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北京最小的版(图,凭啥装下最密集的创)新?
中新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王庆凯 左登基)在这座城市仅占1.37%的土地上,孕育出接近四成的工业增加值,这一惊人比例背后,是北京亦庄不懈探索的缩影。7月27日,一场以“首都开局起步‘十五五’”为主题的系列新闻发布会在北京经开区专场举行,回望“十四五”征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工委书记孔磊亮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亦庄新城地区生产总值跃升至4012亿元,年均增速达12.1%,工业总产值亦逼近7000亿元大关。
然而,比冰冷数字更触动人心的是这片土地上正在上演的生动篇章。7月10日,长征十号乙一子级火箭成功完成全球首次网系回收,这一壮举在两千多公里之外的亦庄“火箭大街”引发了经久不息的掌声与欢呼。这条汇聚了超过220家空天企业的街区,其整箭研制企业数量占据了全国总量的75%。仅仅十七天之后,长鑫科技在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日涨幅高达465.82%,一举创下科创板史上最大IPO纪录,而其北京工厂早在十年前便已布局于此,累计投资规模突破千亿元。
人们不禁要问:亦庄凭什么能取得如此成就?答案或许要从其创新基因说起。一系列数据极具视觉冲击力:集成电路装备产业稳坐全国头把交椅,中试平台数量占全市四分之一,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已突破400家。正是这种深厚的创新底蕴,催生了全球首创的人形机器人半程马拉松赛事,催生了机器人4S店、机器人餐厅和养老驿站等新业态;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也已迭代至4.0阶段,累计部署车辆超过1500台,行驶总里程突破6200万公里。北京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磊如此概括:“我们将整座城市视作一个孵化未来产业的城市级试验平台。”新技术并未被禁锢在实验室的高墙之内,恰恰是在寸土寸金的京城,让创新密度与产业效率达到了极致融合。
创新动力的背后,是“两只手”的紧密协作与高效互补。企业负责冲锋陷阵,过去五年间,亦庄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9%,高价值发明专利累计达1.7万件;目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3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90家。政府则全力保障“弹药供给”,财政科技投入从“十四五”期间的逾50亿元大幅加码至“十五五”期间的百亿级别;在政府引导基金已达200亿元的基础上,新设四只产业基金再注入200亿元,其中30亿元专项聚焦未来产业。此外,每年还发放数据券、算力券、模型券各1亿元,为创新主体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持。
再向深处探寻,便是制度的破冰与突围。北京亦庄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探路者,全国首个地方6G产业政策、“量子科技十条”以及新质生产力“沙盒审批”机制均诞生于此。在开发区2.0版改革框架下,已有20余项首创性举措落地生根。回望发展轨迹,亦庄的路径愈发清晰:从昔日的农田到今天的经开区,再到未来的现代化新城,三十余载光阴里,这个“庄”从未停止改写自身的定义。
更大的宏图已然铺展:到2030年,亦庄将培育形成8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工业总产值剑指1万亿元大关。其核心目标,便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典范区。如何实现这一蓝图?靠的是一整套产业体系的协同发力。其中,人工智能被视为总牵引,按规划至2030年,全区智算规模将达到10万P,规上制造业企业AI应用普及率将超过60%,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力争达到2000亿元以上。人工智能时代的竞争,早已演变为底层能力、关键硬件、基础软件、核心要素、场景生态及治理能力的全链条、系统性较量。
更多新兴产业正如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从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网联汽车这三大优势主导产业,到机器人、智能终端、空天技术、先进能源这四大新兴支柱,再到前瞻布局的6G、量子信息、脑机接口、聚变能源领域,北京亦庄构建起层层递进的产业梯队,清晰的量化目标让宏伟蓝图更具底气。“十五五”时期,乘用车年产量将冲击130万辆,机器人产能剑指50万台套,空天技术瞄准“千企联动、千星入轨、千亿营收”的远景,“亦庄首发”的AI终端数量力争达到1000个。新质生产力究竟以何种面貌呈现?答案,人们将能够在北京亦庄找到。
上半年访港旅《客约2671.2万人次 内地》旅客同比增长16%
中新社香港七月十六日电(记者赵静怡)香港旅游发展局于十六日揭晓最新统计,本年度上半年入境旅客总数约达两千六百七十一万两千人次,较去年同期攀升百分之十三。数据细分显示,来自中国内地的游客量约为两千零五十五万五千人次,增幅达百分之十六;而其他地区的访客则约六百一十五万七千人次,提升百分之五。
香港旅游促进会总干事崔定邦在受访时对中新社记者指出:“这一系列数字印证了特区政府与业界协同推进盛事经济策略所取得的实际成果。无论是深入探索的深度游、随性的城市漫步,抑或是传统的观光与采购行程,如今造访香江的游客皆能享受更为多元的选项。”他补充道,数据的增长反映了香港旅游生态正朝着更丰富、更灵活的方向演进。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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