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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侵入式脑机接口临床获突破 截瘫患者凭意念操控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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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侵入式脑机接口临床获突破 截瘫患者凭意念操控光标
v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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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色最新 同乐园 系统飞轮顺转,效率自然上升!
大小19.0 MB
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作者李宗元
分类中文天堂最新版

软件介绍

《华南》侵入式脑机接口临床获突破 截瘫患者凭意念操控光标

在浩瀚的医疗科技浪潮中,一场静默而深刻的变革于南粤大地悄然推进。七月的羊城,烈日炙烤着大地,而广州一家医院的手术室内,却正在进行一场关乎人类未来的精密博弈——仅仅一个多月前,华南地区首次完成了两例侵入式微电极脑机接口植入手术。而今,39岁的陈先生(化名)正以令人惊叹的方式重获与世界的对话通道:他凝神屏息,脑海中默念“向右、向右”,电脑屏幕上的光标便如同被无形之手牵引,流畅地滑动、精准地定格。这个对常人而言再普通不过的动作,对他这位高位截瘫患者来说,却是人生中第一次凭借纯粹意念打开的外部世界之窗。

时光回溯到手术完成后的第20天。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功能神经外科病房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意念训练”正在有序展开。从最初的小球追踪、方框点选,到如今能够自由操控光标完成一系列脑控任务,两位高位截瘫患者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解锁生活技能。这项突破性进展,不仅意味着华南地区侵入式脑机接口临床研究迈入全新阶段,更代表着术后康复应用正在向纵深推进。

“高位截瘫患者的运动皮层并未完全失去功能,大脑依然源源不断地产生运动意图,只是信号在受损的脊髓处戛然而止,”该院功能神经外科主任郭燕舞娓娓道来其间的医学原理。他进一步阐释,侵入式脑机接口技术犹如为大脑搭建了一座“体外神经立交桥”——当微小的电极被精准植入大脑运动功能区后,便能如饥似渴地捕捉神经元放电的细微变化,再借助AI解码算法,将那些关于“滑动鼠标”“伸手抓物”的意念瞬间转化为可执行的设备指令。

此次植入的核心组件,是国产自主研发的超柔性微纳电极。其厚度仅为3微米,比人类发丝直径的几十分之一还要纤细。正是这种登峰造极的制造工艺,使电极能与脑组织一同随呼吸和脉搏轻柔浮动,最大限度地降低长期植入带来的免疫排异与瘢痕化风险。

然而,手术的成功只是这场医疗革命的序曲,真正撬动生活改变的杠杆,在于术后系统性的康复训练。“脑机接口的价值远不止于被动维持身体机能,它让患者得以主动出击,实现神经层面的重塑,”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院长郭洪波如是说。在他看来,患者反复以意念驱动外部设备的训练过程,实际上是在激活大脑沉睡的神经环路,最终达致功能上的重构与蜕变。

根据精心设计的康复路线图,两位患者将分阶段解锁更多技能:首期,以意念操控光标完成线上购药、社交娱乐等基本操作;中期,驾驭机械臂执行握杯、取物等精细动作;远期,适配智能轮椅与智慧家居,真正实现生活自理。该院功能神经外科电生理组长薛杉透露,基于目前的康复进度,患者通常经过4至8周的持续训练便能初见成效,而眼下两位受试者的表现,完全符合预期规划。

这场发生于广州的医学探索,正悄然改写着神经康复的未来图景。当意念穿越血肉之躯的桎梏,连接起数字世界的无限可能,我们或许正站在一个全新时代的门槛上——那是一个由思想驱动、以意志为缰的崭新纪元。

功能特点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使用说明

(活力中国调研行)从科幻走进临床 《脑机接口有望为盲人点亮“》感知之光”

中新网上海7月10日电(杨海燕 马佳佳)7月9日,跟随“活力中国调研行”的步伐,记者来到了上海闵行的“脑智天地”。一块屏幕上,一段灰阶影像缓缓流转,乍见之下似乎模糊不清,然而正是这淡薄的影像,却承载着让一名全盲患者重新触碰世界的希望。

这段灰阶画面由光点矩阵生成,模拟出视觉轮廓,它所描绘的,正是未来全盲患者借助脑机接口感受到的图景——尽管没有斑斓的色彩,也带着些许朦胧,但足以辨识周围的环境与文字。

这并非天马行空的科幻桥段。作为“脑智天地”首批入驻企业之一,明视脑机的首席商务官兼CMO陈文凯谈道,这项技术真正的价值,在于“科技向善”。他展示的植入式系统,通过摄像头捕捉信号,再经编码处理后刺激视觉皮层,让大脑理解人造信息,进而重构图像感知能力。

回顾过往,去年团队已在武汉完成了4例IIT临床试验,验证了该系统能让患者看到定量化图形、感知颜色的能力。今年,他们计划开启首例全盲患者的实验,并预计于2028年提交注册申请,力争在2030至2031年间取得国内最严格的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与此同时,“脑智天地”的发展也正不断提速。截至2026年6月下旬,这里已汇聚了50家脑机接口企业,21个初创项目也成功进驻孵化器,整体入驻率达到75%。

在这片创新高地上,“医工交叉”已从理念蜕变为一种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华山医院神经外科及临床转化中心的医生吴泽翰对此深有体会:“很多创意都需要医生与工程师面对面坐下来,深入交流才能成形——有些临床场景,正是看到新技术或新产品后才被激发出来的。”

吴泽翰进一步指出,脑机接口行业的真正爆发,并非仅仅仰赖硬件的突破,更得益于人工智能的飞跃。信号处理从过去的延迟运算转变为数百毫秒内的实时反馈,这才能让脑机接口由理论走向实践,真正成为临床可用的利器。

与此同时,上海沃福灵犀科技的研发负责人Chris正带领团队向传感器技术发起冲击。在他看来,在实时环境中获取高质量的脑部数据,是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公司正全力研发新型传感器系统,并探索更精准的神经调控手段。

陈文凯最后强调,经过3至6个月的“脑机双学习”训练,系统会逐渐贴合使用者的个体特征,帮助盲人做出决策、采取行动,从而真正融入社会。“让机器人拥有具身感知,让人类的感知得以重构,这是五年后的远景。但眼下,我们更希望为绝对盲症患者交付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这才是脑机接口造福人类最根本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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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侵入式脑机接口临床获突破截瘫患者凭意念操控光标在浩瀚的医疗科技浪潮中,一场静默而深刻的变革于南粤大地悄然推进。七月的羊城,烈日炙烤着大地,而广州一家医院的手术室内,却正在进行一场关乎人类未来的精密博弈——仅仅一个多月前,华南地区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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