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栓最怕这7《类食物,告诉家》人要多吃!
提及“血栓”,相信绝大多数人并不陌生。简而言之,血栓可以被理解为血液中形成的半凝固状团块。在生理状态下,血栓的形成扮演着止血的重要角色,是人体乃至动物界中不可或缺的自我保护机制。然而,一旦血液中的某些组分——例如血小板、凝血因子——在血管腔或心腔内发生异常凝固,便会演变成病理状态下的血栓,进而阻碍正常的血液循环。
当血栓从原发部位脱落,便会随着血流游走至全身各处,可能诱发心肌梗死、脑中风、缺血性休克、冠心病、肺栓塞以及下肢深静脉血栓等一系列严重疾患。现阶段,与血栓相关的疾病呈现出高发病率、高致残率及高死亡率的显著特征。以人们熟知的脑血栓为例,它将导致脑部供血不足,当缺血区域无法获得充足的氧气与营养物质时,便可能触发脑梗死,不仅大幅降低患者的生活品质,更可能直接危及生命。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食物有助于减少血栓形成?又有哪些关键注意事项需要牢记?本文将从饮食与生活习惯两个维度为您详细解析。
当血管内壁变得粗糙、血液凝固性增强,或者血流速度减缓乃至产生涡流时,血栓便有了可乘之机。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对于预防和控制血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能够有效改善血液循环状态,为血管健康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具体而言,以下七类食物值得在日常饮食中多加摄入。
首先,富含α-亚麻酸的食用油值得优先考虑。亚麻籽油、紫苏籽油等便是此类烹调油的代表,它们富含n-3不饱和脂肪酸。在日常烹饪中,减少饱和脂肪酸的摄入,转而增加不饱和脂肪酸的比例,对维护血管健康大有裨益。体内过高的甘油三酯水平会加剧血液的黏稠程度,从而为血栓的形成创造条件。适量补充n-3不饱和脂肪酸则可能有助于降低舒张压及脑卒中的发病风险,同时或许还能缩减超重及肥胖人群的腰围并调节其甘油三酯水平,从而起到预防血栓的作用。此外,研究还提示n-3不饱和脂肪酸可能降低体内同型半胱氨酸的水平——该物质被视为心血管疾病的独立风险因子——进而对心血管相关疾病起到预防效果。
其次,富含油酸的食用油同样不容忽视。橄榄油、茶油、牛油果油、高油酸花生油、高油酸葵花籽油以及低芥酸菜籽油等均属于富含n-9不饱和脂肪酸的烹调油。冠心病与血栓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心脏血管正是动脉血栓最易发生的部位。有趣的是,研究显示地中海沿岸部分国家尽管每日脂肪摄入量颇高,但其冠心病发病率和血胆固醇水平却远低于欧美国家。深入探究后发现,当地居民以橄榄油作为主要食用油,而橄榄油中富含的单不饱和脂肪酸——即n-9不饱和脂肪酸——正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多数研究报告指出,单不饱和脂肪酸或许具备降低血胆固醇、甘油三酯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功效。
再者,富含DHA的鱼类也是预防血栓的优质食材。DHA同样属于n-3不饱和脂肪酸家族,研究表明其可能具有抗血小板作用,能够减少血小板聚集、凝血及血栓的形成,从而降低血栓风险。若要充分补充DHA,食用鱼类是最佳选择,诸如青花鱼、三文鱼、鲈鱼、小黄花鱼和河鳗等均是上佳之选。《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每人每周应摄入300至500克鱼类,且每周至少食用两次。
此外,富含β-葡聚糖的食物也值得重视。β-葡聚糖是一种水溶性膳食纤维,具备较强的吸水性与吸附能力,有助于降低血液黏稠度,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预防血栓及多种心血管疾病。这种有益成分主要存在于燕麦、大麦和青稞之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及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均指出,每日摄入3克燕麦或大麦β-葡聚糖有助于降低血液胆固醇水平,进而减少冠心病的患病风险。
新鲜蔬果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防栓利器,它们富含叶酸、维生素C及其他多种抗氧化成分。叶酸能够改善血管内皮功能,降低脑卒中的发生概率;维生素C则可通过减少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氧化,抑制平滑肌增殖和血小板黏附,从而减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促进血液循环,最终降低脑卒中的发病风险;抗氧化成分则具备抗炎作用,通过抑制氧化应激来减少血栓的形成。在日常膳食中,颜色较深的食物通常含有更丰富的抗氧化物质,因此应增加深色蔬果的摄入,例如紫甘蓝、紫薯、胡萝卜、南瓜、西蓝花、菠菜和油菜等。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建议,每人每日需摄入300至500克蔬菜,其中深色蔬菜应占据一半以上。
富含大豆卵磷脂的食物同样值得青睐。大豆卵磷脂常被誉为“血管清道夫”,其出色的乳化特性可能影响胆固醇和脂肪的运输与沉积,帮助清除过剩的甘油三酯,软化血管、降低血脂与血液黏稠度,促进血液循环,从而对冠心病、脑血栓等疾病起到预防作用。大豆中含有丰富的大豆卵磷脂,且大豆及豆制品本身不含胆固醇,反而含有植物甾醇,这可能有助于降低体内低密度胆固醇水平,减少冠心病发病率。相较于直接食用大豆,每日摄入豆制品更为简便易行。建议每人每天摄入相当于15至25克大豆的豆制品,这大约等同于350克豆浆、100至150克豆腐、40至50克豆腐干或豆腐丝,或者20克左右的干腐竹。
最后,富含白藜芦醇的食物也不应被忽视。研究显示,白藜芦醇可能具有抑制血小板凝集、调节血脂代谢及引起血管舒张的作用,对慢性缺血心肌能起到一定的保护效果,有助于缩小梗死面积,预防心脏疾病。白藜芦醇含量较高的食物包括葡萄、桑葚、菠萝、花生、可可粉、冬笋、白花菜和茭白等。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食物与血栓之间的关系,目前部分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有效样本量相对有限,其结果仅供参考,未来尚需更深入的验证。
除了饮食调节之外,要想切实降低血栓发生的风险,以下三件事同样至关重要。
其一,坚持适量运动。长期久坐会加大血栓形成的风险,而适当的运动能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降低血液黏稠度和血小板聚集性,从而有助于减少血栓的发生。若动脉血栓出现在心脏血管,便会引发冠心病。通过适当的身体活动,可以将冠心病发生风险降低20%至30%。更有研究指出,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身体活动时,冠心病发病风险将下降14%;当运动量提升至每周300分钟中等强度时,冠心病发病风险则可降低20%。
其二,坚决戒烟。吸烟不仅损害肺部,同样也会伤及血管。中国多省市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队列研究结果显示,吸烟者罹患急性冠心病事件、缺血性脑卒中事件以及出血性脑卒中事件的风险,分别是不吸烟者的1.75倍、1.37倍和1.21倍;其中19.9%的急性冠心病和11.0%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事件可归因于吸烟。另有研究显示,吸烟可使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增加90%,这意味吸烟会显著提升脑血栓形成的风险,其机理在于吸烟会增加血液中纤维蛋白和其他凝血因子的活性,进而促进血小板凝聚。
其三,限制饮酒。2018年4月《柳叶刀》发表的Meta分析研究指出,每周酒精摄入量超过100克会明显增加包括冠心病在内的心血管疾病死亡风险。饮酒同样会增加脑血栓的发生概率,这可能是因为酒精会诱发心律不齐或心脏内壁运动异常而引起脑栓塞,同时也会增强血小板聚集作用、激活凝血系统,还会刺激脑血管平滑肌收缩,或改变脑代谢从而导致脑血流量减少。因此,日常生活中最好做到滴酒不沾。若因特殊场合不得不饮酒,也应尽量将酒精摄入量控制在15克以内,这约等于450毫升啤酒、150毫升葡萄酒、50毫升白酒或30毫升高度白酒。
血栓堪称“沉默的杀手”,随时可能悄无声息地威胁我们的健康,甚至夺去生命。要想远离血栓的侵扰,既要在饮食上多加留意,也要坚持运动、远离烟草、控制饮酒,唯有如此,才能为自己的血管健康保驾护航。
(破解“就业用工两难” ) 湖南新田政企联动培育技能人才
中新网永州7月31日电(唐佳怡 谢欣怡)在县域制造业的用工困境中,“企业缺技工、劳动者求职难”的结构性错位长期存在。而湖南新田县则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当地政府大力引导企业自主办学,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将职业培训从传统的课堂讲授全面转向生产一线的实战演练,逐步走出了一条“政府赋能、企业办学、精准育才、就近就业”的基层技能人才培养路径。
走进新田县新煜田职业培训学校的实训车间,数台标准化数控机床排列整齐,工程师正在现场演示操作流程。学员们全程动手参与编程设置、设备操控、成品检验等真实生产环节,身临其境地掌握企业生产全流程。培训期满,他们即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取全国通用的技能证书,真正做到“培训、考证、就业”的紧密衔接。
“免费学到的都是真本事,让我掌握了技能,也明确了职业方向。将来走上岗位,我会继续精进技艺、踏踏实实干活,不辜负这次难得的机会。”参训学员李为感慨地说。
在新田县人社局的支持下,新煜田职业培训学校围绕湖南省“技兴三湘·一人一技”行动部署,结合本地机械加工主导产业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电子商务等三个实用型专业。学校还创新实施“双导师”制度——校内教师讲授理论,企业技术骨干负责实训带班,把课堂搬进园区、把实训对接岗位,真正实现“产业需要什么,培训就教什么”。
该校负责人陈旭表示,学校针对本地机械加工行业的人才缺口,首批已招收学员50名,全年计划培训技能人才400人次,全面推进“入学即入职、结业即就业”的办学模式。学员培训合格后,可直接进入本企业或园区合作企业工作,有效实现了本土人才的就地培养、留住和就业,为县域制造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工匠人才基础。
企业能顺利办学、持续育才,离不开政府一路护航。新田县坚持“园区办校、链上育才”的理念,由人社部门牵头,消防、住建、民政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在资质审批、专业设置、师资引入、招生宣传等方面提供全链条“保姆式”服务,打通了企业办学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新田县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协同,常态化开展普惠性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已举办就业技能培训22期,累计培训人数达825人次。
新田县人社局局长贺朝群表示,未来将继续融入“技兴三湘”建设大局,持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动培训方式由“纸上谈兵”向“岗位实战”全面转变,通过订单式、精准化、实战型培训,针对性化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发展,同时带动群众实现技能增收和稳定就业。(完)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血栓最怕这7《类食物,告诉家》人要多吃!提及“血栓”,相信绝大多数人并不陌生。简而言之,血栓可以被理解为血液中形成的半凝固状团块。在生理状态下,血栓的形成扮演着止血的重要角色,是人体乃至动物界中不可或缺的自我保护机制。然而,一旦血液中的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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