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发苦还能吃吗?《夏日吃瓜避雷指南来》了→
炎炎夏日,黄瓜成为餐桌上常见的解暑佳品,凉拌一盘清脆爽口,令人食欲大开。然而,若尝到发苦的黄瓜,切记不可贸然入口。近期,福建一位男子仅食用了半根自家栽种的苦味黄瓜,一小时后便出现剧烈恶心、呕吐,伴随腹痛腹泻。送医后病情仍不断恶化,最终被确诊为急性肝衰竭。接诊医生指出,导致这场危机的元凶,正是潜藏于瓜肉之中的葫芦素。
为何黄瓜中会生成这种毒素?又有哪些果蔬一旦发苦就需要高度警惕?万一误食后,又该如何应对?
广东省中医院急诊科副主任中医师王进忠揭示,黄瓜在遭受虫害或基因变异时,会启动自身的化学防御机制,生成葫芦素B以驱避害虫,其急性毒性甚至超过某些砒霜类物质。这种毒素的特性有三:其一,耐高温——即便经100℃煮沸也无法被破坏,煮熟后食用依然会引发中毒;其二,毒性强烈——会严重刺激胃肠道,损害肝脏和肾脏功能,重则导致消化道出血、休克乃至多器官衰竭;其三,无特效解毒药物——目前治疗仅能依靠催吐、补液及对症支持手段。
葫芦素中毒的潜伏期通常为10分钟至2小时,初期症状表现为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头晕头痛,部分患者在进食后3至4小时可出现腹痛与腹泻,偶尔伴随手脚发麻、脉搏减缓及全身无力。若中毒严重,毒素将强烈刺激肠道并损伤消化道,进一步诱发急性肝损伤,甚至危及性命。
医生特别警示,葫芦素并不仅限于苦黄瓜,凡葫芦科蔬果一旦出现苦味,均可能带来中毒风险。瓠瓜、冬瓜、西葫芦、丝瓜及甜瓜等若尝出苦味,切勿再吃。值得注意的是,苦瓜的苦味源自葫芦烷型三萜化合物,且其苦味不受生长环境影响,属于正常现象,不必担忧。
若不幸误食苦味瓜类,应立即停止食用,无论仅尝一口也须即刻放下。一旦不适感持续加重,或出现头晕、乏力、皮肤发黄等征兆,务必第一时间赶赴急诊,并尽量携带剩余瓜类样本,以便医生迅速判断病因。为避免“中毒吃瓜”,选购时尽量避开外形歪斜或带有裂痕的瓜果,这些往往因生长期营养不足或受虫害侵扰,可能产生毒素。也可切取靠近瓜梗的一小块果肉,用舌尖轻舔,若有苦味则整瓜弃置,切勿仅切除苦味部分后继续食用。接触过苦味瓜的刀具、餐具及砧板须彻底清洗,以防毒素残留。
夏季瓜果大量上市,食用前务必细致辨识。一旦其他瓜菜入口有苦味,果断丢弃,切莫心存侥幸,以防中毒发生。(央视新闻客户端)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A股收评:三大指数集体上涨,超46)00只个股飘红
7月31日,A股市场以强劲表现收官7月行情,三大股指全天维持高位震荡态势,创业板指更是一度飙升逾6%。截至收盘,沪指上涨0.72%,深证成指涨幅达2.21%,创业板指则以3.06%的涨幅领跑。当日沪深两市合计成交额攀升至2.56万亿元,市场情绪显著回暖,逾4600只个股录得上涨。
从盘面热点来看,通信设备和半导体板块成为全天领涨的先锋,互联网、软件服务、教育、环保以及贵金属等行业也表现亮眼,纷纷走高。与此同时,电信运营、保险、银行、石油天然气及煤炭等传统权重板块则出现回调,呈现一定程度的下跌态势。
这一收官表现,为7月市场画上了一个相对积极的句号,也为投资者对后续走势增添了更多期待。
黄瓜发苦还能吃吗?《夏日吃瓜避雷指南来》了→炎炎夏日,黄瓜成为餐桌上常见的解暑佳品,凉拌一盘清脆爽口,令人食欲大开。然而,若尝到发苦的黄瓜,切记不可贸然入口。近期,福建一位男子仅食用了半根自家栽种的苦味黄瓜,一小时后便出现剧烈恶心、呕吐,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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