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论文不再是必选项 《凭硬核实践》成果也可获学位
在5月末的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一场特殊会议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答辩仪式正在举行。南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届博士研究生邵嵩、张勇,分别就地面无人车野外感知决策及地面无人集群协同方向,展示了他们的创新成果。从静态展示、动态演示到陈述汇报,这场答辩历时4个多小时。6月17日,伴随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议通过,两人凭借实践成果顺利获得工程博士学位,成为这一新兴评价模式的先行者。
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申请成果基本要求的文件,到学位法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再到2026年毕业季全国多所高校相继推进这一改革,首批以工程技术革新、实体装备研制、行业流程改造及标准工艺优化等实践成果完成学业、获授学位的工程硕博生,正在逐步重塑外界对于“论文作为学位申请硬性条件”的传统认知。
研究生毕业不撰写论文,以实践成果取而代之,培养质量如何保障?成果的认定审核流程与常规论文答辩有何差异?这一机制又如何进一步铺开?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展开了深入采访。
聚焦真实需求,破解实践场景中的核心痛点
“这段历程实在太‘接地气’了,我面对的是真实的河流、真实的排水管网、真实的数据和真切的老百姓诉求。”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张心阳感慨道。他踏遍广东信宜的18个镇和2个街道办,累计行程超8万公里,完成了4000余页、合计逾百万字的调研报告,从污染源排查、治理模式构建到智慧监管平台开发,全程参与。最终,他携“人工智能驱动的流域水环境智慧监管系统构建与工程应用实践成果”登上答辩台。
“简单来说,这套系统就是为河流装上了一个‘智慧大脑’。”张心阳向记者解释,“过去流域治理往往是‘被动救火’——人力跑不过污染扩散,数据更新滞后于变化,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严重,等发现水质超标时,污染早已蔓延。如今,通过集成机器学习、大语言模型等前沿人工智能技术,系统将水质监测、污染溯源、预警预判和决策辅助统一整合到一个平台,实现了从‘污染源—管网—污水厂—河流—流域’的全链条智能化管控。”
如果说张心阳的成果扎根于政府行政实践的场景细节,佛山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硕士生刘乐乐则将目光投向了企业的“现实痛点”。面对污水厂提升泵能耗大、调度过度依赖人工经验的难题,刘乐乐依托污水厂现有的数字化平台运行数据,构建了单泵能效模型及泵组协同优化模型,通过可视化界面为运行人员提供调度参考。“实际应用验证显示,单泵指导阶段平均节电率达4.80%,泵组协同寻优阶段平均节电率提升至11.50%,节能效果经受了实践检验。”
“‘实践成果替代论文’改革,实质上是对工程技术创新价值的重新审视与肯定。”刘乐乐的导师、佛山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教授郜玉楠指出,许多人可能存在认知偏差,误以为只有从0到1的基础性创新才算真正的创新,而从1到100的工程化落地仅是简单复制和推广,“事实上,工程化落地同样是一种高难度的创新。从实验室的小试成果迈向工业化大规模应用,需攻克材料稳定性、工艺可靠性、设备适配性、成本管控、生产安全、环保合规等一系列复杂课题,还要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应对各种不可预见的现场挑战,其难度往往不亚于基础研究。”
常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徐高明认为,推行“实践成果替代论文”授位,核心在于打破长期以学术论文为唯一标准的单一评价模式,构建更多元、开放、聚焦真实问题解决能力的人才评价体系。“传统学位评价以‘知识生产’为核心,强调理论创新和学术规范;改革后则转向‘问题解决’为导向,聚焦工程实践中的真实痛点和产业技术瓶颈。这一转变,有助于推动高校从‘学科逻辑’迈向‘需求逻辑’,从‘为论文而研究’转向‘为创新而实践’。”徐高明表示,这不仅契合高等工程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能够攻克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关键举措。
现场评鉴,检验工程判断力与系统解决能力
一篇论文从开题、中期检查到答辩,流程清晰;那么一件实践成果又该如何认定?郜玉楠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流程:第一步是双导师联合开题,由校内导师和行业导师共同确定实践成果的研究方案;第二步是过程管理,类似论文的中期检查,学校定期与企业对接项目进展,评估学生在项目中的参与贡献和实际解决的问题;第三步是毕业前三个月组织实践成果鉴定会,对学生提交的成果报告、软件产品、发明专利及企业应用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其中专家组有一半以上来自企业;第四步是答辩,重点展示产品的应用状况、现场运行数据及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专家围绕其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重点质询;最后,答辩委员会依据实践成果的水平、实际贡献及答辩表现,投票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与写传统论文的同学相比,我感受到研究周期更长,项目并非完成实验就结束,还需持续追踪现场运行效果,并经常与企业导师、现场工程师和运行人员协作。”刘乐乐印象最深刻的环节是数据治理。面对百万级别的数据,他一度感到“有些茫然”,不清楚数据所反映的异常是硬件问题还是数字化平台传输故障所致。通过一次次与企业工程师沟通、赴现场排查异常原因,他终于结合变量间的物理关系构建出数据治理方案,将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
张心阳坦言,做实践成果相比写论文,最大的不同在于“不确定性”。写论文时,研究路线一旦确定,按计划推进实验、分析数据、撰写内容便可,节奏相对可控;而实践成果需面对真实工程中的变量,天气、政策、人为因素都可能影响进度。“我的实验数据是在河流里、管网中、暴雨夜里跑出来的。”采访中,他提到成果鉴定现场的一个细节:专家组并未坐在会议室中只看文字材料,而是沿鉴江流域实地走访了含章桥、竹山河、丰垌桥、高垌桥等断面,观摩无人监测船走航演示,考察治理成效和平台运行状况,随后才召开鉴定会进行质询评议。
“‘打磨’一件实践成果,首先要建立工程思维。以前我只知道如何优化一个模型或提升一个指标,现在则明白怎样将技术嵌入整个治理体系中,从问题诊断、方案设计、技术攻关到落地验证,形成一个完整的工程闭环。其次是锻炼跨界沟通能力。不仅要与导师讨论技术方案,还要向地方政府官员汇报治理对策、与企业工程师对接产品需求、向基层干部解释技术原理,不同对象需要不同的‘话语体系’,这是传统论文训练难以覆盖的。再次是应对不确定性。真实工程中充满计划外情况,面对暴雨内涝、数据异常,如何在‘混乱中寻找秩序’,是实验室中无法习得的。”回顾自身成长,张心阳感受颇深。
徐高明认为,适合替代论文的实践成果应具备四项核心标准——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和规范性。对工程硕博士而言,这类成果更强调工程判断力和系统解决能力,考核方式更贴近其职业发展路径。
拓展实施,需明标准、强保障、扩合作
从目前各校实施情况来看,通过实践成果认定专业学位的案例仍属少数。采访中,不少导师和专家直言,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拓展实施范围,还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与挑战。
“首先是观念转变难。无论是学校、导师还是学生,‘唯论文’观念根深蒂固。许多导师担忧不发论文会影响职称评审,许多学生担心实践成果的认可度不及论文;其次是校企协同难。不少企业认为培养学生是高校的事,自己只是‘搭把手’,在成果归属、知识产权等方面也存在分歧;再次是认定标准难统一。工程领域分类繁多,不同行业、不同方向的实践成果形态各异,有的是新工艺、新设备,有的是技术改造方案,有的是工程设计报告,很难用‘一刀切’的量化标准衡量,这也导致目前不同学校、不同专业间的认定标准宽严不一、水平参差不齐。”郜玉楠表示。
“学校层面,应建立灵活适配的成果认定机制,组建由校内导师、企业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完善成果存档、公开、追溯的制度保障。企业层面,应主动开放真实场景与工程数据,配备企业导师参与过程指导,并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社会层面,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可将优秀实践成果纳入行业标准或技术推广目录,形成社会认可与激励机制。”徐高明建议。
不少专家谈道,在校企搭接、平台共享方面,政府和第三方社会机构可更深度参与。例如,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通过设立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综合改革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将高校、企业和政府资源充分整合;广东信宜市政府、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开放政务数据、协调各部门配合调研、支持平台部署和试用,这些均为刘乐乐、张心阳的成果“诞生”提供了重要条件。
“下一步应总结梳理、完善相关流程细则,打造实践成果认定学位的标杆案例,向学校各院系及合作企业广泛宣传,增强学校导师和企业工程师的共识,提升帮助学生提炼成果的指导能力。”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军政表示,“成果提炼得好、创新度高,导师指导有成就感,企业参与有实际效益,就能形成良性循环。”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孙连鹏表示,今后应在制度体系方面提供更多支持保障,让更多学生带着专业所学走出校园,走进千行百业的广阔实践场景中,“既可以持续深耕于实践,也可以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阶段性成果带回实验室,最终再回归到实践中去”。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海南产(经新观察: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释放自贸港吸引力
中新网海口7月30日电 (记者 王子谦 蒋晓)作为企业确立合法经营身份、构筑商业信用基石的商事登记制度,其效率直接关乎市场准入的顺畅程度。伴随着海南全岛封关运作的深入推进,该省持续深化商事登记体系改革,不断吸引各类经营主体加速向自贸港汇聚。
准入门槛持续放宽,服务效能不断升级
不久前,一家优质外资企业成功落地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海口江东新区。然而,该企业的外籍股东身处北京,且即将启程离境,根本无暇亲赴海南完成身份核验及签字手续。
据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副局长邢颖介绍,依托海南针对外资企业推出的登记便利化新政,境外自然人投资者仅需递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签署一致性承诺书,即可全权委托代理人完成实名验证。所有申请材料均在线流转、全程网办,最终,这位外籍股东在离境前一小时,企业设立程序全部完结,电子营业执照顺利送达手中。
这一外资企业极速落地的案例,正是海南自贸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力园区招商引资的生动注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刚表示,海南正借助“制度集成创新”破除准入壁垒,利用“数字化赋能”提升服务效率,推动经营主体实现规模与质量的双重飞跃。
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程中,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扮演着关键角色。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温政透露,该省已连续两年出台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举措。其中,2025年首批政策聚焦基础性便利,围绕外资登记中材料冗杂、流程繁琐、身份认证困难及线上操作障碍等问题,切实实现“材料精简、流程简化”。
今年,第二批措施则精准回应了企业反映的跨区域投资受阻、全流程网办不畅、专属服务缺位等症结,推出一系列服务升级:实现北京、天津、河北、广西、海南五地身份认证体系互认互通,国(境)外投资者身份一次认证即可跨省通用,无需重复操作。身份核验达成“线上办理、全球覆盖”,有效化解了境外自然人投资者远程办事难、线下奔波苦的痛点。此外,海南还专门组建外资企业登记服务团队,在各级企业登记窗口为外资企业提供涵盖咨询、帮办、审核等各环节的全流程一对一跟办服务。
AI智能化引领,助力企业轻松开办
“智能导办”正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强力引擎。海南依托AI大模型技术,创新推出“e起名”与“小e智能导办”两款应用,以数字化方式重塑企业开办体验。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局长陈术颖指出,这两款应用将以往申请人在办事前需翻阅大量文件查找答案的繁琐过程,转变为AI自动提供精准指引。使用“e起名”时,申请人只需输入心仪的风格、商标等偏好,系统便会自动生成一批备选名称,并同步完成查重及禁用词校验,选定后可直接跳转至申报页面。自今年4月底上线以来,该应用已服务超过1.5万名用户。
而“小e智能导办”则扮演着24小时全天候“全能专员”的角色。无论是咨询开设流程还是变更操作,系统均能提供标准化解答,并辅以操作截图及短视频演示,点击链接即可直达办理页面,真正实现从“问清楚”到“办成功”的无缝衔接。自6月底上线以来,该应用已累计服务近1万人次。
展望未来,海南将进一步推进AI与商事登记改革的深度融合,包括上线经营范围AI专项模型,开发业务预审AI模型。同时,将开通人工在线服务通道,构建常见问题AI秒级响应、疑难问题人工接续处理的双轨运行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企业延伸至何处,服务便覆盖至何处
海南各重点园区在充分运用商事登记政策红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出延伸性服务,为企业减负赋能、提速发展保驾护航。
地处澄迈县的老城科技新城汇集了大量企业,该县在省级政策框架下进行了本地化创新。“企业延伸到哪里,服务便跟进到哪里。”澄迈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林鹏表示,该县一方面推动服务重心前移,派驻专员常驻园区,提供咨询、帮办、预审等全链条服务;另一方面,针对园区企业出海需求旺盛的特点,将合规指引嵌入“海南e登记”系统,打造“澄迈出海合规护航站”线上平台,实现政策速查、案例参考、指南下载“一站式”集成,助力企业出海行稳致远。
在海口江东新区,极简登记服务推动全国首家金融租赁管理型项目公司顺利落地。“过去企业开办,需要股东、高管先完成实名认证,再提交材料审核,一旦材料存疑便需重新认证。”邢颖介绍,园区依托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的提前帮办机制,由招商专员先行归集材料,注册专员提前协助办理,待确认材料无误后,统一组织相关人员一次性完成实名认证。
邢颖进一步表示,海口江东新区依托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外资准入便利化等创新举措,成功将极简登记的服务优势转化为招商引资的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园区已累计吸引重点企业545家,其中包括世界500强企业50家、中国500强企业39家,总部经济、现代金融等项目高效落地,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下降,企业投资兴业的信心正不断增强。(完)
研究生毕业论文不再是必选项《凭硬核实践》成果也可获学位在5月末的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一场特殊会议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答辩仪式正在举行。南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届博士研究生邵嵩、张勇,分别就地面无人车野外感知决策及地面无人集群协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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