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力争到20《30年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40%
中新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吕少威)根据30日发布的《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北京将着力打造一个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引领、战略性产业为支柱、生活性服务业为活力来源、未来产业加速成长、科技农业稳步推进、高精尖结构优势鲜明的现代产业新格局。预计到2030年,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将从2025年的34.6%攀升至40%。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这是北京市首次针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的五年专项规划。该规划设定了清晰愿景:到2030年,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基本成型,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发展特征愈发显著,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攀升,产业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实现大幅跃升,届时北京将崛起为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引擎。
在规划中,共设立了16项量化指标,其中4项为五年规划中的首次亮相,这些新指标精准映射出“十五五”时期北京产业发展的核心导向: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预计将达到65%左右;新增生产用电量中绿色电力占比将提升至80%;中试平台数量将扩充至300个;两业融合发展指数则将保持逐年上升态势。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其他关键目标:到203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稳居10%以上,国家级智能工厂数量将达到100家,每万人机器人拥有量将提升至100台,而全员劳动生产率则有望攀升至人均58万元人民币左右。
系统构筑“四道保险” 我国能源体系展《现强大韧》性
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月度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能源供应保持平稳有序,不仅充分满足了国内生产生活需求,更为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和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贡献了重要力量。能源系统之所以能够展现出显著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关键得益于党中央的高瞻远瞩与科学统筹。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筑牢了四重坚实保障。
其一,从供给维度来看,传统能源发挥坚实托底作用,新能源则成为电力供应的关键补充力量。我国已构筑起全球领先的清洁煤电体系,原油产量攀升至每年2亿吨以上,天然气连续九年保持百亿立方米级别的增长,相当于每年新增一个大型气田。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版图迅速扩张,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清洁能源网络,全社会用电量中绿色电力占比接近四成。
其二,从需求端而言,绿色转型步伐不断加快,能源消费结构日趋合理。重点领域和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深入实施,单位产出能耗明显下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年均约3.3%的能源消费增幅,支撑起年均约6%的经济增长步伐;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从“十三五”末期的5%大幅攀升至“十四五”末期的48%;去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更是首次超越石油,成为能源消费版图中的重要一极。
其三,从支撑能力看,基础设施网络日益完善,改革与创新为能源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全球规模最为庞大、技术难度最高的交直流混联大电网已经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初步成型,使得电力资源能够在更广泛的地理空间内实现优化配置。油气领域则构建了覆盖全国、贯通东西的“一张网”,长输管道总里程已接近环绕地球赤道五圈的长度,为能源安全输送提供了坚实基础。
两部门启动全国{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 首批试点约15个
中新网7月30日电 来自民政部门户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办公厅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向实体化与制度化轨道。依据民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规划与部署,两部门共同决定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甄选约15个首批试点地区,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基本单位,对于基础条件尤为突出的县级行政单位亦可纳入候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及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文旅局,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及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根据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现决定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秉持工作推进有序、认定依据充分、保护措施扎实、传承成效显著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区划地名文物的普查、认定、公布、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环节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加快构建完备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及文物活化利用,积累一批可供复制、便于推广的典型经验与成熟模式。
试点工作周期原则上设定为一年,核心任务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协同推进普查,科学实施认定。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数据基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域专家对文物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进行深入研判,以《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详见附件1)为参照依据,强化理论指导,厘清区划地名文物的认定边界、认定标准及认定流程,筛选并认定一批能够如实反映本地区或相应区域行政区划地名沿革脉络与演进轨迹的文物资源。
其二,建立名录体系,规范有序公布。在科学认定的前提之下,依照既定程序编制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名录内容须涵盖文物名称、地理位置、形成年代、保存状况、保护级别、责任管理机构(或个人)以及所承载的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信息等核心要素。同时,制定名录公示与发布的操作规程,由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名录的公示及面向社会的发布工作。
其三,强化保护传承,推动创新利用。始终坚守"保护优先、传承为本"的核心理念,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路径,通过跨界融合、品牌联名等多种方式,深度挖掘并生动诠释文物背后蕴藏的价值内涵,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让文化彰显,系统阐发并广泛宣传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思想理念与文化精髓,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统一、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标志性作用。
其四,健全制度框架,完善长效机制。各试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实情,不断丰富创新实践,将行之有效的举措与有益经验转化为制度化成果。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要主动强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统筹保护与传承、兼顾研究与利用的系统性工作架构,力促区划地名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发展轨道。
本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约15个,原则上以市(地、州、盟)为申报单元,对于基础条件格外优异的县级单位也可纳入。
(一)试点申报环节。遵循自愿申报与优中选优的原则,由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有意参与试点的地区须满足以下条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已建立起相应的协作机制,沟通渠道畅通高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具备区划地名属性的文物资源底蕴较为丰富,且具有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潜力;已具备良好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基础与社会氛围。原则上,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标注优先顺序),并于2026年9月1日之前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及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
(二)试点确定环节。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严格履行审查、论证、比选及报批等必要程序后,正式对外公布试点名单。
(三)组织实施环节。经确定的试点地区,其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须共同开展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细化试点方案。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的推进方式,并及时向上级反馈经验与做法。
(四)总结推广环节。试点工作启动满一年后,民政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对试点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围绕四项核心任务提炼形成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从中筛选出指导意义突出、实施成效明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严格把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坚持实效导向,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倾向,切实避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二)加强统筹指导。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将加大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力度。省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部门应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加强对本地区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的整体统筹,持续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协助试点地区协调和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禀赋,在先试先行的实践过程中,既要突出本地区的特色亮点,又要注重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既要发挥既有优势拓展工作成效,更要针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专项研究,切实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积极作用。
附件:1.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
2.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地区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北京力争到20《30年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40%中新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吕少威)根据30日发布的《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北京将着力打造一个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引领、战略性产业为支柱、生活性服务业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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