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计划培养超500名基层“健康守门人》”
杭州7月16日电(记者张煜欢)到2026年,浙江省计划新增培养逾500名基层青年医生,重点瞄准基层多发的急症救治与农村地区特有的慢性病管理,同时加大线上长期学习平台的建设力度,构建覆盖全省的基层青年医生互动与成长体系,为基层医务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铺就更加通畅的晋升之路。
这一消息是在16日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简称“浙大二院”)举行的浙江省基层青年医生(大学生村医)赋能计划2025年度总结会暨2026年度开班动员会上对外公布的。基层医生作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石,其能力提升至关重要。
据了解,为贯彻《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赋能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自2025年起便启动了针对基层青年医生(含大学生村医)的赋能培训项目。
省卫健委精心设计了“省级统筹培训、基地精细化管理、临床实践为导向、持续跟踪提升”的立体化培养模式,围绕执业技能、临床诊疗能力及中医药应用三大核心领域,实施为期三年的分阶段培养计划,致力于锻造一支既通西医又懂中医、既能诊治又能预防、可同时处理急症与慢病的全能型基层医生队伍,从而为基层医疗人才体系构筑坚实支撑。
首期培训班已吸纳127名年龄在35岁以下的基层青年医生,他们来自全省11个“县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县(市、区)。培训采用分班分组、分层施教的方法,针对刚入行的新医生和经验丰富的基层骨干分别设计实训课程,充分关照不同从业年限学员的需求,真正做到了因材施教、按需培养。
浙大二院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基层青年医生赋能基地办公室主任马岳峰透露,浙大二院在培训中尤其注重实战导向的急救技能操练,线下课程着重强化了学员的基础生命支持与创伤急救操作,并依照美国心脏协会的标准实施规范化评估。此外,医院还独创了“CARESTEP”复杂决策接诊模型,为基层医生面对多病共存患者时提供了系统化的临床思维框架。
来自杭州淳安县中洲镇卫生院的全科医师程娇,已在基层扎根十余年。她坦言,线上病例工作坊令她受益匪浅:“从病例引入到知识拓展,再延伸至具体诊疗方案及后续随访和健康教育,每个环节都加深了我们对疾病的认知。这一年的历练,既锻炼了操作技巧,也开阔了诊疗思路,更增强了我对患者的同理心,可以说是技术与理念的双重蜕变。”
首期培训成果斐然:课程参与率达到100%,11个试点县市实现全覆盖,127名学员无一缺席;线下急救技能考核全员通过,创伤急救操作达标率同样达到100%;线上课程完成率超过95%;尤为亮眼的是,2025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技能考试的通过率高达92.24%。
在总结首期经验的基础上,2026年的课程安排将进一步优化升级:计划培养基层青年医生超过500名,课程内容更加聚焦基层常见急症与农村特色慢病;线上学习平台将得到深化拓展,确保培训周期结束后仍能持续赋能;考核机制亦将从单纯追求学时转向注重实际应用效果,重点检验学员知识转化能力和基层实践成果。
展望未来,浙江省基层青年医生(大学生村医)赋能计划将持续演进,逐步建立涵盖培养、实践、评估与支持的全方位长期发展框架,充分发挥省级三甲医院的资源优势,搭建全省基层青年医生交流互助网络,着力打造一支“扎根基层、留得住人、发挥实效”的青年医疗队伍,为浙江基层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内蒙古中铁建一(在建项目发生塌方 造成4人)死亡
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有关部门消息,31日凌晨3时50分左右,中铁建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实施的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其中铁十五局负责的隧道施工段突发坍塌,导致4人不幸遇难,另有6人受伤。
事发后,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投入到抢险处置工作中。目前,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事故现场的处理以及相关调查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之中,后续各项善后事宜也已在加紧安排。
浙江《今年计划培养超500名基层“健康守门人》”杭州7月16日电(记者张煜欢)到2026年,浙江省计划新增培养逾500名基层青年医生,重点瞄准基层多发的急症救治与农村地区特有的慢性病管理,同时加大线上长期学习平台的建设力度,构建覆盖全省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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