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55家内(地出版)文化单位亮相香港书展
本报香港7月16日电(记者李霞)第三十六届香港书展于15日假座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启幕,今年盛事以“从香港阅读世界:文创传承·旅悦人生”作为年度主轴,内地共有55家出版文化单位携带1.6万册精选图书跨越南岭,赴香江参展销售。
作为促进内地与香港文化对话及衔接国际市场的关键桥梁,香港书展承载着深远意义。此次内地出版机构展位占地544平方米,围绕“精品展示、文化互鉴、产业合作”三大方向精准发力,参展阵容囊括出版集团、地方出版企业、高校学术出版社及发行渠道机构,所呈书目门类繁多,异彩纷呈。展区布局巧妙采取“1个主题省展区+3大特色展区”的融合架构,系统呈现新时代内地出版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图景。
本届书展特邀云南担纲内地展区主题省,其核心理念定为“同饮一江水,共读万卷书”。展览期间,主办方精心策划滇版图书插图视觉影像展,并举行《什么是云南》《心之所向·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等专题分享会;此外,现场还安排民族歌舞演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演示,从多元维度诠释七彩云南浓郁的民族风情与文化韵味,旨在深化滇港两地出版、文旅及文创产业的互鉴合作,实现双向赋能。
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与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内地展区精心陈列了众多党史文献、长征纪事及革命题材文学作品,引领读者穿越时光隧道,重温百年峥嵘岁月,深切体悟伟大的长征精神。本届香港书展将延续至21日闭幕,期间共设八大主题讲座系列,以飨各方读者。
逾200名粤{港澳台青年参加“爱我中华”}火车团
在中新网广州7月24日电,一场承载着青春梦想与交流使命的活动——“爱我中华”青年大汇聚火车团2026夏日冰城哈尔滨历史科技探索之旅,于24日上午在广州南沙正式拉开帷幕。出发仪式上,来自粤港澳台的逾200名青年学子齐聚一堂,他们将从这里启程,踏上一段跨越南北的壮阔旅程:首站抵达北京,沉浸于千年古都的厚重历史与璀璨文化;继而北上“冰城”哈尔滨,触摸这座城市的发展脉络与时代脉搏;随后走进大庆,重温铁人精神的峥嵘岁月,在祖国辽阔的版图上,感受山河之壮美、发展之蓬勃。
据悉,该活动由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青年联合会、香港青年交流促进联会、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以及港台青年交流促进会联合主办。自2001年创办以来,“爱我中华”青年大汇聚火车团已累计组织近9000名粤港澳台青年,足迹遍及祖国大江南北,成为连接四地青年心灵与情感的重要桥梁。
在出发仪式上,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黄育振表示,期望粤港澳台青年能借此次实地探访之机,共同领略祖国的锦绣河山,深化文化认同与血脉认知,进一步厚植家国情怀,让爱国之情在行走中生根发芽。
南沙区副区长马洁红则在致辞中强调,南沙始终致力于为青年打通从实习就业到创业安居的全链条通道,真正践行“来了就是南沙人”的承诺。她寄语青年朋友们,在旅途跋涉中涵养家国热爱,在交流互动中缔结青春友谊,让此行成为人生中一段难忘的记忆。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火车团特别邀请了5名南沙优秀青年代表随行,他们将在旅程中与港澳台青年展开深度交流,分享南沙的发展故事与湾区建设成果,展现南沙青年的开放胸襟与责任担当,为粤港澳台青年的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注入新的青春活力。
来自香港的青年代表刘佳妮难掩兴奋之情,她分享道:“这次活动已让我切身体会到南沙的蓬勃活力与无限机遇,我满怀期待,盼望着在接下来的旅途中收获更多精彩与感动。”
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透露,南沙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更多品牌交流活动常态化从南沙出发,同时高标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青少年国情研习体验馆,将其打造为粤港澳青少年国情教育的示范基地,助力南沙成为港澳台青年深入祖国腹地的首选起点与重要枢纽。(完)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法院判了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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