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日吃冰品《有讲究 别让清凉暗藏》“寒”机
炎炎夏日,冰镇饮料与雪糕常成为许多人消暑解热的首选,然而医师提醒,过度贪凉恐令脾胃“受苦”。
酷暑之中,路边随处可见冰饮搭配雪糕的组合,似乎成了清凉标配。可不少人都曾体验过“越喝越渴”的困扰,甚至肠胃频频发出抗议信号。
陕西省中医医院副院长闫小宁指出,依照中医理论,大暑时节正值自然界阳气鼎盛之际,外界气温炽烈,人体却呈现出“外热内寒”的特殊状态。若此时不加节制,大量摄入寒凉饮食,寒气便会直逼脏腑,令脾胃功能遭受重创。
尤其需警惕的是,空腹状态下猛食冰品,极易直接刺激胃黏膜,诱发胃部痉挛。对于本身患有基础疾病的人群而言,更要加倍谨慎——骤然灌入大量冰冷饮品,可能引发毛细血管收缩,从而推高血压数值;亦或因局部受寒,导致血压短暂下降。至于儿童,在冷饮冷食的摄取上也须讲究分寸。
闫小宁副院长进一步解释道,孩童若过度食用冷饮,可能出现短暂性腹泻或胃痛,甚至伤及肺脏。譬如一边吃冰,一边吹空调,咳嗽症状便可能悄然来袭。
那么,炎夏是否意味着对冷饮只能“避而远之”?医师建议,在身体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只要把握合适时机,适量享用也无妨。
闫小宁推荐,午时(即上午11点至下午1点)是食用冰品的理想时段。彼时外界阳气旺盛,人体内阳气同样充盈,稍稍进食冰品,反而能发挥一定的防暑功效。
若想兼顾清凉消暑与身体健康,传统茶饮与汤品无疑是上佳替代方案。闫小宁建议,可选用扁豆、薏米、莲子,搭配绿豆与赤小豆,这类食材富含B族维生素,兼具健脾祛湿之效;亦可自行调配佩兰、藿香、薄荷等,泡制茶饮,解暑效果同样出色。
AR(、VR 更伤眼?专家:关键)在于“是否科学使用”
中新网广州7月22日电 (记者 蔡敏婕) 近年来,AR、VR游戏在孩子们中间流行起来,不少家长心生忧虑:“这些设备是否比手机更伤害眼睛?”甚至有人提出“戴上VR眼镜如同陷入沉浸式近视”的说法,这种观点是否科学?
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2日举办的“岭南时令与健康”发布会上,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主任医师刘臻臻对这一疑虑作出回应。他指出,所谓“戴上VR眼镜就像沉浸式近视”这一比喻虽然生动,却并不恰当。基于当前的医学认知,AR、VR设备本身并非诱发近视的“特殊风险因子”,核心症结仍在于使用时长、用眼方式及视觉负担。
刘臻臻解释道,此类设备能带来更加身临其境的视觉体验,孩子们往往会沉浸其中而忘记时间,眨眼频率随之下降,且视觉距离相对恒定。如果长时间不间断地使用,就可能加剧眼疲劳和干涩等视觉不适症状。
因此,关键并不在于“VR是否必然伤眼”,而在于“是否合理使用”。对儿童和青少年,特别是年龄较小的孩子,刘臻臻建议避免长时间佩戴沉浸式设备。若确实需要使用,则须严格控制时长,避免连续过久,并在每次使用后安排休息、远眺,帮助眼睛从持续性的近距离注视中舒缓恢复。
此外,若决定采用AR、VR等沉浸式设备,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品质有保障的产品,并重视屏幕显示效果与佩戴舒适性,减少因设备性能欠缺或操作方式不当而诱发视觉不适的可能性。
收到税务提醒,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如何自查整改》?
税务合规提醒频现,平台商户如何从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已满一年有余,在此期间,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了涉税信息的定期报送义务。随着平台上报数据的数量与质量持续攀升,平台内商户的税法遵从意识显著增强,整个平台经济的运行秩序也愈发规范有序。
此前,税务部门曾集中向社会曝光了一批网红网店的偷逃税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查处,让越来越多的平台商家与网络主播深刻意识到,唯有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方能行稳致远。据相关渠道了解,目前已有不少平台内经营者陆续收到税务部门发送的合规提示,内容主要指向其自行申报的涉税收入与平台方向税务系统报送的收入数据之间存在明显出入。究竟何种情形会触发这类提示?报送数据缘何会不一致?收到提示后又该如何应对?
对于许多初次收到此类信息的经营者而言,心中难免疑虑重重:“手机上收到的这条税务短信,会不会是诈骗信息?”“我每月赚得并不多,怎么也会被盯上?”这些反应在平台商户中颇为普遍。记者从税务主管部门获悉,为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涉税风险,税务机构依托平台企业定期呈报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递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常态化交叉比对。一旦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出入,便会通过短信等渠道提醒相关经营者核实自身申报金额、及时修正差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提醒的正文通常仅涵盖纳税人名称、提醒缘由以及自行核实事项等基本要素,绝不含任何外部链接,更不会索要银行卡信息、要求转账或提供密码。接到此类提醒的经营者,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辨明真伪。
按照现行规章,平台企业须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信息及其他相关涉税数据。其中所涉“收入”,是指经营者经由该平台所取得的收入净额,这一口径既涵盖已开具发票的部分,也囊括未开票的交易金额,但不扣除经营者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佣金等各类成本。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苑新丽对此解释称:“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补税,更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进行自查核实。”
苑新丽进一步剖析指出,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时,所填报的自行申报收入往往与平台报送的数据存在偏差。导致差异的成因较为多元,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形:其一,部分经营者仅申报了已开票收入或通过对公账户入账的收入,却忽视了经由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收取的未开票但实际已经实现的平台交易款项;更有甚者,在申报时将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等直接从中剔除,从而拉低了申报总额。其二,一些经营者同时活跃于多个平台,但在申报时仅仅归集了其中某一个或部分平台的收入,或在各平台之间采用了不一致的统计周期,由此造成数据口径上的错位。其三,若经营者未能完整留档各平台的交易流水及收款凭证,也可能因此导致申报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经营者通过各类渠道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属于应税收入范畴,而支付给平台的费用则属于经营成本。此类成本若已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扣除,但绝不应在申报收入时先行从收入总额中直接减除。
苑新丽对此进一步说明:“平台报送收入与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并不必然意味着纳税人在主观上存在偷逃税款的意图。”她观察到,不少经营者习惯于依据开票金额进行申报,而对未开票收入缺乏应有的重视,或者在多平台经营时未能全面汇总各项收入,这类情况在实践中相当普遍。税务机关借助大数据比对手段推送提醒,恰恰是为了协助纳税人发现这些申报“盲区”。对于暴露出的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经营者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予以修正。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平台内经营者在收到合规提醒之后,应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系统自查:首先,登录其开展经营活动的所有平台后台,完整导出各平台收入明细,涵盖交易流水、服务费支出、佣金收入、奖励金等全部收益形式,且必须同时覆盖已开票与未开票的部分。其次,逐一核对经营者本人或其企业名下的所有收款渠道,包括个人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确认实际到账金额与平台导出的收入记录是否吻合。
在完成数据比对之后,可根据自查结果分两种情形区别处理:倘若发现已申报收入确实低于平台实际收入,则应依法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若经自查认为申报并无差错,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同时提交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以便税务机关复核确认。
苑新丽特别提醒,积极配合、主动纠错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佳路径。依据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反之,若拒不配合更正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将案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一旦查实,纳税人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乃至信用惩戒等多重法律后果。此外,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时不应只局限于线上业务,倘若存在线下收入,同样应当一并纳入申报范围,做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同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前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现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其实际应缴税额相对有限,部分经营者甚至无需缴税。因此,收到税务提醒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补税,其核心要义在于敦促纳税人如实申报、完整申报。
“合规申报不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更是整个行业走向良性发展的根基所在。”苑新丽在采访中表示,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税收透明度、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依法完整如实申报,不仅有助于经营者积累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更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因申报疏漏长期累积而最终演变为重大涉税风险。
暑日吃冰品《有讲究别让清凉暗藏》“寒”机炎炎夏日,冰镇饮料与雪糕常成为许多人消暑解热的首选,然而医师提醒,过度贪凉恐令脾胃“受苦”。酷暑之中,路边随处可见冰饮搭配雪糕的组合,似乎成了清凉标配。可不少人都曾体验过“越喝越渴”的困扰,甚至肠胃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