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30年发展目(标 )规划推动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国家中医药局今日正式公之于众了《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这份文件对接下来五年的中医药事业作出了周详擘画。该规划清晰界定了“十五五”阶段全方位推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蓝图与量化目标。依照规划愿景,至2030年,一个覆盖民众全生命周期且普惠全民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将更为完善,中医药在攻克重大疾病领域将实现里程碑式跨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跃升,基础科研实力大幅增进,中药产业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力空前壮大,中医药文化及其全球影响力亦将迈入新层级,最终达成人人皆可享有中医药福祉的宏伟目标。
为何此时启动这项规划的编制?规划中有哪些关键布局值得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中医药局的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媒体采访,并作出详尽解读。回望“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在传承与创新的双轮驱动下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就,积极融入健康中国、科技强国、乡村振兴等国家宏观战略,并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医药各领域呈现齐头并进之势,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构建步伐明显提速,防病治病效能持续攀升。截至2025年,全国中医类医疗机构年诊疗量已高达18.2亿人次,每千人口所拥有的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增至0.82张,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全覆盖,更有96.26%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了中医临床科室。
至2025年末,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研究上收获了丰硕成果,人才培育被纳入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布局,中药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得到强化,注册分类体系愈发科学,药材品质稳步提升。同时,中医药文化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持续推进,公民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攀升至28.1%。中医药亦积极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进程中取得了新突破。当前,“十五五”时期正是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节点,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内外环境日趋复杂,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趋势加深,多重疾病威胁与多样化健康影响因素相互交织,民众对多层次健康服务的渴求愈发迫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通力协作,联合编制完成了这一规划。《规划》的出台与落地,将有力凝聚各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共同推进中医药振兴的合力,充分调动地方与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确保重点任务与重大政策举措得到有效执行,使中医药发展的红利更广泛地惠泽人民群众。谈及《规划》编制的基本考量,负责人指出,首要在于锚定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要求,补齐短板、放大优势、破除瓶颈,确保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为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道路增添新的内涵。其次,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优势,紧扣提升临床疗效这一核心,彰显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显著特点,聚焦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并在分级诊疗接续服务中充分释放中医药的特色潜能。
第三,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围绕“说明白、讲清楚中医药疗效”这一命题,突出基础研究与经典传承,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借助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的精华,加速其创新步伐。第四,致力于完善中医药政策机制,依托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生物医药发展等国务院协调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与新药审评审批制度,走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传统医药发展路径。第五,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先立后破,精心谋划打基础、利长远、求突破的重大工程。同时,树牢底线思维,强化中医医疗服务监管与行风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祛邪扶正”之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生态。
针对“十五五”中医药发展的具体目标,《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将更加健全,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新突破,基层服务实现提质升级,基础研究能力大幅跃升,中药产业创新创造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文化与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整体振兴迈上新台阶,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成为现实。所谓“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意指全社会共同参与中医药事业,依托15分钟医疗服务圈,构筑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链条,且可及、可获得、可负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早在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便首次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的目标。此番重申与深化,既体现了新时代党和国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战略导向,也是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民生承诺,更是发挥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双重资源优势、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健康发展道路的生动实践,为破解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智慧与方案。
在主要发展指标的设置上,《规划》统筹考量了指标与目标、重点任务的衔接与引领,充分反映新时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注重人力与服务等资源要素的可持续增长,从资源、服务、文化、开放等维度提出了十项指标。具体而言,对标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设置了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为提升服务能力,设定了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比例、中医类总诊疗人次占比等,而不再设置机构数、床位数等规模扩张型指标;为促进中西医结合,提出了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比例、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设置比例;为夯实基层根基,列入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人员配置、适宜技术提供及服务量等;同时,为强化健康促进与国际化,设定了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中医药国际标准新增数等指标。
关于重点任务的部署,《规划》全面覆盖了医疗、科研、人才、产业、文化、开放等关键领域,确立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一,完善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具体包括优化服务资源布局、强化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其二,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涵盖提升临床诊疗、应急救治、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康复护理以及中药药事服务等五大举措;其三,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从提升服务能力与完善政策两方面发力;其四,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涉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发展机制;其五,推进传承与创新,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及经典传承、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高层次科技平台;其六,推进现代化中药产业与健康服务,包括加强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中药材产业水平、增强制造能力、壮大健康服务新业态;其七,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其八,扩大开放发展,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深化国际交流互鉴;其九,加速数智化赋能与标准化建设,强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及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其十,深化改革与治理,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加强法治建设与行业监管。
基层健康观察:县乡村一体化,把健康《送到“家门口》”
在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胜桥村的卫生室内,一位生于1998年的年轻医者许震涛正用当地方言耐心叮嘱年长的于奶奶:“您的肺部结节,我已经请上虞人民医院的专家线上看过了,转诊通道也已安排妥当,明天直接去就行,无需重新排队检查。”他一边说话,一边熟练地在医共体数字化系统中录入转诊信息。这位深居古村的年轻医生,正是浙江县域医共体人才管理创新模式的一个生动侧影。
自2025年伊始,浙江正式启动了一项聚焦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改革新探索,围绕编制、招聘、使用、保障、医保五个维度推出系统化举措,11个试点县市区同步推进,旨在打破长久以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在行政管理、资源分配及服务供给层面各自为政的固有格局。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医学人才正在书写扎根基层、向上成长的崭新篇章,而千万乡村居民也在自家门口真切感受到了优质医疗资源带来的温暖与保障。
许震涛本是桐乡人,远赴河南攻读医学,2020年加入上虞小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规范化培训后,得益于一体化改革中“县编乡用、村岗统筹”的创新机制,他于去年正式入驻胜桥村卫生室。初来乍到,这位年轻人也曾遭遇冷落——村民更信赖行医多年的老村医,感冒骨痛也习惯往乡镇卫生院跑。方言生疏、临床经验尚浅,成为他必须跨越的两道难关。为此,他利用闲暇时间主动与村民攀谈,努力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日常话语。
“不少老人同时服用多种降压降糖药物,常常分不清功效,重复用药的风险不小。”除了日常门诊,许震涛坚持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测量血糖、更换敷料。如今,村民们都亲切地唤他“许医生”。面对肺部结节、心脑血管高危病例,他便通过医共体平台请区级专家远程会诊,并一键启动双向转诊流程,为患者免去了反复奔波、重复检查的辛劳。
在改革实施前,基层医疗机构“留人难”是普遍难题。而一体化改革从根本机制入手,全省统一推行“编制一体化”,将县域内所有医疗编制统一收归医共体总院进行统筹调配,基层医生因此获得了县级医院职工身份,待遇、晋升与进修机会均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新老村医的平稳交替、青年才俊扎根乡野,正是招聘与使用一体化政策落地见效的真实写照。浙江省统一打造的“浙医聘”招聘平台,打破了县域引才的地域限制,2025年11个试点县的190个岗位吸引了3400余人报名,为乡村持续输送着年轻的医疗力量。
在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1995年出生的神经内科医师丁娜正忙着接诊。去年,她通过医共体的竞聘机制,从丰惠镇中心卫生院成功上转至区级医院工作。“医院为我们安排了副主任医师担任一对一导师,指导我们规范处理冠心病、房颤抗凝、老年高血压个体化用药等专科问题。”丁娜坦言,“以前在基层主要面对全科患者,诊疗相对宽泛,如今我们逐步掌握了慢病合并用药的实操难点,希望学成后能将标准化诊疗流程带回乡镇,整体提升基层的专科处置水平。”
一体化改革正搭建起一条双向流动的完整通道:每三年一轮的全员岗位竞聘,为40周岁以下基层医务人员开辟了上转总院试岗的“直通车”;区级专家下沉基层,则可获得职称晋升的硬性加分,同时配套完善的保障机制。
在上虞医共体,这样的双向流动已成常态。当地还推出了“4+1”全专复合培养模式,新招录的医学人才先完成专科深耕,再下沉基层全科轮岗,定向补强心内科、内分泌等基层急需学科,从源头上培养适配县乡村三级的复合型医师。
“双向轮岗、全专融合”的实践,正是浙江“五个一体化”改革落地的一个缩影。如今,全省11个试点县市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将省级政策转化为各具特色的改革方案。杭州淳安整合全县23家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归入两大医共体,推行“淳医筑基”人才培养计划,224名医务人员实现双向流动,基层诊疗人次同比上升3.9%;宁波余姚加大财政激励力度,人才流失率降至0.42%;衢州开化创新“6+4+X”绩效薪酬体系,为偏远村卫生室每年发放特岗补贴,基层人才外流同比减少41.7%。
基层,如今已不再是医务工作者职业生涯的“终点站”,而是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历练之地。浙江此次改革跳出了单一补贴、短期下沉的传统路径,以系统性制度重塑县域医疗人才生态,带来了三重深刻转变。
在人才层面,浙江实现了从“固定定岗”到“全域活水”的转变。如今,多地竞聘上岗、双向轮岗已成常态,青年医师愿意扎根基层,基层骨干也有机会进修提升,基层医生队伍的年龄结构不断优化,新生代正成为基层健康服务的中坚力量。
在服务层面,从“基础兜底”升级为“同质诊疗”。县级专科技术、三甲医院培训资源持续下沉,村卫生室能够规范管理慢性病,乡镇卫生院具备脑卒中初筛与康复护理能力,居民无需长途跋涉前往市区大医院,在家门口即可享受标准化的医疗服务。
在治理层面,从“重治疗”转向“防、治、康、管一体化”。基层医生不仅是诊疗医师,更是居民专属的健康管家,全面打通了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链条。
一年多来,这场覆盖县域医疗全链条的人才制度改革,正在浙江城乡之间落地生根。从村落里默默坚守的青年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坐诊的区级专科医师,再到各地各具特色的创新探索,无数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之路被拓宽,民众的就医获得感也在不断提升。
浙江以“投资于人”的远见卓识,借助制度力量弥合城乡医疗资源鸿沟,走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医共体人才治理新路径。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优质均衡的基层医疗服务将不断向乡村末梢延伸,让每个人都能在家门口稳稳地握住一份健康保障。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解读2030年发展目(标)规划推动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国家中医药局今日正式公之于众了《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这份文件对接下来五年的中医药事业作出了周详擘画。该规划清晰界定了“十五五”阶段全方位推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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