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能吃,其实可能“有毒”!(专家提)示这7种食物要注意
在我们的日常饮食中,有些食物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实则暗藏健康威胁。很多人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发霉的面包、发芽的土豆乃至长毛的水果稍加处理便继续食用,却不知这样的做法可能埋下食物中毒的隐患。在此,我们为您盘点7种看似无害却潜藏风险的常见食物,请您务必留意,切勿因小失大,也别忘了分享给家中长辈。
首先,坚果类食品值得高度警惕,尤其是存放不当的坚果。它们不仅容易氧化产生令人不悦的哈喇味,影响口感与营养价值,其氧化分解产物还可能刺激胃肠道,诱发炎症。更严重的是,受潮霉变的坚果可能滋生黄曲霉菌,产生黄曲霉毒素——这是一种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类致癌物的剧毒物质,其毒性强度是砒霜的68倍,且在高达280℃的温度下仍难以破坏。若是苦杏仁,危险更为直接,其所含氢苷在体内可分解为氢氰酸,仅需食用20至60粒便可能引发中毒。因此,一旦坚果出现苦味或哈喇味,应立即丢弃并漱口。选购时,建议优先选择小包装产品,开封后密封存放于避光阴凉处,以减少霉变风险。
其次,泡发过久的木耳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隐形杀手”。许多人误以为泡得久木耳更厚实,实则泡发时间过长极易滋生米酵菌酸。这种由椰毒伯克氏菌产生的毒素耐热性极强,且无臭无味,即使污染也难以察觉。它在26℃的温暖环境下繁殖最为活跃,因此夏季是高发季节。米酵菌酸主要攻击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摄入1毫克即可能致命,致死率超过40%。以往中毒案例中,泡发时间多超过24小时,若控制在数小时内则风险较低。研究显示,散装木耳更易携带产毒菌株,而在25℃以上环境中泡发,毒素生成速度会显著加快。建议选购正规包装产品,泡发前彻底清洗,时间控制在4小时以内,温度尽量低于25℃,最好冷藏泡发,中途换水1至2次。若发现木耳发黏或有异味,务必丢弃;如需隔夜,应密封冷藏并于次日尽快食用。
土豆也是家庭常备食材,但发芽或变绿的土豆切不可食用。正常情况下,土豆中龙葵素含量仅为5至10毫克每100克,但一旦发芽或表皮变绿,毒素含量会急剧攀升,芽眼周围和绿色部位每100克可高达500毫克。误食后,轻则出现咽喉灼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炎症状,重则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昏迷甚至死亡。一次性摄入50克已变青发芽的土豆(约含200毫克龙葵素)即可引发中毒。购买时宜挑选表皮光滑、色泽正常的土豆,储存时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温度不超过10℃,避免阳光直射,以延缓发芽。若土豆已发芽或变绿,最好整颗弃用。此外,未成熟的青番茄同样含有龙葵素,也不建议食用。
瓜果发苦的现象也值得警惕,不少人常以“苦味能败火”为由勉强食用,实则大错特错。瓠瓜、丝瓜、西葫芦、黄瓜等本身不苦的葫芦科瓜类一旦变苦,多因产生了葫芦素——一种热稳定性强的毒素,即使高温烹饪也难以分解。这种毒素会攻击神经系统,引发头晕、呕吐、腹痛,严重时甚至导致器官衰竭。湖南等多个省份的疾控中心已在其官网发布提醒,呼吁公众重视苦味瓜的中毒风险。选购瓜果时,应注意观察表皮有无异常斑点或腐烂痕迹,选择完整无磕碰的产品。一旦发现本不该苦的瓜果出现苦味,务必果断丢弃,切莫心存侥幸。
腐烂或发霉的蔬果同样不能“削掉坏的部分继续吃”。即使去除腐烂部位,看似完好的部分也可能已被细菌和霉菌渗透,产生亚硝酸盐、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例如,腐烂生姜会释放毒性强烈的黄樟素,少量摄入即可损伤肝细胞,影响肝脏功能。实验表明,发霉蔬菜的亚硝酸盐含量可达到未发霉时的2倍,长期食用会影响血液的氧气运输功能,导致皮肤发蓝、贫血等问题。因此,蔬菜应现买现吃,避免久存,一旦发现部分腐烂,最好整颗丢弃,勿食用剩余部分。
红心甘蔗也暗藏危机,其红色并非含糖量高的标志,而是霉变的结果。每年2至4月,随着气温回升,甘蔗易被节菱孢霉菌污染,产生3-硝基丙酸,形成“红心”。这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素,可损伤中枢神经系统,潜伏期短则数分钟、长则数小时。初期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紊乱,随后可能出现头晕、头痛、视力模糊,严重时甚至呼吸衰竭致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只能对症治疗。购买甘蔗时,要留意切面颜色,若发现红心或散发酒糟味,切勿购买。若整根甘蔗啃食时发现异常,应立即弃置,其他看似正常的部位也最好不食,因为毒素可能已渗透扩散。
最后,死蟹同样不可食用,尤其是河蟹。这类杂食性水生动物以腐烂食物为食,体内携带大量细菌。一旦死亡,细菌会迅速繁殖,并分解蛋白质产生组胺等生物胺类物质。组胺毒性较强,即便烹饪也无法完全消除。实验显示,在20℃环境下,3小时和12小时后组胺含量分别可达到6.3毫克和7.4毫克每100克,而8毫克即可引发轻微中毒,100毫克则会造成严重中毒。食用死蟹可能导致过敏性中毒,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引发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购买时务必选择鲜活螃蟹,切勿因价格便宜而购买死蟹。若烹饪前发现螃蟹已死亡数小时,应果断放弃。
以上这些看似无碍却隐患丛生的食物,您是否也曾不慎食用过?请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将这篇文章转发至家庭群聊,提醒亲朋好友共同守护饮食安全。
积{水浸泡、水源污染……洪涝}灾害后如何保护健康?
洪灾退去,健康防护不可松懈——这些要点须牢记
每当暴雨洪涝席卷而来,积水漫溢、环境湿重、饮用水源受污染等一系列连锁问题便随之浮现,各类潜在的健康风险也悄然滋生。面对洪灾之后的重建与清理,如何在保障生活的同时守住健康底线?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守住“入口关”,确保饮水安全是防病之首。切勿直接饮用生水。洪灾期间,自来水管网、机井等供水系统极易遭受洪水倒灌,水体中可能挟带致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有毒化学物质,唯有经过充分净化处理方可安全饮用。若条件允许,应优先选择瓶装或桶装水作为饮用水来源;若使用市政自来水,务必确认供水部门已恢复正常供应且水质经检测合格。一旦发现自来水浑浊、散发异味,则绝不可饮用。
在缺乏洁净水源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净化措施:首推高温煮沸法,将水持续加热至沸腾并保持3至5分钟,即可高效杀灭大部分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卵。其次为化学消毒法,可选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消毒制剂,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标注的剂量投放,充分搅拌后静置至少30分钟再行饮用。
严把“入口”关,谨防肠道传染病趁虚而入。选购食材务求新鲜洁净,凡经洪水浸泡过的蔬果、肉类、粮谷等,即便外表看似完好,内部亦极可能被病菌渗透,理应一律废弃,不可抱侥幸心理。所有食材在烹制前须仔细清洗,尤其蔬菜水果应置于流动清水下反复冲淋,以去除表面附着的淤泥与微生物;肉类及水产品同样需充分洗净。此外,食物务必烧熟煮透,特别是禽肉、蛋类及海鲜,杜绝生食或半生不熟;切配生熟食材的工具、砧板及盛放器皿须严格分开,用后即刻清洗消毒,杜绝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呵护皮肤屏障,防范各类皮肤疾患。长期浸泡于洪水中,皮肤组织持续处于潮湿状态,加之污水中混杂的真菌、细菌、寄生虫及刺激性化学物质,极易诱发湿疹、接触性皮炎、手足癣、毛囊炎等皮肤问题,重者甚至导致继发感染乃至溃烂。因此,应尽量避免与污水长时间直接接触;因抢险救灾或环境清理确需涉水时,务必穿戴防水手套、高筒雨靴及防护服,最大限度隔绝污水刺激。日常亦须注重皮肤护理,勤换衣物与床单被褥,保持体表干燥,切忌穿着湿衣久坐不动;一旦皮肤出现瘙痒、红肿、丘疹等异常反应,切勿以手抓挠防止破损感染,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外用药膏以缓解不适。
整治环境卫生,彻底阻断病菌扩散路径。洪灾过后,大量淤泥、垃圾与腐坏物堆积,潮湿环境成为各类病原体滋生的温床。首要任务是对居住区及周边范围的积水、淤泥和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尤其针对腐烂的动植物残骸,须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置,以免招致蚊蝇鼠患。随后需开展规范化消毒工作,重点覆盖房间地面、墙体、门窗、家具以及厨卫等区域,可选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按说明书稀释后采取擦拭或喷雾方式处理,消毒完毕应开窗通风至少30分钟以减轻残留刺激;餐具与厨具则可通过煮沸消毒,持续沸腾15至20分钟;衣物被褥经清水洗涤后,宜在烈日下暴晒4小时以上以增强杀菌效果。
同时,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同样刻不容缓。洪水遗留的各类积水点正是蚊虫繁殖的理想场所,应及时清理屋顶、阳台及庭院内的积水容器,填平低洼坑洞,从源头遏制蚊虫孳生;设置纱窗纱门,配合使用蚊香、驱蚊剂或蚊帐等物理与化学防护手段,降低蚊虫叮咬风险。此外,食物须密封保存,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防苍蝇、鼠类等媒介接触食物而传播疾病。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以为能吃,其实可能“有毒”!(专家提)示这7种食物要注意在我们的日常饮食中,有些食物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实则暗藏健康威胁。很多人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发霉的面包、发芽的土豆乃至长毛的水果稍加处理便继续食用,却不知这样的做法可能埋下食物中毒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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