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婚托”欺诈等七类问题《 五部门出手整治》婚介机构乱象
据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7月28日,民政部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强化婚介机构的运营规范,推动婚介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并明确自2026年7月至2027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介机构集中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覆盖对象涵盖全国各类从事婚介服务的市场主体及社会服务机构,包括线上婚介平台、线下实体机构及相关组织,但纯属交友或社交性质的免费平台不在此列。整治焦点具体包含六大维度:其一,登记服务违规情形,诸如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即擅自开展婚介业务,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以及线上平台未获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就擅自运营;其二,虚假营销行为,涉及对服务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或所获荣誉进行失实或误导性宣传,承诺“包成功”或“保证脱单”等不切实际的效果,捏造成功率及成功案例,或对征婚者数量、品质及来源进行不实表述;其三,“婚托”欺诈手法,包括安排假冒征婚者与客户见面,虚构约见记录,编造优质对象信息并借“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多次收费,或由多名“婚托”轮番与同一客户会面以消耗服务次数;其四,合同签约违规,即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尤其是利用格式条款规避退款义务;其五,收费管理混乱,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或在标价之外额外收费,预付费服务未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格、退款流程及违约责任,且在未能履约时拒不退款,遭遇经营风险仍继续收取预付款,或在合同期内降低服务质量或随意加价;其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即对征婚者的身份、婚姻状态、学历、职业等核心资料不核验或敷衍了事,明知信息虚假仍予以公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不实信息,或借“保护隐私”之名拒绝核实,实则助长虚假信息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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