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遇险事故频发 野外出游不能走}“野路子”
暑期来临,徒步、溯溪与露营成为许多人消夏纳凉的热门选项。然而,当人们流连于网络平台上精心筛选的“打卡胜地”时,或许未曾察觉,一张完美的照片与一场突如其来的险情之间,往往只隔着薄薄一层距离。
近年来,野外遇险的悲剧屡屡上演。2025年,深圳“望郎归”地区在短短80天内接连发生三起失联乃至遇难的事件;2026年元旦,五名人员擅自闯入秦岭“鳌太线”禁行区域,其中三人不幸丧生;六月,安徽淮南一名15岁少女在尚未开放的废弃矿坑边拍照时失足落水,命丧当场;同一月份,广东清远英德一处野外溪谷中,一名女子在戏水之际被湍急水流卷走,最终殒命。每一起惨剧过后,社会舆论总会掀起一轮反思,然而下一次意外却照旧接踵而至。为何那些事后看来危机四伏的地点,置身其中的人却毫无警觉?
事实上,危险始终如影随形,只是被滤镜悄然遮掩。社交平台上,人们更热衷于展示碧水青山、“隐秘角落”与“绝佳机位”,至于线路是否合法开放、需要何种装备、山洪暗流、失温坠崖等隐患,却往往被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部分博主大肆渲染“勇敢者先享世界”的论调,却鲜少提及,那些迷人景致的背后,可能是通信中断、补给匮乏、救援无门的荒蛮地带。公众未必存心冒险,但极易被经过美化的信息所误导,将专业级别的探险误当作寻常观光。
这种选择性信息的泛滥,不仅误导了大众,更逾越了法律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旅游者必须恪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这意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涉足未开放区域,政府、旅游经营者及游客自身均须各司其职,共同筑牢旅游安全的防线。然而,实际操作中,不少“野线路”和“野景点”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反而将其频频推上首页,使得法律禁令在流量逻辑面前形同虚设。以安徽淮南天目湖为例,该地原为采石场遗留的矿坑,尚处于生态修复阶段,从未对外开放。可即便在15岁女孩不慎滑入溺亡的事故发生后,仍有众多网友主动推荐前往,声称此处“水色最美最蓝,拍照效果绝佳”“是戏水的理想场所”。
风险的另一个来源,在于人们经验的错位。城市生活中,我们习惯了有护栏环绕的公园、有救生员值守的泳池、有广播预警的园区,这种根深蒂固的安全预期,被不自觉地投射到了野外环境之中。然而,山野之间没有规整的步道、稳定的通讯信号或随叫随到的救援力量;一条在晴日里清澄静谧的溪谷,也可能因上游的一场降雨而骤然化身夺命洪流。野外的灾祸,往往并非肇始于某个惊心动魄的瞬间,而是源于一次次“应该没事”的侥幸判断逐步累积。
更令人忧虑的是,有人将违规穿越粉饰为“挑战自我”,却将冒险的代价转嫁于社会。被称为国内死亡率最高徒步路线的“鳌太线”,自2018年起便全面禁止穿越,可违规闯入者始终络绎不绝。2026年元旦,某些招募贴甚至将此次非法穿越标榜为“新年挑战”。事故发生后,当地不得不动用直升机与多支专业救援队伍,在零下二十多摄氏度的极寒条件下展开生死搜救。而在此前一年间,“鳌太线”已发生多起非法穿越导致的伤亡事件,每一次救援,都意味着大量公共资源为个人的一时冲动买单。这种“廉价冒险”的错觉背后,潜藏着“出事反正有人来救”的隐性心态,客观上助长了更频繁、更大胆的违规行为。
面对这种扭曲的激励机制,法律与制度正在积极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救助后,须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应费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确立的“自甘风险”原则,同样为野外活动中的个人责任划定了清晰界限。
重塑对自然的敬畏,绝非一纸禁令所能企及。平台方不能仅仅充当流量的搬运工,在推荐“出片机位”的同时,亦有责任将景区的开放状态、路线难度及潜在风险同步呈现给用户,对于涉及未开发区域的违规攻略,应当果断予以清理下架;监管部门既要拦阻违规脚步,更须依法追责无资质组织者、违规带队者,压实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更为根本的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亟待补上“野外风险认知”这一课——敬畏并非意味着远离山林,而是在出发前做好万全准备,面对风险之时懂得及时折返,对自身及同伴的生命负责。
大自然从不设“新手保护期”,也不会因一句“来都来了”而网开一面。真正的勇敢,绝非征服无人之境的鲁莽,而是看清危险之后转身离去的清醒。将平安归来置于打卡圆满之上,才是踏入山野之前最重要的一份准备。
香港失(业率维持3.7%)
中新社香港七月十七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于十七日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二〇二六年四月至六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录得百分之三点七,与前三个月(三月至五月)水平持平;同时,就业不足率则微升至百分之一点六,较上季增加零点一个百分点。
从行业维度观察,各领域失业情况呈现分化态势。进口出口贸易、餐饮服务以及房地产板块的失业率出现回落,而制造业、仓储及运输辅助服务领域的失业率则有所攀升。在就业不足率方面,仓储及运输辅助服务、建筑以及专业与商用服务行业的增幅较为突出。
就业市场的整体规模亦有所变化。四月至六月期间,总就业人口攀升至三百六十四万六千一百人,环比增加约六千八百人;劳动总人口则增至三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人,涨幅约五千五百人。与此同时,失业人数减少约一千四百人,降至十三万九千七百人;而就业不足人口则上升五千六百人,达到六万二千四百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对此表示,香港经济的稳步扩张将持续为劳动市场提供支撑,但暑期应届毕业生及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离校人士,可能对短期就业形势带来一定压力。他进一步强调,特区政府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这些因素对企业招聘意向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完)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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