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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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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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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21:05:03
作者袁依婷
分类51CG最新IP地址是多少

软件介绍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功能特点

步数越多越好吗{ 怎样散步}更科学

散步,真的步数越多越有益吗?如何才能走得更科学、更有效?这已成为众多健身爱好者关心的话题。研究表明,在众多运动方式中,散步对延长寿命的效果尤为突出,坚持规律行走能够显著降低全因死亡风险。然而,盲目追求步数、饭后立刻健走、一味追求大步流星等习惯,是否真的可取?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为公众答疑解惑。

究竟走多少步才算合适?答案并非“多多益善”,而是因人而异,需依据个人体质和健康状况量身定制。西安体育学院运动医学教研室教授苟波指出,对于多数成年人来说,每日步行6000至8000步已能基本满足身体所需的最低活动量。一旦超过8000步,健康收益的增幅将逐渐放缓,而膝关节磨损等运动损伤的风险则会显著攀升。苟波进一步说明,不同人群的最优步数各有差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处于术后恢复阶段的人群,每日行走4000至6000步即可获得明显的健康效益,关键在于循序渐进、长期坚持;普通成年人则可将6000至8000步视为黄金区间,这一范围不仅能实现健康收益的最大化“性价比”,也是对膝关节较为友好的安全地带;而体重超标者或久坐少动的人群,不妨将目标提升至8000至10000步。

科学散步并非只盯住步数,时间、强度、姿势与步频同样至关重要。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骨关节运动医学科主任李宝军提醒,散步时应当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在时间安排上,每日总步数可以一次性完成,也可以分段进行。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建议将散步分为3次,每次持续20分钟,这样既能保护关节,又有助于消化;而希望减脂并增强心肺功能的年轻人,则可选择一次性完成30分钟以上的中高强度快走,直至微微气喘,以有效锻炼心肺并促进脂肪燃烧。如果时间紧张,利用零散时间分次行走,同样能积少成多,达成健康目标。

在走姿方面,苟波建议,行走时保持躯干挺直、收腹挺胸抬头,确保耳垂、肩峰与髋关节处于同一条垂直线上;肘关节自然弯曲,以肩关节为轴心前后摆臂。迈步时,应让脚跟先接触地面(注意落地时膝关节微屈,脚部动作要轻盈),随后自然过渡至前脚掌并用力蹬离地面,同时避免脚部内扣或外八,并配合均匀的呼吸节奏。关于步长,李宝军介绍,日常散步的步幅约为身高的35%(大约60厘米),不易使膝盖疲劳;而快走时,步幅可拉长至65至70厘米,有助于提升心肺功能、加速燃脂并均衡肢体受力;但若刻意跨大步(超过身高的45%),则可能对膝盖和骨盆造成伤害。

在锻炼时间的选择上,健康人群早晚均可,但饭后宜休息30至60分钟再开始散步,以免加重肠胃负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则更适合在傍晚进行锻炼,此时血压相对稳定,运动风险较低。若能在坚持散步的同时,每日额外进行1至2项其他运动,健身效果将更为显著。运动形式的多样化能带来额外的健康收益。苟波解释说,散步主要锻炼下肢肌肉,长期以往容易造成上下肢力量发展不均,因此建议每周补充2至3次上肢及核心训练(如俯卧撑),以平衡肌肉发展、提升新陈代谢水平。老年人则可加入太极拳或拉伸练习,以增强平衡能力、预防跌倒。

“无论进行何种运动,安全始终应放在首位。”李宝军强调,若在散步过程中或结束后两小时内出现关节疼痛且无法自行缓解,应立即减少运动量,待疼痛完全消失后再逐步恢复活动。苟波补充道,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应以“走得舒适”为原则,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制定个性化方案;在装备方面,应选择舒适合脚、柔软且富有弹性的运动鞋,并穿着全棉运动袜,以避免长时间快走导致脚踝损伤或足底磨出水泡等问题。

使用说明

港澳专业人士湾区行:跨界交流{补盲点 共话科技发展与合}作-中新网视频

近日,一场名为“湾区同心中华情”的国情研修考察活动引发关注,35名分别深耕于科技、法律、工程、传媒及金融等领域的港澳专业人才齐聚深圳与广州,开启了一段深度探访之旅。

此次行程中,一行人依次造访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及服务基地,足迹遍及多个创新前沿领域。从绿色能源的清洁动力,到低空经济的蔚蓝想象;从人工智能的智慧引擎,再到数字经济的无限可能,参与者们以沉浸式体验,切身感受到了粤港澳大湾区新质生产力的澎湃活力与盎然生机。

何俊杰与马悦乔在广州发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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