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减肥针勿迷信 停药超八成人群体重反弹}
面对顽固的体重问题,当下越来越多的求美者把目光投向了药物减重路径。被誉为“躺瘦神器”的注射型减肥针,凭借便捷的使用方式和引人注目的瘦身效果,正迅速取代传统的节食与运动方案,悄然成为众多减重人群追逐的热门选择。然而,这股热潮的背后暗藏隐忧——不少跳过医院专业评估、私自网购针剂自行注射的消费者,纷纷遭遇了恶心、呕吐等身体不适,严重者甚至无法正常生活,更有极端案例出现急性胰腺炎、胆囊病变等情况。这些所谓的减肥针真是人人皆宜的“万能钥匙”吗?其潜在风险究竟有多大?停药之后体重是否会卷土重来?
事实上,目前国内已有多款减重注射针剂获批上市,但无一例外均属于处方药范畴。这类药物的核心成分是胰高血糖素样肽-1,一种人体肠道天然分泌的肠促胰素,其主要功能在于降低血糖、抑制食欲等。尽管市面上已有超过六款基于此机制的减重针剂获得国家批准,但它们针对的作用靶点、适宜人群及减重力度各有侧重,然而恶心、腹泻、呕吐、便秘、消化不良、疲乏、低血糖、腹痛等副作用却普遍存在。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不良反应并非个体差异所致,而是药物本身的药理机制使然。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中明确指出,所有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类减肥针均为处方药,具备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证要求,必须经医生对个体身体指标进行专业评估后方可使用。违规购买、盲目注射的行为,本身便埋藏着巨大的健康风险。对于体重正常的人群而言,强行借助药物让身体进入“节能模式”,其所付出的代价远超预期收益。此外,还有几类特定人群绝对不可触碰此类药物。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陈玲强调,以下几类人群应坚决避免使用:其一,有甲状腺髓样癌既往病史或家族史者,以及患有多发性内分泌腺瘤2型或其家族史的人群;其二,曾罹患胰腺炎或反复发作胰腺炎,以及患有严重胃肠道疾病的人士;其三,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因目前缺乏该类药物的安全性数据,不宜贸然尝试;其四,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用药安全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关于停药后体重反弹的疑问,国内外医学界针对当前流行的几款减肥针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结果一致表明,“打一次永久瘦”的理想并不存在,绝大多数使用者停药后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体重回升。这一现象背后的机制值得关注。国内临床数据显示,停药半年内,80%至90%的个体体重将逐步恢复至用药前水平,同时此前因减重而改善的血糖、血压等代谢指标也会随之逆转。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内分泌科主任方毅分析指出,减肥针如同一个外接的调控装置,持续对机体的能量平衡系统施加影响。一旦药物撤除,饱腹感消失,饥饿感便重新浮现,从而促进进食量或摄食频率的增加,整体能量摄入随之攀升。与此同时,体重下降后机体经历代谢适应过程,静息状态下的能量消耗反而减少。一边是摄食量上升,一边是能量消耗下降,最终形成能量正平衡,体重便不可避免地快速反弹。
值得警惕的是,许多未经医生评估便自行用药的人群,在体重急速下降后同样未经专业指导便草率停药,随后又因反弹再度注射,陷入反复用药、反复反弹的恶性循环。这种体重剧烈波动的模式对机体造成深远影响——脂肪量持续减少的同时,体脂率却反而上升,最终可能导致代谢损伤,部分人甚至出现情绪波动和心理焦虑等症状。
中日友好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尹晓提醒,当体重达到理想标准后,必须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少剂量直至完全停药,以帮助身体适应新的体重平衡点。无论是用药期间还是停药之后,坚持健康的心理行为模式调整都至关重要,这涵盖饮食结构、运动习惯、睡眠质量及情绪压力管理等方面。药物仅仅是减重强化阶段的辅助工具,其价值在于为建立健康生活习惯提供一个黄金窗口期。而停药后能否持续执行结构化的生活方式调整,恰恰是决定体重反弹速度与程度的关键因素。
归根结底,减重之路并无一劳永逸的捷径可循,最终仍需依托健康的饮食与运动习惯作为坚实基石。将药物带来的饱腹感转化为长久的饮食自觉,逐步减少精制糖、油炸食品及精加工主食的摄入,增加优质蛋白、粗粮与绿叶蔬菜的比例,稳定每日热量缺口,同时主动提升基础代谢水平,方能在追求理想体重的过程中收获持久且健康的成果。
颅内动脉瘤复发如何“补” 蓝生脑科专家国际论{坛谈}二次干预方案
近日,在第十四届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与同济大学附属蓝十字脑科医院携手举办的神经医学国际高峰论坛上,一份关于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的前沿学术报告引发广泛关注。《中国未破裂颅内动脉瘤临床管理指南(2024版)》披露,35至75岁成人群体中,未破裂颅内动脉瘤的患病比例约为7%。此类动脉瘤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可能导致偏瘫、失语、昏迷乃至植物人状态,致残率和致死率均处于极高水平。正因如此,如何为复发病例量身定制既安全又持久的干预策略,始终是神经介入学界持续热议的核心命题,也是蓝生脑科旗下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着力攻克的重点攻关方向。
在论坛上,上海卒中学会神经内科分会委员、蓝十字脑科医院王贵平博士以《血流导向装置在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中的应用》为题作了学术演讲,聚焦二次治疗中的决策瓶颈与技术抉择,系统阐述了复发性及复杂性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治疗的要点与规范。王贵平指出,动脉瘤在接受血管内治疗后,部分患者仍面临瘤颈残留、弹簧圈压缩或瘤腔再度显影等复发现象。他比喻道,传统介入手段的核心逻辑是“填塞”,但复发风险相对较高;而二次干预好比修补一件已打过补丁的衣物,既要修复新的破损,又不能损及原有补丁,操作之难远非初次手术可比。
当前,针对复发性动脉瘤的主流治疗选项包括显微外科夹闭、再次弹簧圈栓塞、支架辅助弹簧圈栓塞及血流导向装置植入等。相较于传统路径,血流导向装置通过重塑载瘤动脉的血流动力学、促进瘤内血栓形成及血管内皮重建,为复杂宽颈及复发性动脉瘤开辟了一条别开生面的新思路。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从“填塞”到“重建”的理念跃升。通俗而言,血流导向装置植入后横跨于动脉瘤的开口处,宛如在脆弱的血管壁上加装了一层内衬。有了这层屏障,血流不再直接冲击瘤壁,瘤内血液逐渐停滞并凝结成血栓,最终促成瘤颈的生物性封闭,从源头上显著降低复发概率。
二次介入手术往往伴随着操作空间受限和影像干扰显著等棘手的挑战,因此必须依据个体化血管解剖特征进行细致评估与分层决策。王贵平在报告中分享了两例复发性动脉瘤分层精准治疗的实战案例——一例采用单纯血流导向实现血管重建,另一例则结合栓塞与血流导向进行分层干预,生动展现了该技术的临床优势。第一例为破裂宽颈后交通动脉瘤,在弹簧圈栓塞术后一年出现复发,二次治疗选择单纯植入血流导向装置,成功完成血管解剖重建。第二例为左侧大脑中动脉巨大血栓性动脉瘤,同样在弹簧圈栓塞术后一年复发,采用“再次弹簧圈栓塞+血流导向装置植入”的联合方案,术后分支血流保持通畅。
这两例患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初次治疗均采用了弹簧圈栓塞手段,这也印证了复杂性颅内动脉瘤单纯依赖填塞疗法存在复发的可能。相比之下,血流导向装置促使动脉瘤自然闭塞,完成了从被动填充瘤腔到主动重建载瘤动脉的质变,为二次干预提供了更安全、更持久的解决之道。王贵平强调,在已经存在弹簧圈或支架的血管内再度植入血流导向装置,既要确保新装置充分贴壁,又不能破坏旧有器械,堪称“在螺蛳壳里做道场”。术中可能遭遇三大难题:显微结构遮挡导致支架展开不全、导丝意外穿入“网眼”、新旧器械互相缠结,概括起来就是“看不清、走错路、理还乱”。针对这些痛点,他提出了标准化应对策略:对于原有器械干扰X线透视的情况,可将球囊后扩张作为常规的“双重保险”;若微导丝误入原支架网眼,则需跟进中间导管实时验证“正道”;至于新旧器械的缠结与锚定,务必精准定位、一步到位,尽量减少推拉调整的频率。
在报告交流环节,中外专家围绕复发性病例的治疗时机、适应证选择及围手术期管理等多个维度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者一致认为,血流导向装置的临床推广必须建立在精准病例评估、规范操作流程及长期随访管理的基础上。尤其对于曾接受弹簧圈栓塞的患者,更应依据个体化血管解剖特征制定分层干预方案,以确保疗效最大化。
医学技术的每一次迭代,终极指向始终是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王贵平博士的学术分享不仅是对前沿临床技术的深度探讨,也彰显了医院在脑血管病精准介入领域的扎实实力。展望未来,蓝生脑科旗下医院将继续深耕脑病诊疗技术的创新与升级,持续将医学成果转化为可及、安全、普惠的医疗服务,让更广泛的脑病患者从中受益。
广东省法院《推动》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全流程网上办理
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的进程中,我省法院系统持续推动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法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该报告全面展现了过去数年间的司法协作成效。
根据《报告》披露的数据,自2023年至2026年6月,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的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案件达886.2万件,其中涉及港澳地区的案件数量为8.1万件,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我省在司法创新领域率先推出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平台、港澳特邀调解机制以及线上司法协助等十余项改革举措,这些创新成果已被推广至全国范围应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省法院着力于市场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具体而言,全国首个针对跨境电商物流纠纷的审判指引已经出台,此举旨在保障跨境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的良性发展。同时,省法院与省发展改革委等三十家机构携手,构建了全省困境企业分级救治与保护体系,并推动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在跨境破产协作领域,我省进行了开拓性尝试,创新性地利用内地网络拍卖平台处置境外破产财产,这一做法在国内外均属首次。为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我省率先制定了人工智能及数据权益方面的司法保护文件,并协同二十四家单位发布了全国首份人工智能开源生态共识。
在司法制度“软联通”层面,我省法院致力于三地法律体系、诉讼模式及规则间的互鉴与衔接,以构筑更为开放的法律适用环境。《报告》明确指出,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港资港法”与“澳资澳法”已在深圳、珠海落地实施,允许当地的港澳投资企业协商选择港澳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此外,港澳证据的审查认定流程得到简化,当事人在港澳诉讼程序中的陈述现可直接作为案件事实认定的依据。为凝聚规则共识,已陆续发布九批共一百三十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并组织四批四十个珠澳民商事案例进行对读与规则比较。在诉讼便利化方面,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及委托授权证明手续得以精简,在线授权见证平台得到全面推广,使认证时间从原先的三十天大幅压缩至仅需五分钟。与此同时,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关于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安排已全面落实,相关案件的审理效率显著提升,并积极协助当事人协调港澳司法机关认可与执行内地法院的生效判决,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我省法院不断完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力求纠纷处理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且成本低廉。《报告》提到,涉港澳审判机制得以健全,案件集中审理模式被广泛推行,并探索出“专业法官+港澳陪审员+行业专家”的新型审判组合,率先在涉港澳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已上线运行,省法院联合司法厅等四个部门共同完善了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调解服务。此外,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建立,旨在联动打造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跨境争议解决平台。
在支持国际商事仲裁方面,我省法院规范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仲裁裁决的支持率高达97.4%。同时,出台了开具调查令以协助商事仲裁机构取证的具体办法,并签发了全国首份涉澳仲裁调查令。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亦取得长足进步,涵盖远程立案、在线缴费、在线质证等在内的一百四十项服务现已实现“一网通办”。在涉港澳文书送达环节,我省探索出全新模式,高效处理了与港澳地区的相互委托送达及调查取证事务。其中,横琴、前海、南沙三家法院已与澳门终审法院实现线上直接司法协助,委托送达的办理周期平均缩短了八成。此外,还创新性地试行当事人送达及委托香港律师行送达,实现了跨境文书的“当日达”效率。
展望未来,《报告》提出,我省法院将持续推动区际司法协助向跨境电子送达、电子数据调取等数字化领域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刑事领域的司法协助进程,力争建成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电子平台,最终实现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的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区域法治一体化树立新的标杆。
网{红减肥针勿迷信停药超八成人群体重反弹}面对顽固的体重问题,当下越来越多的求美者把目光投向了药物减重路径。被誉为“躺瘦神器”的注射型减肥针,凭借便捷的使用方式和引人注目的瘦身效果,正迅速取代传统的节食与运动方案,悄然成为众多减重人群追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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