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亿元,新机遇!多视角解读 {“数”看体育产业撬动经济活力}增长极
央视网消息:国家体育总局日前正式印发《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该文件以专门章节对体育产业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明确了规模目标、划定了关键实施路径,并作出系统性的工作安排。当前,赛事经济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体育消费场景日益丰富多元,装备制造业不断迈向高端化升级,中国体育产业正以年均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态势,逐步成长为驱动国民经济前行的重要引擎。
根据《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设定的目标,到203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力求突破7万亿元大关。在这一进程中,赛事经济被赋予核心带动力量的定位,被视为撬动整个产业升级的关键支点。规划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竞赛表演业的产业链条,着力构建以自主赛事知识产权(IP)为中枢的赛事经济生态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副院长王兆红分析指出,《规划》一方面强调依托足球、篮球等职业城市联赛的辐射力与综合拉动效应,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村超”“村BA”“村排”等群众性草根赛事的扶持力度,通过分层施策、协同推进,将赛事经济的蛋糕做大做强。
在贵州榕江,自2026年起,“村超”赛事的参与规模再攀新高,共有137支乡村足球队踊跃报名,整个赛季累计奉献了520余场精彩对决,全方位彰显了群众体育的蓬勃生机。当地巧妙地将新赛季赛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深度融合,创新推出了“村超村晚”品牌活动。这一独具乡土韵味的赛事IP,在半年时间内吸引了约506万人次参与“跟着赛事去旅行”活动,同比增幅达到7.20%。
职业赛场的火爆程度同样不容小觑。2026赛季启动以来,中超联赛的上座人数持续攀升,频频刷新历史纪录。成都凤凰山、大连梭鱼湾以及上海八万人体育场等专业球场屡屡座无虚席,中超凭借整体炽热的球市氛围,稳稳占据亚洲联赛场均观众人数榜首的位置。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理事长李克敏表示,如今各俱乐部已不再满足于90分钟内的竞技较量,而是借助丰富多元的主场活动,将球场精心打造为球迷社交互动、文化体验打卡以及家庭休闲消费的理想去处。通过这种模式,球迷的角色正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从单纯的“消费者”升级为赛事的“共同创造者”。
从承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到自主孵化原创赛事IP,中国正致力于构建一套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的多元化赛事生态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战略规划室主任魏国学认为,体育即将成为释放服务消费潜力的重要领域。一场成功赛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不止于门票收入,更涵盖餐饮、住宿、交通、旅游以及文创衍生品等一系列关联消费。展望未来五年,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程度将愈发深入。
打造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 培育全新消费场景
《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山地、水上、冰雪等各类户外运动项目,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领域安全、有序开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以此培育户外运动产业的全新增长点。
目前,我国正统筹推进100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与传统的休闲度假目的地相比,这类场所的核心差异在于以“户外运动”作为主导驱动引擎。
魏国学指出,国家“十五五”规划着重提出扩大文体旅游消费,而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则对此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落实部署。其中一项具体要求是,每一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至少培育一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品牌赛事,借助赛事和户外运动本身来拓展消费场景边界。
当前,多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户外运动产业与赛事经济的协同发展路径,一方面依靠户外运动目的地的高品质配套设施为赛事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则借助赛事IP的集聚效应为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持续注入热度与活力。
王兆红进一步阐释,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应致力于打通空域、海域、岸线等各类自然资源要素,将体育业态深度嵌入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新兴经济形态的核心应用场景之中,从而实现生态资源与国土空间资源的最大化价值转化。海南万宁市日月湾滨海沿线户外运动目的地便是海洋经济与户外运动产业融合的典型范例。该地区全年皆适宜开展冲浪运动,现聚集了160余家冲浪俱乐部,年均吸引约50万人次前来体验冲浪,并常年举办国际冲浪积分赛事。依托得天独厚的海岸线条件,当地成功将海上运动、滨海旅游文化以及乡村消费有机串联起来,开辟出一条以海洋户外运动带动蓝色文旅消费的特色发展道路。
夏日水上运动正迎来热潮。在辽宁大连,借助长达2110公里的海岸线及黄渤海广阔海域资源,当地正全力打造滨海户外运动目的地,引入赛艇、桨板、冲浪等多种水上户外运动项目。近年来,大连每年平均举办各类水上赛事约30场,兼顾专业竞技与大众休闲需求,有力拉动了文体旅深度融合消费。
创新引领 国货潮牌“跑”出中国“加速度”
从国产机车到国产健身器材,中国始终稳居全球最大体育用品出口国的地位。《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为此明确了具体任务,意在进一步助推体育用品制造业实现质量提升与产业升级。
在重庆市江津区赛车运动基地,车手们正驾驶着本地企业自主研发的越野摩托车进行日常训练。今年9月,他们将携这些“重庆造”赛车登上世界摩托车越野锦标赛的舞台,与国际一线品牌展开同场竞技。
近年来,重庆摩托车企业持续聚焦高端体育装备的核心技术攻关。张雪机车在2026年凭借自主研发的三缸发动机及配套车型,一举斩获多个赛事分站冠军。部分其他摩托车企业则另辟蹊径,聚焦电动摩托车赛道,成功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企业负责人邱婷介绍,他们生产的电动越野摩托车在轻量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主力产品的重量仅为57公斤,且自主研发的控制器能够根据实时路况、坡度变化及电机温度动态调整输出曲线。截至2025年底,该产品累计销量已突破20万台,远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电动越野摩托车细分市场中所占份额超过60%。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体育用品及设备出口总额达到675.3亿元人民币。近年来,中国持续保持全球体育用品最大出口国地位,占全球出口比重超过四成。
从夏季奥运会使用的专业乒乓球台,到冬季奥运会的轻量化滑雪杖,再到世界杯内置芯片的官方指定用球,中国制造的体育用品已然成为国际顶级赛事中频繁亮相的“常客”。
《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提高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的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打造一批蕴含高科技含量的国货体育潮品与潮牌,从而进一步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业的整体提质升级。
魏国学强调,关键在于完善现代化体育产业体系,提升体育用品的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水平,推动体育制造与体育服务实现协同升级。未来,体育产业将进一步向研发设计、品牌塑造、赛事运营及专业服务等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拓展,以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局。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云南{勐腊通报教师教育不当行为:已对涉事教师记}过处分
据“勐腊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29日发布的消息,云南省勐腊县教育体育局当日就近期媒体广泛关注的县第二中学教师教育不当事件作出正式回应。通报明确指出,经全面核查,该事件发生在5月27日,相关事实得到确认。针对涉事教师,教育体育局已决定给予其记过处分,并面向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涉事学校开展系统性整改工作。此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还专门组建了专项工作组,以此次事件为切入点,对全县各学校及教师队伍的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排查,旨在深入查找并堵塞漏洞,推动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截至目前,当事双方已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和解协议,事件后续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项善后措施均已妥善落实。
展望未来,勐腊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进一步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通过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教师日常教育行为,并着力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以确保教育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7万亿元,新机遇!多视角解读{“数”看体育产业撬动经济活力}增长极央视网消息:国家体育总局日前正式印发《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该文件以专门章节对体育产业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明确了规模目标、划定了关键实施路径,并作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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