一些绕开正规医院专业评估、擅自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并自行注射的消费者,却遭遇了恶心、呕吐等副作用,令日常生活饱受困扰,更有极端案例出现急性胰腺炎或胆囊病变等严重后果。那么,这类减肥针是否适合所有人?其中又潜藏着怎样的风险隐患?
事实上,市面上多款减重注射针剂已陆续获批上市,且均被严格划归为处方药范畴。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本为人体肠道自行分泌的肠促胰素,其核心功能涵盖降低血糖、抑制食欲等。目前,国内经批准用于临床减重的此类针剂产品已逾六款。
尽管不同药物在靶点选择、适用对象及减重力度上各有差异,但常见不良反应却高度相似,包括恶心、腹泻、呕吐、便秘、消化不良、疲劳感、低血糖以及腹部不适等。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并非个别人的特殊体质反应,而是由药物作用机制所决定的普遍现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所有GLP-1受体激动剂类减肥针均为处方药,具备严格的适用指征与禁忌条件,使用前必须经由医生全面评估个体身体状况。任何违规购买或盲目注射的行为,都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风险。
对体重正常者而言,强行借由药物让身体进入“低耗模式”,代价往往远超预期收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陈玲指出,若干特定人群严禁使用此类药物:曾罹患甲状腺髓样癌或具有相关家族史者;存在多发性内分泌腺瘤2型病史或家族史者;有胰腺炎病史或反复发作胰腺炎者;以及患有严重胃肠道疾病者,均不推荐使用。此外,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因缺乏用药安全性数据,亦应避免尝试。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同样无法保证用药安全。
针对市面上热门的几款减肥针,国内外医学界已展开大量研究,证实“打一次永久瘦”纯属幻想。国内临床数据显示,停药后半年内,约80%至90%之使用者体重会逐步回升至用药前水平,同时伴随体重下降而改善的血糖、血压等代谢指标也将随之逆转。
许多未经医生评估便自行用药的人群,在体重快速下降后亦未咨询专业意见便仓促停药,待体重反弹又再度注射,如此往复,陷入“用药—反弹—再用药”的恶性循环。这类体重剧烈波动将对机体造成显著冲击,虽脂肪量减少,但体脂率反而上升,最终导致代谢损伤,部分人更出现情绪起伏和心理焦虑等问题。
中日友好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尹晓强调,药物仅在减重强化阶段起到辅助作用,用药后的关键,在于能否坚持结构化的生活方式调整,这才是决定体重反弹速度与幅度的根本因素。
具体而言,应把药物带来的饱腹感转化为持久饮食习惯,减少精制糖、油炸食物及精加工主食摄入,同时增加优质蛋白、粗粮和绿色蔬菜比例,稳定每日热量缺口,并主动提升基础代谢率。运动方面,建议每周累计至少150分钟有氧活动,可依个人作息灵活分配次数;同时配合无氧训练,以防肌肉量明显流失。
当体重达到目标后,须由医生指导逐步减量乃至停药,让身体慢慢适应新的平衡点。无论在用药期间还是停药之后,均需坚持健康的心理与行为调节,涵盖饮食、运动、睡眠及情绪压力管理等方方面面,方能真正稳固减重成果。
((乡村行·看振兴)大巴山里药草香 )林下、石上“生金”
中新网重庆7月30日电 题:大巴山深处药草芬芳 林间石隙皆蕴财富
炎炎夏日,地处大巴山腹地的重庆市城口县满目苍翠,草木葱茏。松林之下,淫羊藿绿意盎然,即将迎来采收期;在仿野生栽培基地的岩壁之上,曲茎石斛正悄然生长。这片土地上,“大巴山药谷”建设热火朝天,林下与石缝间不断演绎着“点绿成金”的精彩篇章。
“咱们村在家的务农者,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泡在山林里,忙着照料淫羊藿、黄连这些中药材。”城口县高燕镇星光村党支部副书记胡晓猛介绍道。该村通过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成功实现了生态资源向经济收益的转化。
村民胡建森回忆说:“老辈人常讲‘秦巴无闲草’,我们这儿历来就有采药、种药的习惯。”淫羊藿在当地颇为常见,早年间多靠野外采集,采药人深入深山采回后,再经由经销商转销至各地药材市场。
如今,城口的淫羊藿产品已远销至湖南以及安徽亳州等地的药材集散地。然而,旺盛的市场需求仅凭野外采摘难以满足,于是当地药农开始尝试人工种植淫羊藿。城口县属于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山区县,耕地资源匮乏,林地却十分充裕。为了发展淫羊藿种植产业,当地采取“向山要地”“向林拓地”的策略,积极探索林下种植中药材的全新模式。
“所谓林下种植,绝非单纯把药材撒进树林就完事,其中蕴含着一整套严密的科学规范。”胡晓猛表示,“从山林海拔的选取、树木间距的把控,再到病虫害的防治,各个环节都缺一不可。”他提到,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成为了破解难题的关键所在。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星光村成功建成了淫羊藿GAP基地,占地超过500亩,目前正值丰产期,为当地提供了60至80个稳定的就业岗位。同时,该村还在探索林下套种黄连、黄柏等品种,持续挖掘林下经济的潜力。
与此同时,河鱼乡的曲茎石斛仿野生种植基地也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乡党委委员代海春指着那些附着在石壁、树干上的植物说:“我们正致力于破解曲茎石斛在石头上的生长奥秘。”据了解,曲茎石斛药用价值极高,曾被誉为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仙草”,野生资源极为稀缺。
重庆裕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组培负责人罗成向记者坦言,曲茎石斛对环境要求极为苛刻,生长周期漫长,仿野生栽种难度相当大。为此,公司组织了专业团队,历经多年攻关,在组培繁育、种苗驯化和仿野生移栽等方面不断突破技术瓶颈,终于实现了规模化的人工繁殖。据他介绍,一株曲茎石斛从组培开始到最终成熟,需要经历大约六年的漫长过程:组培阶段一年,驯化阶段两年,仿野生种植阶段三年。
考虑到其独特的生长习性,城口在选择仿野生种植场地时,特意选用了当地富含多种微量元素与矿物质的岩石作为“基质”,并精心匹配适宜的海拔高度、坡度、温湿度等自然条件,以确保其健康生长。“正是由于这份稀缺性,我们对曲茎石斛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罗成透露,目前公司的组培室已全力运转,年育苗能力达到100万株,除满足自有基地种植需求外,这些种苗还会销售给周边农户。
在代海春看来,石上“生金”仅仅是曲茎石斛全产业链中的一环。从组培、驯化到仿野生种植,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近年来,当地创新推行“公司+科研+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2026年工作报告的部署,该县今年将深化“大巴山药谷”产业联盟协作,大力推进“城八味”道地药材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积极创建木香、川贝母新品种GAP基地,抢抓药食两用开发的新机遇,力争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3亿元大关。据县中药产业专班办公室透露,近年来,城口县摆脱了过去分散种植的旧有模式,立足市场需求与本地实际,精选淫羊藿、连翘、曲茎石斛、天麻、川贝母、独活、大黄、木香这八个道地优势品种,成功打造出“城八味”品牌,走出一条差异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有效推动了拳头产品的品质提升与效益增长。
业内专家指出,淫羊藿、曲茎石斛等林下和石上“生金”的成功案例,正是城口县全力推进“大巴山药谷”建设的生动缩影,也为山区县如何依托生态优势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借鉴。(完)
为网暴“划红线”《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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