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开封超2个月易变质?医生提(醒:)别让“健康油”变“隐患油”
中新网成都7月24日电(何美锟)日常烹饪中,食用油堪称不可或缺的基石,然而其“保质期限”却往往被大众所忽视。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时习惯于仔细查看瓶身标注的生产日期,但在开启使用之后,却常将大桶油品随意搁置于灶台一侧,常常数月方才见底。近日,四川省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主治医师宋怡接受采访时警示,看似澄澈透亮的油液,若开封后长期存放,极易发生氧化变质,而长期摄入这类劣变油脂,将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宋怡提醒,食用油一旦开封,最好能在两个月内彻底用完。她指出:“不少家庭青睐购买大容量油桶,但由于消耗速度缓慢,一桶油往往可以存放半年有余,这其中蕴含的变质风险不容低估。”为此,她建议那些用油量较少的家庭,不妨优先选择小规格包装,以缩短储存周期,从而有效降低油脂酸败的概率。
那么,普通市民又该如何审视自家厨房中的食用油是否已悄然变质?宋怡表示,通过观察油体色泽与嗅辨气味,即可做出初步判断。
据宋怡介绍,正常状态下的食用油应呈现清亮透明的质感。她补充道:“一旦发现油体变得浑浊不清,或油壶内出现不明沉淀物、黑色斑点,乃至有微小虫类滋生,便需警惕变质可能已然发生。”
此外,气味也是不可忽视的鉴别线索。若油品散发出俗称的“哈喇味”,或带有酸腐气息、苦涩味道,则大概率表明油脂已进入酸败阶段,不宜再行食用。
“油脂在脂肪酸败的过程中,不仅营养成分大幅流失,还会生成若干致癌性物质。长期接触这些有害成分,将显著提升多种癌症及慢性疾病的罹患风险。”宋怡强调,若短时间内大量摄入变质油脂,还可能直接刺激胃肠道,诱发恶心、呕吐、腹部绞痛、腹泻等急性症状,一旦出现上述不适,应立即前往医院接受诊治。
实际上,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便捷的储油习惯,正悄然加速食用油品质的劣变进程。
宋怡指出,不少人为了取用方便,会将大桶油分装至小型油壶中,但若这些分装容器缺乏定时清洁,反复使用过程中极易滋生大量细菌,从而推高食用油变质风险。对此,她特别提醒:“用于分装的小油壶,务必做到定期彻底清洗。”
与此同时,将油品随意摆放在灶台边缘,同样是常见的加速变质误区。宋怡解释,灶台周边长期处于高温环境,而高温恰恰会大大加快油脂的酸败反应速度。基于此,她建议:“食用油应尽量储存在避光、阴凉的场所,远离高温干扰,以保障油品品质的稳定。”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中际旭创在港上市 创香(港近年最大I)PO
中新社香港7月30日电(记者戴小橦)全球领先的高速光互连方案供应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于30日正式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此次IPO共募得资金约534亿港元,成为自2019年阿里巴巴赴港二次上市以来,香港资本市场近七年规模最大的新股发行项目。此番登陆港股,也意味着中际旭创成功实现了“A+H”两地上市的双资本平台战略布局。
根据披露,中际旭创本次面向全球发售的H股股票总数达5450万股,每股发行价定为980港元,其中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占比达10%。上市首日,该股以971港元开盘,较发行价微跌0.92%;盘中一度下探至880港元低点,最终收报960港元,全天跌幅为2.04%,公司总市值由此达到约1.12万亿港元。
在上市鸣锣仪式上,香港特区政府署理财政司司长黄伟纶致辞称,中际旭创的上市历程获得了全球众多长期资本的热烈响应,并吸引了海内外各类投资机构积极参与认购。这一现象既彰显了中际旭创自身的强劲实力,也充分印证了香港资本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广泛吸引力。
黄伟纶进一步指出,作为全球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领域的标杆企业,中际旭创此次选择香港上市,不仅将显著充实香港市场在“硬科技”板块的产业生态,更有助于增强香港对全球资本的汇聚能力。他评价道,中际旭创的成功上市经验,恰恰体现了香港既能为行业龙头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平台,也能帮助企业招揽国际人才、开拓海外市场。
中际旭创董事长刘圣在仪式上表示,公司将继续坚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不断推进产品矩阵与服务体系的升级迭代,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全球资本市场,为世界数字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大动能。(完)
食用油开封超2个月易变质?医生提(醒:)别让“健康油”变“隐患油”中新网成都7月24日电(何美锟)日常烹饪中,食用油堪称不可或缺的基石,然而其“保质期限”却往往被大众所忽视。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时习惯于仔细查看瓶身标注的生产日期,但在开启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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