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软件下载/截至2025年末 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23亿人》
截至2025年末 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23亿人》
3
截至2025年末 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23亿人》
v3.93.7
★★★★☆ 1.6 分 · 97084 次下载
站长干货 草榴网最新地址 成果进入长期输出期!
大小36.5 MB
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作者洪秀娟
分类标兵seo

软件介绍

截至2025年末 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23亿人》

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携手全国老龄办正式公布了《2025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这份权威文件透露,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规模已达32338万人,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23%;同时,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为22365万人,占总体人口的15.9%。此外,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抚养比攀升至23.1%,而国民平均预期寿命则提高到了79.25岁。上述数据源自总台央视记者周培培的报道。

功能特点

高温天气,冷饮怎么《吃不伤脾胃?记住四个》关键细节

酷暑当头,热浪席卷,冷饮已成为很多人解暑的“标配”。不过,清凉与健康常常难以兼得,“吃冰伤身”的说法总让人在痛快之余心存疑虑。究竟怎样喝冷饮才能既过瘾又安心?近日,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何丽,在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推出的“健康大家谈——国家健康科普专家系列直播活动”中,为公众打开了科学吃冷饮的正确姿势。

有人说,没有冷饮的夏天就不完整。那么“吃冰伤脾胃”是否有道理呢?何丽表示,从中医角度出发,脾喜暖而恶寒。大暑时节,湿热之气本就容易困扰脾胃,使其运化失职,若再投入寒凉之物,无异于雪上加霜。大量饮用冰饮、食用冰镇西瓜或冰淇淋,会引起胃部血管急速收缩,肠胃蠕动迟缓,继而诱发食欲不振、腹部胀满、嗳气频作、食后腹中积滞等问题。寒湿内生之后,还可能出现大便粘腻难解、四肢沉重如裹、面部油脂分泌旺盛、肢体浮肿等困扰。

经期中的女性、年长者、幼童,以及脾胃虚弱、体内湿气偏重、畏寒怕冷或时常腹泻的人群,若频繁摄入冰品,会不断损耗脾阳,导致水湿运化紊乱,形成内寒与外湿交织的状态,往往表现为莫名疲惫、长期胃口欠佳、痛经症状加重、晨起口苦痰多等。何丽同时指出,仅少数体质偏燥热的人——比如素体阳盛、容易上火、大便干结、常年不畏寒的青壮年,偶尔少量食用冷饮,依靠自身较为旺盛的阳气,多能将其化解代谢,通常不会出现明显的腹胀、乏力现象,但也会对肠胃消化功能造成短暂干扰。

总结来说,吃一次冰并不必然伤害身体,但在大暑湿热的环境中,如果频繁空腹猛食冷饮,脾胃必然会受到损伤。那么,如何在享受清凉的同时又能守住脾胃健康呢?何丽给出了四个关键点。

首先,温度要“凉”而非“冰”。她建议避免食用0℃或更低的冰品,如冰沙、冰淇淋、冰镇西瓜、冰水等;最佳选择是4℃至10℃之间、冷藏至微凉的食物。可将食材放进冰箱冷藏1至2小时,摸起来凉而不冰,即可在不失清爽口感的同时,尽量降低寒气对脾胃的直接冲击。

其次,时机选对,事半功倍。空腹状态下或饭后半小时内要坚决避免冷饮。最理想的时间是饭后约1小时;在午后一天中最热的时段,可适量少量食用。

第三,控糖减负,温和消暑。市面上常见的冰奶茶、冰淇淋、冰镇果汁,不但寒凉,而且糖分含量往往很高。甜食容易助湿生痰,寒凉又会耗伤脾阳,两者叠加对身体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何丽推荐日常消暑选择酸奶、绿豆汤、白开水等自制无糖或低糖饮品,冷藏至微凉即可,既解暑又不伤脾胃。

最后,食后暖胃,驱寒固阳。吃完冷饮后,可以小口慢饮半杯温水,或含服一小片生姜,有助于驱散胃中寒气,防止寒湿滞留体内。

很多人困惑,为何越喝冷饮反而越口渴?何丽解释,“冷饮越喝越渴”并非心理作用,而是有明确的生理学机制,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低温会抑制唾液分泌。冰凉刺激食道和胃黏膜,同时降低全身汗液与唾液的分泌量,唾液减少后,口腔润滑度下降,反而加重口干舌燥之感。第二,高糖导致细胞脱水。市售冷饮大多含糖偏高,尤其果糖含量不低。大量糖分进入血液后,迅速提升血浆渗透压,促使细胞内水分外流,造成细胞失水,进而向大脑发出更为强烈的口渴信号,冰西瓜、冰奶茶尤为典型。第三,缺乏电解质无法真正解渴。冰水只能带来短暂的物理降温,却不能补充因出汗流失的钾、镁、钠等矿物质。若只补水而不补充电解质,便难以真正缓解暑热带来的深层干渴。

(本文依据直播内容整理)

专家审核: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 何丽

审核:胡彬  王宁

使用说明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更新日志

截至202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23亿人》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携手全国老龄办正式公布了《2025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这份权威文件透露,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规模已达32338万人,相当

句子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