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夏季养生重)在养心、健脾
在上海,中医专家王毅于7月23日向媒体表示,眼下正值暑湿最为猖獗的三伏时节,夏季调养身体的关键在于护心与健脾胃。他强调,呵护脾胃的首要法门在于减少精神消耗,过度的忧思与反复的杂念会直接阻碍脾脏的气机运化。由于长夏之际湿气弥漫,脾虚者往往容易出现肢体浮肿、大便粘滞难冲以及餐后倦怠等不适。王毅推荐足三里作为健脾的要穴,该穴位于外膝眼下方约四指宽处,每日以指按压或施以艾灸,可收补益中气、利水除湿之效。
这场名为“治未病养正气”的国际自我保健日专场上海健康大讲堂,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市爱卫办与市健康促进中心共同主办,特邀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针灸科主任王毅主任医师,以及嘉定区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的刘美玲副主任医师,共同阐释顺应四时的中医养生智慧,并分享药食同源的居家调理方案。
王毅指出,在三伏天这段暑湿最重的时期,天地之气上下交融,万物生机勃发,而人体气血多浮越于体表,内里的脾胃反而相对薄弱。若此时违背自然节律作息,贪图寒凉、嗜食冷饮,或动辄怒火中烧,便会直接损耗心脾之正气。待到秋冬季节,诸如反复咳嗽喘息、关节寒湿痹痛、心脑血管波动等旧疾便容易复发。许多人在夏季感到汗多口干、肢体沉重、食欲不振、夜间烦躁难眠,这正是心脾两伤的典型信号。
结合节气特点与穴位保健,王毅为大家整理出一套夏季居家养生的实用方法。神门穴被誉为养心安神的要穴,能够安定心神、改善睡眠。自夏至过后,若入睡困难,可在睡前以拇指指腹轻柔按揉神门穴(位于掌心向上时手腕横纹小指侧的凹陷处),左右交替进行,有助于清泻心火、平复焦躁情绪。
进入芒种节气后,养生重点应转向“收割”阳气,督灸疗法便是升发一身阳气的好方法。据悉,督灸是一种在人体背部督脉循行路径上进行的大面积隔物灸法,通常于皮肤与艾绒之间铺垫姜泥等介质,以艾火的温热之力温通阳气、驱散寒湿,属于中医外治的特色灸法。到了夏至,还可借助敷贴疗法化解瘀滞、祛除痰湿。此外,八段锦中的第五式“摇头摆尾去心火”是一项适合大众的温和功法,不需高强度锻炼,仅以蹲马步配合躯干左右转动,便可疏导胸中郁热,抚平夏日的浮躁情绪。
王毅还建议,日常可将艾叶、藿香、佩兰、紫苏、薄荷、丁香、玫瑰花、佛手等药材配伍制成香囊,芳香醒脾。将随身香包置于客厅或橱柜中,药材释放的挥发油不仅能净化空气、抑制病菌,还能帮助化解体内湿浊、疏肝理气。
刘美玲则秉持“厨房即药房”的理念,带来两款适合盛夏的食疗方——乌梅饮与五豆饮。乌梅饮以乌梅、山楂、甘草、陈皮、桑葚、冰糖为主要原料。刘美玲介绍,这款饮品适合户外工作者、易出汗及口干舌燥的人群,也适用于挑食或夏季食欲不振的儿童,每日一杯即可。但需注意,胃酸过多、常感反酸烧心者切忌空腹饮用,孕期及哺乳期女性则建议先咨询中医医师。选购乌梅时,宜优选表皮自然褶皱、无光亮熏制痕迹的无硫产品,以确保食用安全。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未来三天(我国强降雨区域分散 四川黑龙江等地需警)惕叠加降雨致灾
中国天气网最新消息指出,自7月31日至8月2日的三天里,受副热带高压外围水汽持续供给的影响,四川、陕西等区域仍将面临强降雨天气。这些地带近期降水频繁,雨量累积叠加,需要高度警惕可能引发的灾害风险。与此同时,北方多省区因冷暖气流交汇,预计将出现剧烈的强对流活动,尤其是黑龙江中部地区,降雨强度可能突破历史同期极值,今日午后至明日还伴随10级以上的雷暴大风,当地必须强化对强降雨和极端天气的防御措施。
回顾昨日,我国南北众多区域均遭遇了显著的降雨过程。北方方面,甘肃、陕西、黑龙江及内蒙古等地显示出强劲的雨势,部分区域更出现了大暴雨;南方地区,四川、云南以及广东、广西的部分地带降水颇为猛烈,其中广西东兴在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到161.6毫米,已然触及大暴雨的标准门槛。
展望未来三天,全国范围的强降雨分布依然较为零散,但总体态势仍围绕副热带高压的外缘运作。在副高西侧的四川盆地、陕西、甘肃等区域,强降雨预计将延续至8月4日,四川盆地的中西部与南部、甘肃东南部以及陕西西南部将迎来大到暴雨,四川局部甚至可能出现大暴雨,且短时降雨强度尤为突出。回顾过去两天,这些区域已遭受强降雨的侵袭,而未来数日降雨不断,累计雨量可观,由此带来的灾害风险不容忽视。
就主要城市而言,成都、西安和兰州在未来几天将频繁遭遇阴雨天气,其中成都今天及明天的夜间预计会有大雨降临。
成都再度开启连续降雨模式,今明两晚雨势尤为强劲。(数据来源:中央气象台)
与此同时,在副热带高压北缘地带,黑龙江一带的降雨同样不容小觑,其强度可能展现出一定的极端特征。由于副热带高压强度超常且位置偏北,夏季风的前缘得以推进至黑龙江区域,一旦与冷空气相遇,便会触发混合型强对流天气。今天至明日白天,黑龙江西部及中部地区将出现10级以上的雷暴大风,局部甚至不排除出现龙卷风的可能性。
中国天气网特别提示,未来三天内,四川盆地、黑龙江、广东和广西等地仍将持续出现降雨,叠加效应明显,暴雨引发灾害的风险极高。四川中部、陕西西南部、甘肃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等级较高,建议公众尽量规避前往山区、河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外出时务必密切关注临近的天气预报与预警信息,错开强风雨时段出行,确保人身安全。(图片/于群)
专家(:夏季养生重)在养心、健脾在上海,中医专家王毅于7月23日向媒体表示,眼下正值暑湿最为猖獗的三伏时节,夏季调养身体的关键在于护心与健脾胃。他强调,呵护脾胃的首要法门在于减少精神消耗,过度的忧思与反复的杂念会直接阻碍脾脏的气机运化。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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