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广西三伏高温与{洪涝汛情叠加 专家支招健康养生}要点
中新网南宁7月21日电(黄艳梅 杨志雄 梁雨诗)近期,广西在台风“美莎克”带来的极端强降雨影响下,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与此同时,三伏高温天气仍在持续,湿热交叠、暑气蒸腾,雨后环境潮湿,湿浊水气弥漫,暑湿与洪涝带来的秽浊之气相互交织,形成郁蒸之毒,阻滞气机,秽浊疫邪易弥散四方,侵入肌表、困遏脾胃,导致中暑、外感、泄泻、皮肤疮疹等疾患的发病风险显著上升。
面对这一特殊时期,广西有关专家提醒民众,三伏不仅是冬病夏治的黄金窗口期,更是汛后疾病防控的关键节点。传统中医理论强调“春夏养阳”,三伏作为长夏的极致阶段,天地阳气达到一年中的巅峰,人体经络气血随之通达,此时借助盛阳固本祛寒,辅以温热理疗、食疗温补,可驱散体内沉寒痼疾,实现“冬病夏治、固本培元”之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黎甲文指出,中医养生的核心在于顺应四时变化、养护自身元气。在三伏天,起居、饮食、运动、疗法四个维度皆为科学调养的关键途径。他强调,当前广西三伏高温与洪涝汛情叠加,湿邪与秽气交织,民众除遵循“春夏养阳”的传统思路外,还需隔绝污浊湿邪、养护肠胃以避免疫病,同时扶助正气抵御病邪,谨守“避秽、节饮、防暑、驱蚊”之要。
洪涝灾后,水源与环境极易受到污染,高温高湿条件下细菌滋生迅速,民众常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肠胃不适等症状。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主任医师冯原表示,中医有“湿盛则濡泻”的理论,三伏天暑热夹湿、环境病菌繁多,湿气与秽气易上扰脾胃。若饮食不慎,病菌湿气侵入体内,会扰乱消化功能,引发腹胀、腹泻、呕吐、食欲不振等肠胃问题,这也是洪涝灾后的常见健康隐患。
冯原进一步指出,中医药防治灾后肠道疾病的核心在于“健脾祛湿、辟秽和中”。他建议,民众应严把饮食关口,不喝生水、不食浸泡变质或霉变食材,生冷瓜果与冰饮尽量忌口,以防损伤脾阳、加重内湿。日常居家可推行食疗调养,用生姜、紫苏煮水以温中止泻、辟秽散寒,或以茯苓、山药、薏米煲汤健脾和胃,固护脾胃正气。此外,注重居家环境辟秽,定期开窗通风,可采用苍术、艾叶烟熏居室,净化空气、祛除秽浊疫气,从源头降低疾病风险。
第五届高校电气电子《工程创新大赛》落幕
哈尔滨,7月31日电(曹旭帆报道)——一场聚焦能源领域科技创新的盛事,第五届高校电气电子工程创新大赛,日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圆满收官。本届大赛围绕“面向新型能源体系的电气技术变革”这一核心主题展开,共吸引来自全国306所高等院校的2817支精英团队踊跃参与。赛事主办方巧妙地将产业一线的实际需求转化为竞赛题目,旨在探寻能源结构转型时代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锻造具备综合素养的工程领域人才。
与以往偏重理论考核的传统学术竞赛截然不同,本次大赛在整体流程上全面模拟真实工程项目的运作模式。参赛队伍不仅需要完成从项目可行性评估、具体方案构思,直至最终落地实施的全链条任务,还特别被鼓励进行跨学科、跨专业的协同合作。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秘书长王志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该赛事的设立初衷,正是为了精准回应工科教育中长期存在的“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脱节”这一普遍痛点。他透露,历届大赛涌现出的优秀作品现已被汇编成宝贵的教学案例资源,从而让赛事的育人成效能够超越单次竞赛的局限,持续渗透到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作为此项赛事的重要战略协作伙伴,施耐德电气已连续四年深度参与,精心打造“Go Green电力电子创赢赛道”。今年,该赛道紧密围绕算力基础设施、工业智能化及新型电力系统三大前沿方向设置赛题。施耐德电气副总裁、公司事务及可持续发展中国区负责人夏学英阐释道,所有赛题均源自产业实践中的真实难题,赛事的价值不仅在于甄选出能够出色回应现实挑战的“答题者”,更在于培育一代能够破解未来产业发展瓶颈的“破局者”。据悉,在2023年该赛道中,由浙江大学团队研发的“基于AI算法的伺服系统优化控制”项目,已成功应用于企业的实际产品体系,生动展现了从赛场创新到产业应用的高效转化。
与此同时,各大高校也在积极推动产教融合的实质性进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长禹国栋表示,学校将充分利用承办此次大赛的宝贵契机,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设立创新研修课程等多元化手段,将鲜活的产业应用场景持续融入人才培养的日常体系。而作为下一届赛事承办方的太原理工大学,其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窦银科则提出了另一番见解,他认为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上可着力于特定细分领域,力求做深做实,从而更为精准地适应产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经过层层激烈角逐,本届大赛最终有来自120所高校的291支团队成功晋级全国总决赛。其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等六支杰出队伍凭借卓越表现,荣获企业赛道特等奖殊荣。据悉,该赛事的下一届举办权已移交至太原理工大学。(完)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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