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健康丨被指贿赂医生{、违规收集患者数据,科伦博泰陷“举报}门”
北京7月29日电(记者赵方园)当日,一封针对科伦博泰及其关联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信在市场上流传开来,引发广泛关注。举报内容显示,为提升药品竞争力及扩大销售规模,科伦博泰涉嫌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向医务工作者输送不当利益。
举报文件称,该公司主打产品芦康沙妥珠单抗——2025年终端定价为每支9399元——涉嫌每支向相关医务人员支付900至2000元不等的回扣。相关款项疑似借助虚开餐饮、交通及会议发票的方式,从公司财务账目中套取资金,再以现金形态分发。
此外,举报信还指控该药企借助基金会名义实施定向资助。报道指出,科伦博泰与河南阳光医疗健康发展基金会、北京大地医疗慈善基金会等机构签订所谓的学术会议劳务协议,向特定临床科室负责人输送劳务费用,累计金额据称突破800万元。文件中具体点名了数家三级甲等医院的科室主任,涉及金额从单次学术会议20万元到年度总额逾100万元不等,并特别提到部分款项以现金形式交付。
关于会议劳务费的指控,举报材料透露,该企业频繁举办线上与线下学术活动,涉嫌通过伪造签到记录、篡改会议照片、重播过往录像等手法虚报费用,并向参会医生支付远超行业常规水平的“讲课费”或“讨论费”。举报还列举了若干贵重礼品赠送案例,例如在2025年至2026年初期间,向多位知名三甲医院科室负责人馈赠科比签名球衣、茅台酒、华为最新款折叠屏手机及购物卡等,旨在维持密切的客情纽带。
除商业贿赂的指控外,该举报信亦反映医药代表在遵守医疗规范和数据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疏漏。文件声称,相关代表无视《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明文规定,擅自查看医生办公电脑,非法收集及汇总患者诊疗信息,并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绕过医生,直接与患者私下沟通。中新健康曾多次尝试联系涉事医药代表,但截至发稿时未获任何回应。科伦博泰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询问时表示,目前尚无官方正式表态。
根据界面新闻同日报道,科伦博泰方面回应称,举报信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将进一步核实举报人身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1.(8万贿金换15年逃亡!香港机场“内)鬼”贪腐案收官
一桩尘封逾十七年的香港国际机场偷渡贪污案,于7月29日迎来最终落幕。一名前国泰航空地勤人员,在弃保潜逃超过十五年后主动返港,最终被法庭定罪判刑,为这段漫长的法律追诉画上句点。
现年45岁的被告徐英杰,早年担任国泰航空客户服务主任,于2009年卷入机场协助偷渡的贪污案件,同年8月遭廉政公署拘捕。然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徐英杰于保释期间突然销声匿迹,自此隐匿行踪长达十余年,裁判法院随即对其发出拘捕令。直至2025年7月,这名潜逃多年的被告主动回港,随即被廉署重新起诉,案件得以重启审理。
根据案情披露,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间,徐英杰利用其值机柜台的职务之便,与两名国泰航空地勤人员联手,与偷运人蛇集团勾结合作。三人专门为集团安排的非法出境旅客(即俗称的“人蛇”,指无合法出境资格、企图偷渡的人员)加速办理登机手续,并事先查阅航空系统资料、预警安检审查,巧妙规避机场监管的漏洞。被告按每位旅客1000至2000港元的标准收取贿款,整个运作期间累计获得利益达1.8万港元。
7月29日,徐英杰在香港区域法院出庭应讯,当庭承认四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相关行为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暂委法官祁士伟宣判,判处其20个月监禁,并须向国泰航空全额归还涉案的1.8万港元贿款。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其余四名涉案人员——包括两名地勤及两名偷渡集团成员,早在2011年2月就已被判处14至20个月不等的监禁。唯独被告长期潜逃在外,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然而,弃保潜逃终究无法逃脱法网,时隔十余年,正义依然如期而至,法律的严惩终究没有缺席。
中新健康丨被指贿赂医生{、违规收集患者数据,科伦博泰陷“举报}门”北京7月29日电(记者赵方园)当日,一封针对科伦博泰及其关联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信在市场上流传开来,引发广泛关注。举报内容显示,为提升药品竞争力及扩大销售规模,科伦博泰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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