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电与清华合办首届暑期实习)计划在港结业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七日电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联袂推出的首届暑期实习项目,其结业典礼日前在香港圆满落幕。九位来自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的本科生,在香港度过了为期四周的实践生涯,围绕能源转型、电力系统演进及前沿科技应用等议题展开探究,从而对能源领域的现状与未来挑战形成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中电首席执行官蒋东强指出,能源产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格局重塑,业界亟需更多兼具专业素养、创新意识、前瞻性眼光以及善于破解复杂问题的复合型人才。此次暑期实习计划巧妙融合了企业实操与学术教育,使学子们在真实情境中历练与成长,同时为国家的能源人才储备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性投资。
在实习过程中,学员们不仅实地走访了中电的运营设施,还投身于多项关乎能源产业发展的研究课题。这些课题涵盖电压暂降的影响评估及缓解策略、离岸岛屿备用电源的规划方案、依托大数据分析优化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利用效率、机器人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前景,以及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机制的深入剖析等多元领域。
来自清华大学的学子王奕茗分享道,这次实习经历堪称一场由理论知识迈向产业实际、由单一技术视角跃升至全方位行业认知的蜕变之旅。她强调,能源的生产、输送与供应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离不开跨专业、跨部门的通力协作。实习期间,她得以首次全景式地洞悉电力从发电最终抵达终端用户的完整链路,此举为她的职业道路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据悉,早在二〇〇九年,中电便与清华大学携手设立了“清华之友——中电控股教育基金”。双方并于二〇二五年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电自此成为清华大学在香港的首个本科生实践教学基地。
1(6家烤肉店11家收炭火费 烤)肉店强制收取附加费合理吗
北京城里,烤肉飘香,但一张账单背后,却藏着让消费者“肉疼”的隐形支出。记者走访了16家烤肉店发现,竟有11家会在顾客刚入座时,就默默加上一笔“炭火钱”。这笔费用名目繁多,有的叫“炭火费”,有的换作“烤炉费”,还有的冠以“能源费”“燃料费”的名头,价格从8元到20元不等,让人眼花缭乱。
市民程先生的遭遇颇具代表性。周末,他约上三五好友,走进一家炙子烤肉店。刚落座扫码点餐,还没看清楚菜单,购物车里就已躺着一笔52元的“默认账单”——其中包括20元炭火烤炉费,以及每人8元的自助小料费(含餐具)。面对程先生的质疑,店员态度坚决:炭火费是系统设定的必选项,无法取消,“很多烧烤店都这么干。”
无独有偶,严女士在一家连锁烤肉店也遇到了类似的“强制消费”。她扫码选定就餐人数后,系统自动为她勾选了10元的“山核桃炭”和每人6元的“自制小料费”。一番询问后才得知,通过平台打卡可以免掉小料费,但那10元炭火费却是“铁板钉钉”。服务员给出的解释是,这笔钱不仅包含了炭火,还涵盖了炉具使用和更换烤盘的服务。
更令人无奈的是,除了炭火费,自助小料、凉菜甚至餐具费,也成了烤肉店“静悄悄”扣款的重灾区。赵女士在一家日式连锁烤肉店就餐时,刚选定4人用餐,系统就自动添加了每人9元的自助凉菜及小料费,合计36元,且页面没有任何取消入口。她不得不专门叫来服务员,明确表示不需要小料,对方才通过后台操作取消了这笔收费。“要是不主动问,这钱可就打水漂了。”赵女士感叹道。
对此,消费者看法两极。有人认为,既然是吃烤肉,炭火就是基本配置,怎么还能让顾客额外掏腰包?但也有人觉得,只要提前明示,标价清楚,反倒显得透明公道。
面对争议,餐饮从业者也有话说。一家炙子烤肉连锁店的负责人刘加兴坦言:“其实有些店不单独收炭火费,但成本早就摊进肉价里了。”他解释,自己的店里收取的炭火费并非只是木炭本身,还包括烤肉所需的基础调料和蘸料,类似于涮羊肉的锅底费。不过他也承认,这种收费方式确实存在争议。据他透露,店里选用的是东北松树枝加工烧制的环保炭,成本较高,加上房租、水电、人工等开支逐年上涨,目前每桌收20元炭火费无限供应,直到客人吃完。
另一家烤肉店老板唐杰算了一笔账:店里用的菊花炭,一箱20斤进价约85元,平均每桌消耗的炭火成本约2.5元至3元。但他强调,除了炭成本,还有排烟系统维护、人工服务等间接开销,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经营负担。
那么,这笔炭火费究竟该不该收?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无专门针对此类收费的明确规定。不过,外地一些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类似投诉时已有明确表态:烧烤店提供烤制服务时,炭火、烤炉等工具是完成服务的基本条件,其成本理应由经营者承担,将其单独拆出来向消费者收费,属于不合理收费。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李宝莲律师从法律角度给出了分析。她指出,如果商家事先未告知就收取炭火费,消费者完全有权拒绝支付。即便商家提前说明,但如果消费者无法规避这笔费用——比如没有免费的烹饪替代方案,且定价明显超出市场价格,那么这种捆绑销售就可能构成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甚至涉嫌强制交易。
李律师还厘清了收费的边界:保障消费者正常用餐所必需的服务,如照明、桌椅、餐具、食物加工等,都应视为经营成本,不得强制单独计费。可以单独收费的,只能是消费者可自主选择且非必需的增值服务,并且必须在消费前明确公示。对于按人头强制收取的自助小料费、自助凉菜费,消费者有权拒绝;若商家拒不取消,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一张小小的账单,折射出餐饮消费中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如何在保障企业合理利润的同时,不越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或许还需要更明晰的规则来厘定。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外)林被查
广州7月30日电 记者程景伟报道,广东省纪委监委官方平台“南粤清风网”于30日发布消息称,曾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的侯外林,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香港中(电与清华合办首届暑期实习)计划在港结业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七日电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联袂推出的首届暑期实习项目,其结业典礼日前在香港圆满落幕。九位来自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的本科生,在香港度过了为期四周的实践生涯,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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