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喜羊羊”新作陷镜头争议,少儿动画创作须把《握表》达边界
中新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刘越)一只羊也能引发“擦边”争议?近日,《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破界山海诀》甫一上线,便因多个引发热议的镜头,将这个陪伴数代人成长的国产动画IP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回望“喜羊羊”系列,从2005年首播至今已逾二十年,青青草原上狼羊之间斗智斗勇的妙趣故事,承载了无数“90后”“00后”的童年回忆。然而,新作中反复出现的画面,却让不少观众的童年滤镜出现了裂痕。
争议的核心焦点落在了美羊羊身上。在观众的记忆中,美羊羊通体雪白,头扎蝴蝶结、颈系粉围巾,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她善良聪慧、手巧心细,是草原上备受喜爱的小羊。可在新一季剧情中,身着粉色连衣裙的美羊羊,面对高空坠落、激战交锋等命悬一线的场景,非但没有优先考虑避险求生,反而流露出娇羞神态,下意识地用手遮掩裙摆。更令观众侧目的是,剧集反复采用自下而上的仰拍机位对准裙底区域,甚至还出现了沸羊羊操控金币自美羊羊裙下穿过的特写镜头设计。
不少网友直言,战斗情境中第一反应竟是担心走光,这与人物的基本行为逻辑背道而驰,也削弱了近年来“喜羊羊”续作中美羊羊逐步展现出的勇敢与独立形象。也有声音指出,动画行业早已普遍采用“反重力裙摆”技术——即通过设定让裙摆在倒立或腾空状态下依然能自然遮盖身体,若仅为规避走光,制作方有大量合理且巧妙的手段可供选择,实在不必刻意设计捂裙动作,再辅以颇具暗示意味的仰拍画面。
“如今连羊也要走擦边路线了吗?这未免太过离谱。”
“穿裙子本身没有问题,但为何要画出捂裙子的动作,还要配上那样的神情,究竟想传达什么?”
“这毕竟是动画,走不走光不过是制作组几笔就能解决的小事,画条反重力裙也没什么难度吧?”
“还记得最初角色根本不需要穿衣。羞耻感本就是人为建构的。”
与此同时,另一派观众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此番争议存在过度解读之嫌。美羊羊的原始人设便是爱漂亮、注重仪态的小羊,遇险时下意识护裙合乎角色性格逻辑。还有人强调,这些镜头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画面,观众应将注意力放在主线剧情和精彩打斗上,不必揪住细枝末节无限放大。更有观点认为,捂裙动作意在传递保护隐私的意识,对于低龄受众而言,恰恰需要适度的自我保护示范。
“别过度解读了,何必揪着一闪而过的片段不放。”
“真正热爱‘喜灰’的粉丝只关心剧情和打斗场面,谁会在意一只小羊的裙子呢?”
“美羊羊本来就是爱美、优雅、可爱的小女孩啊。”
“要是裙子直接飞起来,让小朋友看到了,影响岂不是更不好?”
这场争论,暴露出少儿向动画在受众日益分化的时代所面临的创作窘境。《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拥有多元的观众群体,其根基在于低龄儿童,同时也凝聚了大量伴随动画一同成长的成年粉丝。孩童往往更关注剧情主线,对镜头角度和肢体细节不甚敏感;而成年观众则会以成熟的目光审视画面,捕捉镜头语言中可能潜藏的暗示——两套评判体系难以完全兼容。
但无论受众如何细分化,面向未成年人的内容创作,其底线不容模糊。服饰本身并无对错可言,裙子完全可以成为角色展现个性的方式——红太狼同样常年着裙装,却极少引发类似的争议。问题的关键,在于创作者如何搭配镜头、动作与情境。在紧张的战斗叙事中,角色的行为理应服务于危机环境,若反复插入防走光的肢体动作,叙事逻辑自然会产生断裂感。
记者留意到,在此前的创作中,对美羊羊、暖羊羊身体曲线等镜头的角度处理,也曾引发过观众讨论。动画本具有构建世界观的无限可能,制作团队对画面表现拥有完全的主动权——是否采用仰拍、裙摆如何设计、道具的移动轨迹怎样规划,皆是主动选择,绝非不可控的“意外”。诸多能够规避争议的表现手法被弃之不用,反而放大了容易引人遐想的画面细节,难免令部分观众心生不适。
与此同时,舆论讨论亦需警惕矫枉过正。一方面,不能简单地将所有涉及性别特征的画面一律贴上敏感标签;另一方面,也不能以“只是动画、何必较真”来搪塞观众合理的观感诉求。观众发出的质疑,本质上是对这个国民IP的深切期许——大家希望陪伴自己童年的经典作品,能够始终守住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底线。
角色可以爱美,可以拥有多元的服饰风格,但美感塑造不应建立在带有凝视感的镜头语言之上;女性角色可以拥有细腻丰富的性格特质,但不该通过弱化行动力、增添扭捏的动作姿态来完成刻画。优质的少儿动画,既要塑造鲜活立体的角色形象,也要在镜头表达上保持恰如其分的克制与得体。
此番争议,不妨视作观众与创作者之间一次珍贵的对话契机。对于《喜羊羊与灰太狼》这一坐拥庞大粉丝基础的IP而言,更应珍惜大众长期以来的厚爱与信任。倾听不同群体的声音,审慎调整画面设计,或许正是化解分歧最为直接的路径。期待这棵国产动画“常青树”能够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既保留创作的自由空间,又守住面向儿童的创作初心,让青青草原的故事,始终与观众的期待同频共振。
《看似省钱实则埋雷 这》些习惯或会“喂”出癌细胞
日常生活中,某些看似习以为常的饮食与起居习惯,实际上可能在悄然间为健康埋下隐患,甚至成为癌症等重症的诱因。这些习惯往往与一个“省”字密切相关——高温天气不舍得开空调、隔夜饭菜反复加热食用、腐烂的水果切掉坏处继续吃、调味品随意放在室温下保存。这四个细节,你中了几个?
酷暑时节,老年人尤其需要及时启用空调。随着年龄增长,皮肤上的温度感受器灵敏度逐渐减退,对外界冷热的感知变得迟钝。即便室内温度已经偏高,老人也可能浑然不觉,自然也就无法及时采取降温补水措施。然而,他们的体温调节与适应能力本就在衰退,倘若长期滞留于高温高湿且通风不良的空间,极易引发脱水、散热障碍及电解质紊乱,进而酿成中暑。更值得警惕的是,中暑还可能诱发原有疾病的加重,诱发多种并发症,波及全身器官的正常运转。
在极端情况下,中暑有可能进展为热射病——这是一种危及生命的重度中暑,总体病死率介于20%至70%之间,而老年患者的死亡率可飙升至80%。
科学使用空调,请牢记以下五项要点:其一,温差适度,室内外温差宜控制在8℃上下,夜间入睡可启用睡眠模式;其二,定时通风,每两到三小时开窗换气约十分钟,让室内空气得以更新;其三,注意遮挡,冷风切勿直吹头部、腰部和膝盖,建议常备薄外套以护住易受凉部位;其四,善用除湿功能,三伏天高温高湿,适时调至“除湿”模式,将室内湿度维持在40%至60%之间;其五,搭配风扇使用,空调与风扇协同运作,促进空气循环,体感更为凉爽舒适。
关于腐烂蔬果,不少人习惯将霉变部分切除后继续食用剩余部分。然而,肉眼未见的区域同样可能残留大量霉菌、细菌及其代谢毒素,例如黄曲霉毒素。长期摄入此类变质食物,肝脏首当其冲受到损害,罹患肝癌的风险随之升高。因此,蔬果务必选购新鲜者,一旦发现腐坏变质,最明智的选择便是整体弃置,切勿因节俭而冒险。
此外,霉变的花生、瓜子等坚果,表面出现斑点的鸡蛋,以及发芽的土豆,同样属于变质食品,食用后极易引发中毒反应。为安全起见,遇到此类情况应毫不犹豫地予以丢弃。
隔夜菜的隐患同样不可小觑。经过长时间存放,菜肴中大量维生素等营养成分流失殆尽,同时细菌得以大量繁殖。尤其在夏季高温高湿的环境下,食物变质速度显著加快,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随之产生——轻者引起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重者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亚硝酸盐在胃内酸性环境中,可能与蛋白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胺,这是一种强致癌物,长期摄入可促使细胞突变,提升胃癌发病风险。
为此,建议每餐菜肴尽量少量烹制,现做现吃,尽量避免隔夜存放。切勿抱持“放进冰箱就万事大吉”的想法,冰箱并非保险箱,无法彻底阻止细菌滋生。以下四类食物尤其需要警惕:绿叶蔬菜、海鲜、银耳与蘑菇、土豆芋头及馒头等淀粉类食物。
再谈调味品的储存问题。未开封的加工调味品通常可保质一至两年,但一旦开封,若置于室温较高的厨房,尤其是紧邻煤气灶的位置,周围环境温度较高,极易加速变质。植物油、酱油及醋开封后仅能存放两到三个月;花生酱、沙拉酱、番茄酱等各类酱料,开封后保质期更短,仅为一至三个月。蚝油、生抽(尤其是减盐版生抽更不耐存放)开封后通常需要放入冰箱冷藏保存。
一项调查研究揭示,在室温(24℃和30℃)条件下储存的蚝油,开封后第六周即检测出细菌,第八周细菌总数已超出国家标准。而在冷藏(4℃)环境下,尽管同样有细菌检出,但细菌总数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之内。若家中调味品已存放过久,切勿继续食用,不妨为父母购买新品替换。
正确的做法是:将不常用的调味品存放于冰箱冷藏,有助于延长其保质期,减少浪费。
归结而言,四大陋习须警惕:天热不开空调,小心“隐性中暑”偷袭;烂果切掉再吃,既伤肠胃又埋下致癌隐患;隔夜菜反复食用,胃肠道疾病伺机而动;调料室温久置,细菌超标风险重重。健康无小事,从今天起,改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便是为自己与家人的身体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为网暴“划红线”《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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