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软件下载/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2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v7.97.5
★★★★☆ 1.6 分 · 56789 次下载
域名停靠 成人最新网址 关键抓手明确,用力方向正确!
大小79.7 MB
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作者吴文君
分类污视频导航

软件介绍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功能特点

这道常见夏日{美食,吃不对会}中毒!

盛夏时节,气温节节攀升,一碗爽口顺滑的凉皮,成了不少人餐桌上的消暑首选。然而,就是这样一道寻常小吃,背后却潜藏着一种极其危险的“隐形杀手”——米酵菌酸。近年来,因食用此类食品而引发的中毒事件频频见诸报端。2025年6月,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因食用放置了整整三天的剩凉皮,不幸出现中毒症状,最终被确诊为肝肾功能衰竭,经医院全力救治方才脱离险境;2024年8月,河南郑州一位市民亦因进食凉皮而诱发米酵菌酸中毒,病情严重,直接住进了重症监护室;更令人痛心的是,2023年7月,河南永城有两人因食用凉皮后中毒,酿成一死一伤的悲剧,接诊医生明确表示,两人均系米酵菌酸中毒所致。

那么,一碗看似普通的凉皮,缘何暗藏如此致命的毒素?米酵菌酸的杀伤力究竟有多大?为此,国家应急广播特别专访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王雪梅,为我们带来权威而深入的专业解读。

王雪梅主任指出,凉皮属于典型的湿粉类制品,在夏季高温高湿的“温床”环境中,极易滋生一种名为椰毒假单胞菌的细菌。这种细菌在大量繁殖的过程中,会释放出极具致命性的毒素——米酵菌酸。该毒素具备四大骇人特征:其一,毒性极强,仅仅1毫克的剂量便足以致命,中毒后的病死率高达40%以上;其二,耐高温性强,常规的蒸煮烹炸手段根本无法破坏其毒性,且污染的食品在外观、气味上毫无异常,极具隐蔽性;其三,极易误诊,中毒初期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不适,与普通肠胃疾病极为相似,常常被忽视或误判,从而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更可怕的是,病情一旦发展,将呈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可迅速累及肝、肾、脑、心等多个重要器官,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直接威胁生命安全;其四,无特效解药,目前临床上尚无针对米酵菌酸的特效解毒药物,治疗手段仅限于通过血液净化来清除体内毒物,并辅以对各重要脏器的对症支持治疗。

据专家介绍,在我们的日常饮食中,主要有三大类食物极易被米酵菌酸污染:一类是谷类发酵制品,如发酵玉米面、糍粑、粿条、米粉、凉皮等;另一类是变质食用菌,如泡发时间过久的银耳、木耳等;还有一类是薯类制品,包括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这些食物的共同特点,在于制作过程中往往需要经历长时间的浸泡或发酵,而这样的潮湿环境,恰恰为椰毒假单胞菌提供了理想的繁殖土壤,使得米酵菌酸毒素得以大量聚集。

米酵菌酸引发的食物中毒,起病急骤,潜伏期通常为30分钟至12小时,极少数病例可延长至3天。典型的临床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部分患者还会出现头晕、昏迷等情况。王雪梅主任特别提醒,如果怀疑发生食物中毒,科学处置至关重要,切不可盲目自救。若患者神志清醒且进食时间较短,应第一时间进行催吐,并妥善保留剩余食品样本,就医时务必主动说明“疑似米酵菌酸中毒”,为医生诊断争取宝贵时间。若患者已经意识模糊,则严禁催吐,以免呕吐物误吸入气道引发窒息;若进食间隔过长,食物早已离开胃部,催吐便毫无意义,此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接受专业救治。

面对夏季米酵菌酸中毒的高发风险,王雪梅强调,预防是唯一且最为有效的应对措施。她建议,采购凉皮、米皮、河粉等食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并尽量做到当天购买、当天食用。要避免购买不新鲜的湿粉类淀粉制品,特别是购买散装湿粉类产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并确保当天吃完。对于木耳、银耳等食用菌,一般用冷水泡发1至2个小时即可加工食用,时间最好不要超过4小时,若是用热水泡发,时间还应进一步缩短。此外,食物储存应选择阴凉通风的环境,避免阳光直射,注意防潮、防霉变。一旦发现有霉变迹象的食物,应果断丢弃,切勿简单冲洗或挖去霉变部分后继续食用。

时下正值米酵菌酸“活跃期”,凉皮等湿粉类制品切记不可久放,务必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使用说明

炎炎夏日,还有(人在用电热)毯?这种中暑千万别硬扛

盛夏酷暑,热浪席卷大地,竟有人还裹着电热毯安然入睡?近期,数人因高温被“逼”进重症监护室,这种中暑危机不容小觑。自7月9日至21日,短短不到两周时间,镇江江大附院(江滨医院)的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已接连收治4名热射病重症患者。院方于29日透露,这些患者入院时均伴有不同程度的肝肾功能损伤及心肌受损。急诊内科副主任胡振奎指出,热射病作为重度中暑中最凶险的类型,其致死率高达30%至70%,且从发病到多器官衰竭,常常只需短短数小时。

“闲不下来”的习惯,竟酿成劳力型热射病。不少老年务农者秉持着“不怕烈日、停不下手”的固有观念,总觉得夏季暴晒出汗不过是寻常光景。7月15日下午,75岁的孔大爷(化姓)顶着烈日下田劳作,连续挥汗两小时后,回家仍未开启空调消暑。直到晚上8点,孔大爷突感发热,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意识逐渐模糊。家人急忙将其送往江大附院急诊中心。经检查,孔大爷呈现中枢神经系统受损体征,血液中白细胞与血小板双双减少,肝肾功能亦受损害,这正是重症热射病的典型表现,医疗团队当即将其收治入EICU。

同样的悲剧也发生在55岁的田师傅(化姓)身上。酷暑时节,他独自坚持搬运货物。7月10日卸完一车货物后,田师傅感到头晕目眩、浑身乏力、四肢酸软,他以为是劳累过度,稍作休息便无大碍。次日他继续高强度作业,直至持续恶心呕吐、尿量骤减等症状接连涌来,才匆匆赶赴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他已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高钾血症,符合重症热射病诊断,随即被送入EICU抢救。

“这两起病例均为典型的劳力型热射病,多发生在高温条件下进行重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的人群中。”胡振奎解释,此类患者极易出现横纹肌溶解、急性肝肾衰竭等严重并发症,若救治不及时,可能危及生命。

然而,没有暴晒、也没有劳作,竟也能“捂出”热射病。炎炎夏日,怎会有人铺着电热毯?77岁的王阿姨(化姓)因髋关节问题在骨科就诊后,医生建议她进行局部热疗(即用理疗灯在患处照射)。王阿姨却误解了医嘱,为追求“热疗”效果,不仅穿上长袖长裤,还在床上铺了电热毯,同时未开启空调或风扇任何降温设备。在持续高温的包围下,王阿姨陆续出现大汗淋漓、恶心不适、全身乏力等症状,最终昏厥过去。入院检查提示全身内环境紊乱、多脏器功能受损,结合病史与体征,被确诊为重症热射病,随即转入EICU救治。

而在王阿姨入院之前,EICU恰好转出另一位年龄相仿的热射病患者,其发病缘由与王阿姨几乎如出一辙:因基础疾病较多,这位患者秉持“宁可保暖勿受凉”的原则,盛夏时节依旧穿着外套长裤,且不愿开空调或风扇,最终导致热射病突袭。

胡振奎介绍,这两名患者属于经典型热射病,多发于年老体弱人群。他们虽未外出从事高强度劳作,但由于长时间身处密闭不通风且持续高温的环境中,中暑便悄然来袭。

热射病绝非普通中暑可比,并非稍作休整便能痊愈。许多人对于中暑存有误解,认为这只是小事一桩,歇一歇、喝口水就能挺过去。实则不然,中暑按严重程度分为三个层级,热射病正是最危重的一层。中暑先兆表现为口干舌燥、大量出汗、耳鸣、胸闷、恶心、注意力涣散——这是身体发出的“求降温、求休息”的警示信号,及时避入阴凉处补水休整,便能迅速恢复。而轻度中暑则在此基础上症状进一步加重,体温攀升至38℃以上,面色潮红或苍白、皮肤灼热、大汗淋漓、脉搏加速。此时除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并补水外,还需解开衣扣,以湿毛巾冷敷额头及腋下等部位。若休息降温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内症状未见明显缓解,或出现意识淡漠,则必须立即送医就诊。

更新日志

三部门发布通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中新网7月14日电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

句子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