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盆地华南黄淮等地有较(强降水 黑龙江等地多)强对流天气
据中央气象台7月30日最新通报,过去一天内,广东、河南、四川、吉林等地部分区域遭遇了显著强降雨过程。展望未来三天,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山东、四川、陕西等地的部分区域预计仍将面临强降水威胁,相关部门需高度警惕山洪暴发、地质灾害、中小流域洪水以及城市内涝等次生风险。与此同时,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东北部地区将持续出现降雨,并伴随强对流天气特征,尤其是黑龙江部分区域的雨量可能较大,必须严密防范暴雨引发的次生灾害,同时关注其对交通运输、城市正常运转及户外活动的干扰。
回顾昨日(29日)的降雨实况,广东中西部、江西中部、河南中南部、四川盆地西部、云南西部等地普遍出现了大到暴雨,局部区域甚至达到大暴雨级别。此外,黑龙江东南部、吉林东北部也录得大雨或暴雨,其中吉林延边局地出现大暴雨。据统计,上述地区的最大累计降雨量达到174.7毫米,出现在河南南阳;最大小时降雨量则在30至89.8毫米之间浮动。
从未来三天的降雨趋势来看,四川中东部和南部、重庆西部、河南、山东西部、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广东、广西、甘肃南部、陕西南部及云南等地将陆续迎来大到暴雨,部分区域可能遭遇大暴雨的猛烈冲击。
具体到7月30日上午8时至31日上午8时的24小时时段,四川盆地中西部、西北地区东部、黄淮西部、华北南部、华南大部、江南南部以及内蒙古东北部、青海东部等地的部分区域将有大到暴雨现身。其中,四川盆地中西部、甘肃东部、河南北部、山东北部、广西中部和南部沿海、广东中部和西南沿海等地的局部地区预计会出现大暴雨,累计雨量可达100至240毫米。上述区域在降雨过程中还将伴随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量预计在20至50毫米之间,个别地点甚至可能突破70毫米。为此,中央气象台已于7月30日早晨6时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在强对流天气方面,未来三天黑龙江、吉林东北部及内蒙古东北部将频繁出现对流性降水,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同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或冰雹等剧烈天气现象。根据预报,7月30日早上8时至31日早上8时,东北地区北部、西北地区东部、西南地区东部、华南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出现8级以上的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中央气象台亦于7月30日早晨6时持续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从更长的预报窗口来看,7月31日上午8时至8月1日上午8时,四川盆地中西部和南部、云南西部、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大部、华南南部、海南岛、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中北部以及西藏中南部、青海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预计有中到大雨,其中四川盆地中西部和南部、甘肃南部、陕西西南部、黑龙江中北部等地的局部地区可能迎来暴雨或大暴雨,累计雨量在100至150毫米之间。
展望8月1日上午8时至8月2日上午8时,西南地区东部和南部、华北中北部、内蒙古东南部、东北地区中东部、华南南部以及西藏东南部、青海东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将有中到大雨,四川盆地中西部和南部、黑龙江东南部、广东东南部沿海、云南东北部等地的局部区域则可能出现暴雨或大暴雨,预计雨量同样为100至150毫米。此外,内蒙古西北部部分区域在7月31日及8月1日期间还将伴有4至5级的风力。
自然资源部修订印发《临《时用海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近日正式发布《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取代原有的《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即刻废止。新《办法》共二十条,旨在对临时用海管理制度作出系统性升级,并在三大领域实现突破:分类施策、流程精简及全周期监管。
在分类管理层面,《办法》开创性地引入临时用海分类框架,清晰界定三种情形——须许可、可备案及禁办理。具体而言,凡触碰生态保护红线、改变自然岸线形态或功能,抑或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秩序及其他合法海洋利用产生重大干扰的活动,必须申请临时用海许可;而海洋文旅、生态修复、防灾减灾、海洋监测、科研教育等非敏感用途,在不涉及红线或岸线变动的前提下,豁免许可,仅需备案即可;至于填海造地、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砂开采等旨在长期占用海域的项目,则一律排除于临时用海管理范畴之外。此外,《办法》针对各类情形配套了差异化管控细则,以便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及用海单位直观参照、精准执行。
就审批流程而言,《办法》将高效便民置于核心位置,综合前期实操经验及修订征询意见,仅当项目涉及岸线形态功能改变或建设非透水构筑物时,方要求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从而避免论证范围过度延展。同时,审批环节得到大幅压缩,取消临时海域使用证发放步骤,确保用海主体在取得许可后即可动工,显著提升落地效率。
在全链条监管方面,《办法》强调依托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进行审核,一旦核发临时用海许可或完成备案,相关信息将即时嵌入“一张图”监督系统,并同步通报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披露,以接受广泛监督。对于用海期满后的清理义务,《办法》亦予以强化,要求及时拆除所有临时设施与构筑物;而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岸线变动的项目,则进一步压实生态修复责任,督促用海主体严格履行修复承诺,确保海洋环境得以恢复。
{遇险事故频发 野外出游不能走}“野路子”
暑期来临,徒步、溯溪与露营成为许多人消夏纳凉的热门选项。然而,当人们流连于网络平台上精心筛选的“打卡胜地”时,或许未曾察觉,一张完美的照片与一场突如其来的险情之间,往往只隔着薄薄一层距离。
近年来,野外遇险的悲剧屡屡上演。2025年,深圳“望郎归”地区在短短80天内接连发生三起失联乃至遇难的事件;2026年元旦,五名人员擅自闯入秦岭“鳌太线”禁行区域,其中三人不幸丧生;六月,安徽淮南一名15岁少女在尚未开放的废弃矿坑边拍照时失足落水,命丧当场;同一月份,广东清远英德一处野外溪谷中,一名女子在戏水之际被湍急水流卷走,最终殒命。每一起惨剧过后,社会舆论总会掀起一轮反思,然而下一次意外却照旧接踵而至。为何那些事后看来危机四伏的地点,置身其中的人却毫无警觉?
事实上,危险始终如影随形,只是被滤镜悄然遮掩。社交平台上,人们更热衷于展示碧水青山、“隐秘角落”与“绝佳机位”,至于线路是否合法开放、需要何种装备、山洪暗流、失温坠崖等隐患,却往往被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部分博主大肆渲染“勇敢者先享世界”的论调,却鲜少提及,那些迷人景致的背后,可能是通信中断、补给匮乏、救援无门的荒蛮地带。公众未必存心冒险,但极易被经过美化的信息所误导,将专业级别的探险误当作寻常观光。
这种选择性信息的泛滥,不仅误导了大众,更逾越了法律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旅游者必须恪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这意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涉足未开放区域,政府、旅游经营者及游客自身均须各司其职,共同筑牢旅游安全的防线。然而,实际操作中,不少“野线路”和“野景点”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反而将其频频推上首页,使得法律禁令在流量逻辑面前形同虚设。以安徽淮南天目湖为例,该地原为采石场遗留的矿坑,尚处于生态修复阶段,从未对外开放。可即便在15岁女孩不慎滑入溺亡的事故发生后,仍有众多网友主动推荐前往,声称此处“水色最美最蓝,拍照效果绝佳”“是戏水的理想场所”。
风险的另一个来源,在于人们经验的错位。城市生活中,我们习惯了有护栏环绕的公园、有救生员值守的泳池、有广播预警的园区,这种根深蒂固的安全预期,被不自觉地投射到了野外环境之中。然而,山野之间没有规整的步道、稳定的通讯信号或随叫随到的救援力量;一条在晴日里清澄静谧的溪谷,也可能因上游的一场降雨而骤然化身夺命洪流。野外的灾祸,往往并非肇始于某个惊心动魄的瞬间,而是源于一次次“应该没事”的侥幸判断逐步累积。
更令人忧虑的是,有人将违规穿越粉饰为“挑战自我”,却将冒险的代价转嫁于社会。被称为国内死亡率最高徒步路线的“鳌太线”,自2018年起便全面禁止穿越,可违规闯入者始终络绎不绝。2026年元旦,某些招募贴甚至将此次非法穿越标榜为“新年挑战”。事故发生后,当地不得不动用直升机与多支专业救援队伍,在零下二十多摄氏度的极寒条件下展开生死搜救。而在此前一年间,“鳌太线”已发生多起非法穿越导致的伤亡事件,每一次救援,都意味着大量公共资源为个人的一时冲动买单。这种“廉价冒险”的错觉背后,潜藏着“出事反正有人来救”的隐性心态,客观上助长了更频繁、更大胆的违规行为。
面对这种扭曲的激励机制,法律与制度正在积极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救助后,须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应费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确立的“自甘风险”原则,同样为野外活动中的个人责任划定了清晰界限。
重塑对自然的敬畏,绝非一纸禁令所能企及。平台方不能仅仅充当流量的搬运工,在推荐“出片机位”的同时,亦有责任将景区的开放状态、路线难度及潜在风险同步呈现给用户,对于涉及未开发区域的违规攻略,应当果断予以清理下架;监管部门既要拦阻违规脚步,更须依法追责无资质组织者、违规带队者,压实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更为根本的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亟待补上“野外风险认知”这一课——敬畏并非意味着远离山林,而是在出发前做好万全准备,面对风险之时懂得及时折返,对自身及同伴的生命负责。
大自然从不设“新手保护期”,也不会因一句“来都来了”而网开一面。真正的勇敢,绝非征服无人之境的鲁莽,而是看清危险之后转身离去的清醒。将平安归来置于打卡圆满之上,才是踏入山野之前最重要的一份准备。
四川盆地华南黄淮等地有较(强降水黑龙江等地多)强对流天气据中央气象台7月30日最新通报,过去一天内,广东、河南、四川、吉林等地部分区域遭遇了显著强降雨过程。展望未来三天,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山东、四川、陕西等地的部分区域预计仍将面临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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