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牙齿正畸越早效果越好吗)?专家解答→
暑期一到,不少家长便带着孩子涌入口腔医疗机构,咨询牙齿矫正相关事宜,各地口腔医院也随之迎来一波就诊热潮,个别院区的门诊接诊量甚至攀升至平日的两到三倍之多。随着大众对口腔健康的日益重视,近两年儿童牙齿矫治热度持续走高,“越早矫正效果越好”“整牙能重塑脸型”“不让孩子输在颜值起点”等说法在坊间广为流传。除传统的牙套佩戴之外,诸如牙弓扩大、下颌引导等项目,因号称能改善孩子的面部轮廓,也在社交平台上获得了大量家长的关注与追捧。儿童的牙齿矫正,果真越早越有利吗?这些看似“神奇”的干预手段,又是否真能让牙齿排列更加整齐、面容更加和谐呢?本期“朝问健康”栏目,我们一同来探个究竟。
究竟多大的孩子进行牙齿矫正最为适宜?这一直是家长们最为关切的话题。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如今前往正畸门诊就诊的儿童,年龄偏小的趋势愈发明显。对此,专家特别提醒,过早介入矫治很可能适得其反,不仅可能干扰孩子整个面型的自然发展,甚至会对正常的生长发育乃至日常生活与学习产生负面影响。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口腔医学中心学科带头人周彦恒指出:“有些孩子甚至两三岁就开始戴矫治器,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原因在于,这个阶段很多牙颌问题尚未真正显现;同时,部分畸形其实并不需要干预,比如轻度的牙齿排列不齐,或是替牙期生理性的小缝隙等,都属于正常现象。”
对于绝大多数儿童而言,理想的矫治时机通常是在乳牙与恒牙完成替换之后,大致在十二岁上下。此阶段,恒牙牙根逐渐发育完善,上下牙列的咬合关系也基本趋于稳定,加之孩子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高峰期,牙周组织具有较好的改建活性,牙齿移动的速度相对更快,因此进行正畸往往能缩短疗程、提高疗效,且并发症的发生风险也相对较低。当然,也有少数儿童因其牙齿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尽早介入干预,家长对此也应保持警觉,及时寻求专业评估。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正畸科主任李巍然表示:“若出现牙齿无法正常咬合、反颌等情况,咀嚼或口腔功能受到明显影响,诸如影响发育的‘地包天’、口呼吸等不良习惯,或是某些个别牙的错位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带来创伤隐患,均需尽早干预。例如‘地包天’最早在乳牙期即三至四岁,只要孩子能够配合治疗便可开始;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更需要在较小时期就着手纠正。”
近期,咨询“扩弓”治疗的家长数量显著增多,不少人听信“扩弓”能够避免拔牙、令牙齿排列整齐,且幼年开展还能改善脸型。这些说法究竟有几分可信?李巍然主任解释道:“所谓‘扩弓’,实质上是适当拓宽牙弓,增加其周长,从而为牙齿提供更多排列空间。比如当后牙呈现反颌,也就是‘地包天’状态,即上颌被下颌包覆、上颌骨相对狭窄时,这类患者确实需要通过扩弓来拓宽上颌牙弓,以便使上下颌能够良好匹配,帮助孩子恢复正常咬合功能。但这类情况在人群中并不十分普遍,绝非常规性的治疗手段。”
专家进一步强调,若不符合适应症而强行扩大牙弓,非但不能对面型产生有益作用,反而可能对牙齿造成损害。对于脸型本就正常的孩子而言,“扩弓”不仅无法预防嘴凸,还可能适得其反,出现牙齿外飘、嘴唇前突等情况,反而拉低整体颜值。李巍然补充道:“因为牙弓被过度扩展后,其稳定性往往欠佳,可能已进入肌肉活动的范围,远期效果并不稳固。临床上不时会见到一些孩子过早接受了扩弓治疗,等到恒牙全部替换完成后仍需再次矫正。扩弓虽将牙排齐了、牙弓也扩得宽大,但此时却会发现嘴唇比以前更凸,美观度下降,通常还需进行二次矫治,甚至往往需要拔牙方能解决。”因此,拒绝盲目矫正与过度矫治,至关重要。
当下,部分家长将牙齿正畸视同儿童医美项目,盲目跟风。对此,口腔科专家郑重提醒,正畸本质上是一项旨在修复咬合、干预颌面发育的医疗行为,而非单纯追求精致五官的医美整形。专家介绍,正畸的核心使命在于治疗各类牙颌畸形,通过科学合理的矫治手段,恢复正常咀嚼功能、改善鼻腔通气状况、纠正面部发育不对称,从而规避牙周疾病、睡眠缺氧等潜在健康风险。而颜值的提升,仅仅是治疗过程中顺带的附加成果。正畸具有严格的医学适应症,绝非批量生产的“整形模板”,世上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孩子的万能矫治方案,必须依据口腔CT影像、颌骨数据及咬合关系等综合判断。过度矫治或不当矫治,极易引发牙根吸收、牙齿松动、咬合紊乱等一系列不可逆的后果。建议家长定期带孩子进行专业的口腔正畸筛查,摒弃盲目低龄矫治与过度治疗的理念,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守护孩子口腔及颌面部的长久健康。
新H(IV疫苗在灵长类动物体内产生广泛中和抗体)
一项由美国拉荷亚过敏与免疫研究所、斯克里普斯研究所及国际艾滋病疫苗行动组织科学家联合完成的研究,近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他们研发出一款新型艾滋病病毒(HIV)疫苗,首次在灵长类实验对象体内成功诱导出大量广泛中和抗体。这一成果预示着未来人类可能获得抵御HIV感染的强效防护,进而切断艾滋病的传播链条。该研究的详细内容已刊登于最新一期的《自然》杂志上。
这款疫苗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精准地调控了B细胞的成熟路径。B细胞作为体内抗体的主要制造者,在发挥功能之前,通常要经历一个尚未分化的“初始”阶段。当病原体侵入的信号出现时,这些初始B细胞便启动成熟程序:它们识别病原体表面的分子特征,并据此生成相应的抗体,从而实现精准锁定和感染阻断。
然而,HIV的狡猾程度远超一般病毒。其外层包裹着一层结构多变且含有聚糖的伪装外壳,而人体细胞表面同样遍布聚糖分子,这使得HIV能够巧妙模拟宿主特征,轻松骗过免疫系统的监视,潜入细胞内部。更令人棘手的是,HIV的突变速率极高,且在入侵过程中还会动态调整自身的形态结构,进一步加剧了免疫应答的难度。
正是由于这些特性,B细胞很难有机会充分锻炼针对HIV的抗体反应。即便偶尔产生一些中和抗体,病毒也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生变异,使得这些抗体迅速失效。为了攻克这一障碍,研究团队历时多年,致力于搜寻能真正稳固结合HIV关键位点的广泛中和抗体——这类抗体能牢牢锁定病毒的要害结构,即便病毒其他区域发生剧烈变异,也依然能够保持其阻断能力。但此类抗体极为稀有,通常仅见于极少数HIV感染者的血液样本中。
研究过程中,团队深入分析了那些具备抗HIV能力的B细胞究竟具备何种独特优势,并倒推其成熟轨迹,继而描绘出这些细胞在遭遇HIV特定结构片段时的演变过程。结果发现,这些B细胞若在早期阶段反复接收到HIV外层包膜蛋白某一特定区域的信号,最终成熟时就更容易产生广泛中和抗体。
基于这一机制,科学家们设计出相应的疫苗分子,并在恒河猴模型中展开验证。实验流程为:先注射一剂“启动”疫苗,以激活每只猴子体内的初始B细胞;随后,再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加强针,指引这些B细胞沿着正确的路径发育成熟。整个方案仿佛一条高效的导航通道,将B细胞从“初始”状态一路护送至能够生成广泛中和抗体的“成熟”阶段,为后续人类临床试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儿童牙齿正畸越早效果越好吗)?专家解答→暑期一到,不少家长便带着孩子涌入口腔医疗机构,咨询牙齿矫正相关事宜,各地口腔医院也随之迎来一波就诊热潮,个别院区的门诊接诊量甚至攀升至平日的两到三倍之多。随着大众对口腔健康的日益重视,近两年儿童牙齿
句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