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水2升《为何还是补水不足致肾损伤?夏季补水》不只是补白开水
据相关消息,长沙一名外卖配送员在炎炎烈日下奔波劳作,每日灌下整整两升白开水,却意外罹患急性肾损伤。这不禁令人疑惑:明明补充了大量水分,为何肾脏仍遭重创?南京市第二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师江春玲对此剖析,酷暑时节人体大量流汗之际,流失的远非单纯水分,还伴随钠、钾、镁等维系机体正常运转的关键电解质,故而补水策略切忌单一化。
江春玲解释,这位骑手的遭遇实为典型的“假性补水”。问题根源并非饮水量不足,而在于补水形式太过单一。盛夏高温下,汗液带走的不止水分,还有诸多如钠、钾、镁之类的必要电解质。若长时间仅靠白开水解渴,血液中本就因排汗而降低的钠离子浓度会进一步被冲淡,表面上看似喝足了水,体内却悄然陷入隐性脱水困境。与此同时,电解质失衡导致的有效血容量下降,使得肾脏灌注显著减少,肾脏组织持续处于缺血缺氧状态,久而久之便诱发急性肾损伤,严重者甚至可能演变为心律失常、肾衰竭等致命后果。
江春玲指出,公众对夏季饮水常存在认知偏差。诸如“待到口干舌燥再饮水”的旧观念便值得商榷。“当口渴信号发出时,身体其实已经步入缺水阶段,肾脏的代谢负荷也随之攀升。”专家强调,在高温环境下,应建立定时、主动补水的良好习惯,切莫被动等待口渴袭来。
另一常见误区在于“唯白开水是举,忽视电解质补给”。江春玲进一步说明,若大量出汗后只喝白开水,血液中的钠元素极易被过度稀释,非但未能有效补水,反而可能引发周身乏力、恶心不适乃至意识紊乱等低钠血症症状。此外,“以甜饮料取代白开水”同样不可取。市售含糖饮品通常糖分偏高,高糖摄入后会产生渗透性利尿效应,反而促使水分与电解质流失加速,同时还会额外加重肥胖及肾结石的潜在风险。
那么,怎样的补水方式才算科学?江春玲将其归纳为三大要诀:时机得当、分量适宜、选水合理。专家建议,首先应注重补水时机的把握,秉持“少量多次”原则,培养定时饮水的好习惯,例如晨起之后、三餐之前以及运动前后都适量摄入水分。每次以100至200毫升为宜,细酌慢饮,切忌一次性大口猛灌,以免陡然增加肾脏与心脏的负担。
就补水总量而言,江春玲强调需因人而异。普通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水分摄入可维持在1500至1700毫升上下;而高温作业者、户外从业者或运动量较大的人群,则可根据出汗程度将摄入量提升至2000至3000毫升甚至更高,同时户外劳动时务必分次均匀补充,避免短时间内集中饮水。
此外,专家提醒应依据出汗多少挑选合适的补水饮品。若仅是轻微出汗,白开水或淡茶足矣;而经历大量排汗后,则应选择富含钠、钾等电解质的饮品,例如淡盐水、电解质冲剂或运动饮料,亦可于就餐时搭配菜汤、稀粥以兼顾补盐与补水。尤其需要警惕的是,肾病患者务必严格遵循医嘱控制水盐摄入量,切勿擅自调整。
暑{期出游“尝鲜”当心寄生}虫入口
一则医学病例日前登上社交平台热搜,引发广泛关注:一位常年以生腌淡水鱼为食的陈先生,因胆道结石住院接受手术,医生竟在其结石表面发现一条长达7毫米的活体肝吸虫。眼下正值暑期出游高峰,医学专家发出警示——南方地区备受追捧的生腌淡水鱼、醉虾醉蟹、凉拌螺肉等风味佳肴,暗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隐患,即食源性寄生虫感染。若出现相关不适症状,务必主动向医生说明旅居和饮食经历,并及时接受寄生虫筛查。
肝吸虫,学名华支睾吸虫,是我国分布范围最广、感染人数最多、危害最为隐匿的食源性寄生虫之一。其成虫形态纤细修长,呈淡黄褐色,外形酷似葵花籽,寄居在人体肝脏的各级胆管内,依靠胆管黏膜分泌物维持生存与繁殖。
人体不过是肝吸虫的“终末宿主”,其繁复的生命周期包含三个关键阶段:虫卵随感染者的粪便排出,进入河流或池塘后,先行侵入淡水螺体内完成初步发育;随后,成熟的尾蚴脱离螺体,穿入草鱼、鲤鱼、麦穗鱼及淡水虾等水产的肌肉和皮下组织,形成具有感染性的囊蚴——这是威胁人体的核心环节;当人生食或半生食携带囊蚴的淡水鱼虾后,囊蚴进入消化道,穿透肠壁,经由门静脉系统抵达肝脏胆管,大约一个月即可蜕变为成虫,并开始持续排卵。
肝吸虫成虫可在人体内寄居长达10至30年,对肝胆系统造成持续、缓慢且隐蔽的损害。感染初期往往缺乏剧烈疼痛或急性症状,但经年累月之下,肝胆功能将被逐步侵蚀殆尽。
就新闻中的案例而言,患者体内的肝吸虫附着在胆道结石表面,这表明虫体和虫卵已成为结石形成的核心因素。这是一例典型的长期慢性重度感染:多年间频繁摄入生腌淡水鱼,大量囊蚴不断入侵体内,虫体、虫卵与炎症渗出物长期积聚,最终催生胆管结石,而寄生虫随结石共生,持续引发炎症损伤。
结合临床经验观察,暑期出行中,高风险饮食行为主要可归纳为三类。其一,特色生食:例如鱼生、生腌虾、生腌鱼、盐水浸泡的淡水鱼等。其二,半生不熟的烹饪方式:涮火锅时仅将鱼片涮烫数秒,清蒸淡水鱼火候欠缺,或烧烤淡水鱼虾时外层焦脆而内部仍生。其三,辅助食材风险:用生鱼榨汁,或制作生鱼粥时鱼肉仅经简单滚烫处理。
值得警惕的是,肝吸虫囊蚴生命力极为顽强,即便用高浓度白酒、食醋或芥末浸泡数小时,也无法将其杀灭。仅靠蘸料短时接触,完全达不到杀虫目的,充其量只能掩盖腥味,毫无防护功效。少量摄入囊蚴时,人体可能处于隐性感染状态,无明显不适,但虫体长期滞留在肝胆系统中,会悄然损伤胆管;若反复多次食用,虫体负荷将不断累积,数年后可能逐步发展为胆管增厚或结石形成。
那么,生食海鱼就绝对安全吗?事实并非如此。海鱼同样可能携带异尖线虫或受到细菌污染,生食亦可诱发急性胃肠道绞痛、呕吐等症状。因此,无论淡水鱼还是海鱼,生食均伴随着不可忽视的健康风险。
肝吸虫病的临床表现颇为复杂多样,其病程通常可分为几个阶段。在轻度或隐匿期,体内仅有少量虫体寄生,无特异性急性症状,可能出现持续性乏力、午后上腹隐胀、食欲减退、厌食油腻、偶发轻微恶心等表现,临床上极易被误诊为慢性胃炎或疲劳综合征。多数患者甚至毫无异样感,仅在体检时发现肝功能轻度异常。
急性期一般出现在感染后2至4周。若一次性摄入大量囊蚴,虫体发育对胆管的刺激将引发全身过敏反应与胆道炎症同时爆发,症状表现为持续性发热、右上腹持续性刺痛或胀痛、肝脏肿大伴压痛、皮肤和巩膜轻度黄染。抽血化验可见嗜酸性粒细胞显著升高,这是寄生虫感染的标志性指标。
进入慢性或晚期阶段,虫体在数十年间持续刺激胆管黏膜,最终诱发器质性病变:反复发作的胆管炎、胆结石、肝内胆管壁增厚逐渐演变为胆汁性肝硬化,甚至发展为胆管癌。儿童若长期感染,将妨碍肝脏的消化代谢与营养吸收功能,导致身高体重发育迟缓,智力发育也可能受到轻微波及。
并非所有感染肝吸虫者都会呈现明显临床症状,但以下几类高危人群需格外提高警觉。短期高危人群主要指暑期前往两广、福建、湖南、江西等肝吸虫流行地区,食用了生腌或鱼生的游客,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群体。长期高危人群则包括常年网购淡水生鲜、习惯性生食淡水水产的人士,以及南方水乡的本地居民。基础病高危人群涵盖患有胆结石、慢性胆囊炎或有过胆道手术(包括胆囊切除)经历者。不少人误以为切除胆囊就能杜绝肝吸虫病,实则肝吸虫主要寄生于肝内胆管,胆囊摘除并不能阻断其在胆道系统中的寄生。
肝吸虫囊蚴进入人体后,需历经约4周方能发育成熟并持续排卵,因此,在生食淡水鱼虾满4周后,是进行筛查的理想时间节点。若短期内出现发热、腹痛、黄疸等急性症状,则无需等待时间窗口,应立即前往急诊就医。凡有明确旅游生食经历者,无论有无症状,均建议在4周时进行筛查。
筛查手段主要有三种。首先是粪便集卵检查,建议连续3天留取粪便送检,因虫卵排放具有间歇性,单次检测容易漏诊。其次是血清抗体检测,即肝吸虫IgG抗体检测,仅适用于初筛,无法区分现症感染与既往感染,若呈阳性,还需辅以粪便集卵检查加以确诊。最后是腹部B超,可观察肝内胆管是否增宽、管壁是否增厚,或呈现特征性的“双轨征”(虫体刺激胆管壁增厚所致),部分患者还能发现胆管内泥沙样结石或微小虫体回声。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怀疑感染肝吸虫者切勿自行服用驱虫药。吡喹酮虽是临床一线驱虫特效药,但绝不能作为预防性药物擅自使用。该药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慌心悸、皮肤瘙痒过敏等,重度过敏者甚至会出现皮疹和喉头水肿。此外,孕期全阶段及哺乳期女性,以及严重肝肾功能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均禁用此药。
对于确诊或高度疑似肝吸虫感染的患者,应由医生依据虫体负荷和肝胆损伤程度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通常为单剂或短程治疗,治愈率较高),并规范服药。需要明确的是,治疗肝吸虫不会产生终身免疫抗体,即便体内虫体被彻底清除,再次生食携带囊蚴的淡水鱼虾,依然会面临二次感染的威胁。
在某些情况下,肝吸虫感染可能引发急症,必须高度警惕。若在生食淡水鱼虾后,同时出现以下症状中的两种或以上,则高度提示急性梗阻性胆管炎:持续寒战高热、全身皮肤和巩膜黄染、右上腹剧烈绞痛、恶心呕吐无法进食。此时应立即就医,延误治疗可能导致感染性休克、化脓性胆管炎等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暑期南方之行,既要尽享美食,又需守住安全底线,务必牢记以下六条饮食“防虫”准则。第一,管住嘴:在肝吸虫流行区内,坚决不食用未经煮熟的淡水鱼虾。第二,生熟分开:若在民宿自行烹饪,应严格区分生食与熟食的处理流程;条件有限时,切过生鱼的刀具和砧板须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接触熟食或水果。处理完水产品后,务必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手上残留的囊蚴入口。第三,主动告知:返程后若出现乏力、腹痛、黄疸等症状,就医时务必主动向医生说明南方旅居史和饮食史。第四,同行共查:全家若共同食用了生腌或鱼生,无论大人儿童有无不适,建议返程后同步进行寄生虫筛查。儿童脏器娇嫩,感染后的损伤更加隐蔽。第五,注意时间窗:生食后2至4周可能出现急性期表现,1至2个月内若有不明原因的肝胆不适,均需及时回顾饮食经历。第六,定期随访:确诊肝吸虫感染并完成驱虫治疗者,治疗结束1个月后需复查粪便虫卵及肝脏B超,确认驱虫是否彻底、胆管损伤有无恢复。
除了肝吸虫,在南方湿热环境中,还有数种食源性寄生虫也常常借特色美食之机“偷袭”游客,同样不可小觑。肺吸虫主要藏身于淡水溪蟹和东北蝲蛄体内,囊蚴分布于蟹肉和蟹钳之中。典型临床表现为反复咳嗽、咳出铁锈色似烂桃样的血痰、持续性胸痛,极易被误诊为肺结核。虫体还可穿透人体组织游走,在皮下形成无痛性滑动结节,甚至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引发反复头痛、癫痫抽搐。需要强调的是,白酒浸泡无法杀灭肺吸虫囊蚴,必须经高温彻底烹熟方可食用。
广州管圆线虫则藏匿于福寿螺、田螺和非洲大蜗牛体内,典型症状为剧烈“电钻样”头痛、颈部僵硬、喷射性呕吐、持续发热,重症患者可出现意识模糊乃至昏迷。福寿螺是高危载体,切勿食用凉拌或爆炒未熟的螺肉。姜片虫附着于菱角、荸荠(马蹄)、莲藕等水生植物表面,典型表现包括慢性腹痛、反复腹泻、面部四肢浮肿、缺铁性贫血,儿童重度感染会导致消瘦和生长迟缓。水生植物最好削皮或煮熟后食用,切勿用牙齿啃咬外皮。
《被动投保退费难》?一文了解弹窗投保套路 教你轻松维权止损
银行卡上的资金悄然流失,待到察觉时,方才恍然——原来自己在某个时刻,莫名“被投保”了一份根本无所知晓的保险产品。近来,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反映,在充电桩扫码充电、使用共享充电宝,甚至浏览短视频和网购的过程中,稀里糊涂地便“落入”了保险的圈套,而申请退款更是举步维艰。记者经深入调查发现,这背后潜藏着一条从弹窗广告延伸至自动扣款的“投保陷阱”链条。那么,这类陷阱究竟是如何运作的?普通消费者又当如何有效规避?网络平台及保险公司在其中应负何种责任?
家住浙江省金华市的王先生,此前便亲历了银行卡莫名被扣款的烦心事。首月仅被收取了数元费用,他并未放在心上,可次月竟被扣除了七十多元。经多方查询,他才恍然得知,自己居然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被某保险公司办理了一款保险产品。王先生困惑地表示:“直到现在,我都弄不明白这份保险究竟保的是什么。我十分不解,或许是孩子玩手机时误点了弹出的广告,又或者是在玩小游戏、小程序时无意间触碰了。”王先生的遭遇绝非孤例,在短视频平台和众多社交网站上,诸多网友同样纷纷吐露自己遭遇了类似的“坑”。家在西藏林芝的索朗先生向记者透露,不久前,他在某充电站为电动汽车充电时,用手机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率先映入眼帘的并非充电桩的小程序界面,而是一个看似寻常、毫无广告痕迹的页面,要求填写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索朗误以为这是充电所必需的身份验证步骤,未加细想便输入了相关信息。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竟意外收到银行发来的扣款通知,方知自己被某保险公司投保了。
索朗先生回忆道:“当时我以为那是充电桩核验身份的操作,便输入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资料。因为当时急于充电,就直接填了,也没多想。当时并未发生扣款,可昨晚却突然被划走一笔钱,我这才发现那是一份保险。”他补充说,那个弹窗页面与平时常见的广告截然不同,因为一般广告都会有关闭按钮和倒计时提示,而该弹窗既未明示广告属性,也未清楚告知是在办理保险业务,更别提详细的保险条款说明及保单信息了。索朗感叹:“我压根儿没意识到那是在购买保险,它的迷惑性极强,输入界面也没有任何显眼的保险购买提示。”
针对此类“弹窗投保”乱象,记者调查归纳出三大诱导手法。其一,首月低价策略,即首月以极低价格甚至免费体验为诱饵,后续月份则通过自动扣款悄然恢复原价,且未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其二,平台默认搭售,在购物或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平台擅自勾选并附带保险服务。其三,各类生活场景中充斥的弹窗链接,在停车缴费、扫码充电等环节,突然弹出伪装的广告窗口,诱导用户填写信息并完成投保。
专家指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弹窗广告若要合规,必须清晰标注“广告”字样,并确保用户能一键关闭。若未标注广告或关闭困难,均属违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分析称:“以‘首月低价’为例,若未显著提示后续高额保费和自动续费条款,便构成价格误导,有违价格法相关规定。而‘默认搭售’则直接触犯了电商法关于禁止默认同意搭售的强制性条款。任何默认勾选、模糊话术或隐藏关键信息及关闭按钮的做法,都不能视作消费者的有效同意。”
公开报道显示,上述诱导投保的“套路”多发生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汽车的充电桩扫码界面、快递柜扫码页面、共享充电宝的扫码或支付流程中。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停车场使用某品牌充电桩充电后,手机不仅弹出了外卖平台的广告,关闭后竟又提示生成了“电池检测报告”,点击查看时,页面随即引导购买一份标价一元的“电池长效守护”保障服务。表面上是增值服务,实则包含电池检测报告、充电防护等,并附带一项电池保障保险。记者层层深入点击,直至《电池长效守护服务协议》最底部的“其他说明”中的信息授权与使用条款,才发现一行小字:“当用户订购电池长效守护产品,即视为其同意由服务平台代为投保相关财产保险。”
专家强调,经营者常通过模糊信息、自动扣费等手段,使消费者在不知情中误购保险。关键的保险条款和扣费信息未能以显著方式提醒,这种做法无疑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已明令禁止以强制搭售、默认勾选等方式订立保险合同。然而,弹窗投保常以“赠险”“免费体验”为噱头,后续悄然转为收费项目。消费者在浑然不觉中完成了整套操作,致使合同订立并非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这已违反法律,消费者有权主张合同无效或申请撤销。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此类保险合同明显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意愿,平台或保险公司也未履行法定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因而,消费者有权主张合同无效或依法申请撤销。”
记者调查还发现,消费者发现扣费后,部分平台仅退还当期保费,前期已扣除的费用通常拒不退回。由于消费者往往未留存相关证据,维权时常常陷入“举证难”的困境。对此,陈音江建议,应将举证责任适当转移至平台和经营者一方,要求其在操作流程中明确授权、充分告知并确保消费者知情权。若经营者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便应承担相应违规责任。他强调:“事先必须明确授权、明确告知,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否则就要承担后果。”此外,网络平台对保险广告及跳转链接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核义务,须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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