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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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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v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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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21:01:46
作者杨子轩
分类燕丰收

软件介绍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功能特点

孩子{防近视别只靠“少看手机”!最}有效的方法其实很简单

近视,似乎总在不经意间悄悄找上门来。科学护眼,掌握真正有效的方法才是关键。对于年龄尚小的孩子来说,近视若发生得越早,发展成高度近视的风险就越高!这些认知误区,家长一定要看明白。

身处数字化浪潮之中,儿童与青少年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已成为常态,再加上户外活动时间严重不足,使近视的发生率不断攀升。来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学视光中心的主任医师宋红欣指出,年纪越小的孩子,近视进展速度越快,转为高度近视的隐患也越大。关于护眼,许多家长仍深陷误区,以下这些观点,值得每一位家长仔细了解。

不少父母总在追问:“哪种镜片效果最好?”“有没有特效药可以治愈?”然而,眼科专家反复强调——行为干预永远排在首位,医疗手段只能作为辅助。要真正预防孩子近视,单靠一句“少看手机”远远不够。

以下几招护眼方法,既简单又有效,值得每个家庭坚持实践:

把户外时间“锁”进日常,守护宝贵的远视储备。每天让孩子在自然光下累计活动至少2小时,周末尽可能延长户外时间。阳光能刺激视网膜分泌多巴胺,从而有效抑制眼轴的过快增长。需要注意的是,夜晚的户外活动并无此效果。

培养正确的读写姿势与光线环境。严格遵守“一拳、一尺、一寸”的原则,写字阅读时,要确保环境光线充足,避免背光、暗光或强光直射桌面。夜间学习时,务必同时开启房间大灯与桌面台灯,形成立体照明。

严格控制电子屏幕的使用时长。3岁以下幼儿应尽量避免接触手机、平板及电视;6岁以下儿童单次观看电子屏幕不应超过15分钟,每日累计不超过1小时;学龄儿童连续用眼30至40分钟后,必须休息并远眺10分钟。同时牢记“20-20-20”法则:每近距离用眼20分钟,抬头注视约6米以外的物体,持续20秒以上。

视力监测同样不可忽视。专家建议,孩子从3岁起就应建立专属视力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专业视力检查与眼轴长度测量。一旦发现孩子出现眯眼、歪头看东西、频繁揉眼、看电视凑得很近或看书串行等现象,应立即就医排查,切勿让假性近视拖成不可逆的真性近视。

眼睛,是孩子感知世界最澄澈的窗口。重视视力防护,坚持科学护眼,理性干预,才是给予孩子光明未来的最好守护。

使用说明

《广东团队发现新的灵长类特异神经信息处理机》制

广州七月三十日电(记者蔡敏婕)——当视觉信号跃入眼帘,人的意识究竟如何将其转化为主观体验?灵长类动物又是否拥有区别于啮齿类动物的独特神经编码机制?这些长期萦绕在神经科学领域的谜题,如今有了新的解答线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于三十日对外披露,该院刘胜教授团队在单细胞水平上首次完整绘制了纺锤体神经元的多维画像,涵盖分子特征、形态结构、电生理属性与环路连接图谱,并由此揭示了该类独特神经元处理神经信息的底层逻辑。这项研究成果已于近日在线发表于国际知名学术期刊《自然—细胞生物学》。

所谓“视而不见”,指的是物体虽清晰投射于视野,视网膜也已完成初步加工并将信号传送至大脑视皮层,但人的主观意识却对之毫无察觉。最典型的临床表现为盲视现象——患者坚称眼前一片漆黑,但身体却能下意识地精准判断物体的方位、移动轨迹与速度。

事实上,完整视觉的形成,不仅依赖眼球对目标的捕捉与检测,更不能缺少视网膜的初步处理、视皮层的深层加工,以及最终被主观意识所感知这一关键步骤。其中任何环节出现偏差,都可能诱发诸如盲视、弱视等视觉障碍。

因此,深入探索灵长类所独有的神经信息处理通路,对于揭示意识产生之谜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刘胜指出,纺锤体神经元特异性地栖息于人类及其他具备复杂情绪与高级认知机能的物种的特定脑区。当此类神经元发生病理性变异时,往往伴随情感调控、社会认知和意识功能的紊乱——如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及额颞叶痴呆等多种神经精神疾病即属此类——这种改变甚至可能引发视觉信息处理异常,进而表现为类似“视而不见”的视觉忽视症状或注意捕获功能障碍。

研究团队运用先进的Patch-seq技术,系统采集了五百七十八个神经元的多模态数据,成功构建出灵长类前岛叶区域纺锤体神经元的综合特征图谱。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纺锤体神经元展现出一种罕见的树突起源型轴突结构,这一特殊形态重塑了电信号的传导规律。这些神经元极少参与局部微环路的精细运算,反而擅长整合来自多种感官的信息,依托低频、稀疏的放电模式实现跨脑区的长距离信号传递,从而支撑起灵长类快速直觉判断与情绪反应。

更令人意外的是,这项研究颠覆了既有的认知框架——证实纺锤体神经元实际上包含两种在分子构成和形态特征上迥异的亚型,各自对应不同的远程投射通路。这一发现揭示了全新的神经计算范式,不仅为理解人脑高级认知机制开拓了新思路,也为类脑智能系统中长程通信模块的设计提供了珍贵的生物学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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