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华人教育家何启政(论文集《新政)真诠》原刻孤本将在港大展出
坐落于香江之畔的香港大学,七月二十二日迎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盛宴——“方寸大千:何启、港大与近代中国的先声”专题展览在此揭幕。这场精心策划的展事,汇聚了收藏家于江历年来悉心搜罗、慷慨解囊的珍贵典籍与藏书票,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华人教育家兼政治家何启与其挚友胡礼垣联手撰述的《新政真诠》——这部原刻孤本,堪称晚清思想史上的稀世瑰宝。
回溯历史长河,何启在港大萌芽与成长的岁月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不仅是香港西医书院——如今蜚声国际的港大医学院——的创办者之一,更在港大整体筹建过程中倾注了大量心血。在风雨飘摇的晚清年代,《新政真诠》这部著作,曾为资产阶级改良派与革命派两大阵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源泉,其笔锋所及,无不触动时代脉搏。
开幕仪式上,港大校长张翔致辞时强调,这批展品所蕴含的学术价值,远非单纯的文献意义所能涵盖。它们为后人梳理港大与中国近代历史千丝万缕的联系,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实物见证。张翔进一步指出,在人工智能日新月异的当下,教育界理应更加珍视人文与历史的薪火相传。唯有文理交融、古今贯通,人类文明方能行稳致远,抵达更为辽阔的未来图景。
据悉,此展览自七月二十二日起至八月五日,率先在港大百周年校园逸夫教学楼地下大堂向公众免费开放;展期告一段落后,还将移师港大图书馆总馆续展,让更多读者一窥这批文化遗珍的风采。(完)
晒眼皮能《治近视?医生提醒》!
暑假期间,孩子的视力滑坡让许多家长忧心忡忡。科学干预究竟应当如何开展?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等权威机构,正式公布了6月“科学”流言榜,其中数个关于视力健康的误解被逐一澄清。例如,“晒眼皮可治愈近视”这一说法,究竟是否可信?
“晒眼”真的能抑制近视进展吗?医务人员指出,真正的近视防控核心在于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让眼睛在自然光照下实现“动态远眺”。若每天坚持超过40分钟的连续户外运动,或累计达到每日两小时、每周14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长,便能显著降低近视发生率,同时有效延缓眼轴增长。
然而,“晒眼皮”的做法与上述科学手段截然不同。所谓“晒眼皮”,即闭目面向阳光,尽管眼皮合拢,但由于光线强度被大幅削弱,根本无法达到刺激视网膜分泌有效生物因子的阈值。与此同时,闭眼状态下无法形成远眺,睫状肌无法得到放松,因而完全无法发挥延缓近视的作用。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一行为本身潜藏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医务人员强调,虽然处于闭眼状态,但阳光持续直射眼部时,红外光等波段仍可穿透眼睑皮肤渗透至眼内,长此以往将对眼部功能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
面对已经确诊近视的孩子,家长切勿寄望于“晒眼皮”能让屈光度数归零。医务人员提醒,务必及时携孩子前往正规医院眼科就诊,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选择科学且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例如佩戴角膜塑形镜、功能性框架眼镜,或在医嘱下使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等,方能有效遏制近视进一步加深。
假期中,儿童视力为何频频“告急”?电子屏幕使用失控、户外活动时间匮乏、读写姿势不端,已成为导致儿童近视加深以及假性近视转为真性近视的三大主因。伴随青少年近视高发态势,如何科学进行防控,已成为广大家长迫切关注的议题。
在临床上,框架眼镜、接触镜与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构成了目前最主要的矫正及干预方案。但务必提醒的是,任何方案的采纳都需以专业检查为前提,依据个体情况量身定制。
·离焦眼镜:延缓近视效果存在个体差异
离焦眼镜作为当前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的主力功能性镜片,其核心原理在于矫正中心视力的同时,通过独特的光学周边设计,有效减缓眼轴延伸速度。研究数据显示,此类镜片对近视屈光度的延缓效果约为三至六成,对眼轴延长的抑制作用约为两至五成,最终效果因镜片设计类型与个体差异而存在差别。其突出优势在于佩戴方便、非侵入性,且不受年龄限制。
·OK镜:对角膜条件要求严苛 并非人人适用
角膜塑形镜(OK镜)已被证实能够有效延缓眼轴增长,属于国家三类医疗器械。验配之前,必须完成全面的眼部系统检查,严格排除活动性角结膜炎、重度干眼、圆锥角膜倾向、角膜内皮营养不良等禁忌状况。此外,市面上大多数品牌的OK镜矫正范围通常限于近视500度以内,且对角膜形态要求较高,并非所有近视者均适合佩戴。
·低浓度阿托品:须在医生严密监测下使用
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浓度分别为0.01%、0.02%、0.04%)是目前我国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专用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眼用制剂。临床研究证实,其年度近视控制率约在三至七成之间。此类药品务必在眼科医师全面评估后开具处方,用药期间应每三个月复查眼轴长度、屈光度、调节功能及眼压等指标。严禁未经医生指导自行购买、长期使用或超适应症用药,以确保用药安全性与疗效的动态评估。
医务人员还指出,暑期前来咨询近视手术的青少年及家长人数众多。但从医学角度看,无论是角膜屈光手术还是眼内人工晶状体植入,本质均属于屈光矫正手段,并不能改变已被拉长的眼轴。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鉴于其眼球仍处于发育阶段、屈光状态尚未定型,原则上不建议也不允许实施此类手术。
OK镜与离焦框架镜应如何选择?
医务人员介绍,角膜塑形镜(OK镜)的适用条件具有明确界限:多数品牌的获批矫正范围限于近视度数≤500度,同时对瞳孔直径、眼表健康状况等指标均有较高标准;一般推荐配戴年龄为8岁及以上,以确保佩戴配合度与日常卫生管理能力。
医务人员进一步强调,对于近视度数较低(例如低于100度)的儿童,佩戴OK镜在延缓眼轴增长方面的增益效果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一般不作为首选干预方案。而对于近视度数偏高、接近或超出品牌标称数值(如超过600度)的情况,相关风险将随之上升,验配时需格外审慎评估。
针对那些不适合佩戴OK镜的青少年,离焦框架镜便成为一项重要的替代选择。此类镜片矫正范围通常可覆盖近视≤-1000度、散光≤400度。但需留意的是,高度近视者的控制效果往往弱于中低度近视人群。离焦功能性框架眼镜一般建议每日佩戴时间不少于7小时;若佩戴时长不足,防控效果将明显打折扣。离焦眼镜的验配亦需经专业评估,进行个性化决策,不宜盲目自行选购。
部分家长眼见孩子近视度数不断攀升,恨不得将各类防控手段悉数用上,甚而同时佩戴OK镜与离焦框架镜,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医务人员建议,从治疗机制来看,角膜塑形镜已能够实现良好的日间光学矫正,其光学原理与离焦镜片具有一致性,因而并无必要叠加使用。
护眼贴是否真具神奇疗效?
近期,不少品牌的护眼贴在直播平台中大肆宣传其可预防和控制近视,个别商家还特别推出适用于9岁以下、5岁以上儿童的专属产品。此类商品还热衷打“成分牌”,号称含有叶黄素、花青素、铁皮石斛及多种草本精华,更有甚者宣称可通过“8大穴位敷贴”调节双眼状态。
对此,医务人员郑重提醒家长:近视防控的关键在于科学管理与规律坚持,所谓能帮助近视患儿恢复视力的高科技产品并不可信。目前尚无任何证据表明,外用叶黄素敷眼贴可通过皮肤吸收进入眼底,更不具备抵御蓝光损伤的作用。含有草本成分的眼贴或穴位刺激,或可带来短暂清凉体验,或因物理遮盖效应缓解部分视觉疲劳,其效果与热毛巾敷眼无异,却无法改变角膜曲率,更缺乏证据表明其能逆转眼轴增长。面对诸如此类夸大宣传,家长应保持理性,切勿轻信。
为网暴“划红线”《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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