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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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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v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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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20:13:14
作者叶怡琪
分类俺去也俺去啦

软件介绍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功能特点

东北地区“(一会儿高温一会儿强降雨”?气象专家解读)

近日,中国东北部地区遭遇罕见高温炙烤,多地气温之高被形容为“同期罕见”,迅速成为舆论热议焦点。然而,就在这一区域内,强降雨与剧烈对流天气亦同步登场,构成一幅天气现象“冰火两重天”的奇异图景。为何两种看似势不两立的天气状况会在此地不期而遇?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张涛对此进行了解读。

据张涛介绍,在夏季我国境内,高温的“元凶”通常出自两大天气系统:其一,是副热带高压直接笼罩下,气流下沉引发的增温效应;其二,则是西风带内高压脊的介入。此番东北地区的高温,正是这两股力量“联手”的产物。

张涛进一步剖析称,近期东北恰好坐落于西风带高压脊与副热带高压的叠加地带。在这双重高压的交织作用下,下沉气流异常活跃且强劲,使得天空云量稀少、日照充沛,气温因此节节攀升。与此同时,丰沛的暖湿气流持续向北涌入,令空气湿度居高不下,人们体感温度因此远超实际测量值,闷热难耐。

令人意外的是,紧随其后的降雨同样与这一系统密不可分。由于东北地处副热带高压北侧边缘,副高外围强烈的西南气流化身“水汽搬运工”,将大量暖湿空气一路输送至北方。恰在此刻,西风槽裹挟的冷空气南下,双方在黑龙江上空正面遭遇,冷暖交汇之下,强降雨与强对流天气便应运而生,酝酿成一场天气的“交响曲”。

使用说明

持续高温天气警惕热射病 (这些)人群需格外注意

自今日(15日)起,本年度三伏天正式拉开帷幕,将持续至8月23日结束,总时长四十天。这意味着全国即将迈入酷暑巅峰期,各地纷纷进入“炙烤”状态,热浪层层席卷,令人难耐。面对持续飙高的气温,医学专家发出警示:务必高度防范热射病的潜在致命威胁。

热射病,医学上常称重症中暑,是高温相关急症中极为凶险的类型。医生解释,其成因在于人体长时间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下,体温调节机制失去平衡,产热远超散热,致使核心体温急剧上升,继而引发皮肤灼热、意识紊乱乃至多器官功能损伤,堪称一种致命性急症。

安阳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李战炜指出,该病典型症状通常表现为体温骤升、意识昏迷及汗液停滞。易发群体则涵盖老年人群、婴幼儿、体虚羸弱者、长期受慢性病困扰的患者,亦包括在高温无风环境中作业、密闭暴晒场所工作者,以及特殊体质或从事高轻度体力劳动的人群。

专家强调,对抗热射病,预防才是首要策略。在酷暑时节,应尽可能规避在烈日下长时间暴露活动,及时补充水分及电解质,着装宜选透气性强的轻薄衣物,并确保居室通风与降温措施到位。一旦出现体温异常升高或神志模糊等危急信号,必须即刻寻求医疗救助。

李战炜进一步补充急救要点:首要任务是将患者迅速转移至阴凉处,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救护人员抵达前,应实施物理降温措施,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并评估患者的意识状态。若遇神志不清者,需确保呼吸道畅通无阻,谨防分泌物引发窒息,为后续救治赢得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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