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税务提醒,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如何自查整改》?
税务合规提醒频现,平台商户如何从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已满一年有余,在此期间,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了涉税信息的定期报送义务。随着平台上报数据的数量与质量持续攀升,平台内商户的税法遵从意识显著增强,整个平台经济的运行秩序也愈发规范有序。
此前,税务部门曾集中向社会曝光了一批网红网店的偷逃税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查处,让越来越多的平台商家与网络主播深刻意识到,唯有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方能行稳致远。据相关渠道了解,目前已有不少平台内经营者陆续收到税务部门发送的合规提示,内容主要指向其自行申报的涉税收入与平台方向税务系统报送的收入数据之间存在明显出入。究竟何种情形会触发这类提示?报送数据缘何会不一致?收到提示后又该如何应对?
对于许多初次收到此类信息的经营者而言,心中难免疑虑重重:“手机上收到的这条税务短信,会不会是诈骗信息?”“我每月赚得并不多,怎么也会被盯上?”这些反应在平台商户中颇为普遍。记者从税务主管部门获悉,为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涉税风险,税务机构依托平台企业定期呈报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递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常态化交叉比对。一旦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出入,便会通过短信等渠道提醒相关经营者核实自身申报金额、及时修正差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提醒的正文通常仅涵盖纳税人名称、提醒缘由以及自行核实事项等基本要素,绝不含任何外部链接,更不会索要银行卡信息、要求转账或提供密码。接到此类提醒的经营者,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辨明真伪。
按照现行规章,平台企业须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信息及其他相关涉税数据。其中所涉“收入”,是指经营者经由该平台所取得的收入净额,这一口径既涵盖已开具发票的部分,也囊括未开票的交易金额,但不扣除经营者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佣金等各类成本。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苑新丽对此解释称:“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补税,更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进行自查核实。”
苑新丽进一步剖析指出,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时,所填报的自行申报收入往往与平台报送的数据存在偏差。导致差异的成因较为多元,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形:其一,部分经营者仅申报了已开票收入或通过对公账户入账的收入,却忽视了经由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收取的未开票但实际已经实现的平台交易款项;更有甚者,在申报时将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等直接从中剔除,从而拉低了申报总额。其二,一些经营者同时活跃于多个平台,但在申报时仅仅归集了其中某一个或部分平台的收入,或在各平台之间采用了不一致的统计周期,由此造成数据口径上的错位。其三,若经营者未能完整留档各平台的交易流水及收款凭证,也可能因此导致申报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经营者通过各类渠道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属于应税收入范畴,而支付给平台的费用则属于经营成本。此类成本若已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扣除,但绝不应在申报收入时先行从收入总额中直接减除。
苑新丽对此进一步说明:“平台报送收入与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并不必然意味着纳税人在主观上存在偷逃税款的意图。”她观察到,不少经营者习惯于依据开票金额进行申报,而对未开票收入缺乏应有的重视,或者在多平台经营时未能全面汇总各项收入,这类情况在实践中相当普遍。税务机关借助大数据比对手段推送提醒,恰恰是为了协助纳税人发现这些申报“盲区”。对于暴露出的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经营者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予以修正。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平台内经营者在收到合规提醒之后,应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系统自查:首先,登录其开展经营活动的所有平台后台,完整导出各平台收入明细,涵盖交易流水、服务费支出、佣金收入、奖励金等全部收益形式,且必须同时覆盖已开票与未开票的部分。其次,逐一核对经营者本人或其企业名下的所有收款渠道,包括个人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确认实际到账金额与平台导出的收入记录是否吻合。
在完成数据比对之后,可根据自查结果分两种情形区别处理:倘若发现已申报收入确实低于平台实际收入,则应依法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若经自查认为申报并无差错,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同时提交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以便税务机关复核确认。
苑新丽特别提醒,积极配合、主动纠错是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佳路径。依据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反之,若拒不配合更正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将案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一旦查实,纳税人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乃至信用惩戒等多重法律后果。此外,经营者自行申报收入时不应只局限于线上业务,倘若存在线下收入,同样应当一并纳入申报范围,做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同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前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现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其实际应缴税额相对有限,部分经营者甚至无需缴税。因此,收到税务提醒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补税,其核心要义在于敦促纳税人如实申报、完整申报。
“合规申报不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更是整个行业走向良性发展的根基所在。”苑新丽在采访中表示,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税收透明度、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依法完整如实申报,不仅有助于经营者积累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更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因申报疏漏长期累积而最终演变为重大涉税风险。
三伏天《减重快?医生提醒:别把水分流》失当成减脂
正值三伏酷暑,一年中最炎热的时节已然来临。不少人笃信这是全年减重速度最快的黄金期,于是纷纷抓住时机,迫不及待地开启各自的瘦身计划。然而,医生们提醒,体重的快速下滑未必等同于脂肪的消耗,切莫被秤上的数字迷惑双眼。
三伏天体重骤降,别把水分流失错当减脂。盛夏高温之下,人体稍事活动便汗如雨下,体重秤上的刻度随之显著回落。专家表示,三伏天的确为体重管理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但所减掉的未必是脂肪。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减重与代谢外科主任医师张鹏指出:“体重的构成涵盖水分、脂肪、肌肉、骨骼以及内脏器官等多个部分,秤上显示的数字反映的是总重量。夏日酷热,哪怕轻微活动也会大量出汗,上秤后体重自然明显下降,但这一变化更多源于体内水分的流失,只需补充水分,体重便会迅速恢复。”
专家强调,此阶段若想真正实现减脂,绝不能仅盯着体重数字,先分辨水分流失与脂肪消耗的区别,才是科学减重的首要一步。
三伏天减脂该如何运动?室内户外各有门道。抓住三伏天瘦身,运动不可或缺。但高温条件下的锻炼方式与春秋季大相径庭,若运动时机或强度选择失当,极易引发脱水、中暑等健康风险。专家针对室内及户外锻炼场景,给出了差异化的科学建议。
若选择室内健身,空调环境可有效调节温度,各类器械训练和球类运动均不受季节掣肘。而户外锻炼则应避开正午烈日,优先安排在清晨日出之前或傍晚气温下降之后。与此同时,夏季运动强度需适当下调,大量出汗并不等于燃脂,运动前后必须及时补充水分。对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而言,应尽量选择温和运动,一旦身体出现不适,须立刻停止。游泳、快走、慢跑、骑行等均属三伏天推荐项目,但运动中务必讲究正确的补水策略。
张鹏医生进一步解释道:“运动前后都要确保水分补给,尤其是出汗量较大时,除了补充足量水分外,还需摄入电解质。可在饮水中稍加一点盐,或者将电解质粉溶入水中,以此同步补充水分与电解质。倘若大量出汗后忽略这些,容易诱发肌肉痉挛甚至运动中的意外伤害。”
减脂别踩雷,晚餐只吃水果代餐不可取。三伏天闷热难耐,许多人食欲不振,部分减重人群便选择晚餐仅以水果充饥。医生提醒,这一做法潜藏不少健康隐患。水果含糖量颇高,过量摄入依旧会导致热量超标。更关键的是,水果中蛋白质与优质脂肪含量严重匮乏,长期以水果单一代餐,势必造成营养失衡。
除摒弃水果代餐外,减重人群还须控制每日水果总量,成年人建议日摄入量不超过500克,同时减少含糖饮料的饮用,并尽量保持规律作息,避免因熬夜引发内分泌紊乱,进而导致脂肪囤积。张鹏医生补充道:“夏季炎热,夜晚人们往往入睡较晚,但切忌昼夜颠倒。作息紊乱会使内分泌系统,尤其是皮质醇水平发生波动,反而促进脂肪堆积。”
专家指出,减脂不等于绝食,控制总热量摄入、三餐定时、作息规律才是可持续的减重之道。
这些人群不宜在三伏天激进减重。专家提醒,尽管三伏天被视为体重管理的“窗口期”,但若采用高强度运动或极端节食等激进手段,部分人群的身体负担将显著增加,容易诱发各类健康风险。对于健康人群而言,以常规方式管理体重问题不大;但患有基础疾病者则需加倍谨慎——高温环境本身便会加重脏器负荷,若再叠加过度节食或剧烈运动,极易引发意外。此类人群若有减重需求,建议遵循循序渐进、温和安全的原则,最好事先咨询专业医生。
张鹏医生提醒:“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不佳等基础疾病的人群,在夏季采用极端减肥方法,更容易发生意外。”专家强调,减脂方案必须因人而异,应结合自身健康状况量身定制,切忌盲目跟风网络上的所谓快速瘦身法。三伏天高温条件下,不建议采取极端手段突击减重,外出或运动时应尽量避开长时间烈日直晒,做好补水防暑,以降低中暑风险。要实现健康体重管理,切勿追求短期速效,均衡膳食、适度运动与规律作息相结合,长期坚持方能平稳减脂而不反弹。
夯实居民消费基础 提升{消费意愿能力——我国加快}形成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观察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题:筑牢居民消费根基 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我国加速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透视
展望“十五五”时期,我国消费市场正步入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重的关键阶段。记者近期深入多地调研发现,各地正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巩固居民消费根基,积极打造扩大居民消费的持久机制,从而更充分地释放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石作用。
就业被视为民生之本,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乃是增强消费能力的关键途径。今年以来,新疆地区显著增强了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均得到有效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地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综合运用“稳岗位、提技能、优服务、保权益”等多项举措,力求以更充分的就业夯实消费的基础盘。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唯有实现更充分且更高质量的就业,确保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消费扩张的根基方能更加牢固。因此,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通过多元渠道稳定并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创业扶持政策环境,并重点关注各类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
当前,我国正积极培育就业新增长点,尤其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拓展就业空间。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教育、培训与就业衔接,提升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化解“岗位空缺与人才短缺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全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和增收,为激发消费动能奠定坚实基础。
消费水平与收入水平密切关联。要提振消费、增强消费实力,关键在于多途径促进居民增收。夜幕降临,江苏淮安盱眙县的“尅街”灯火璀璨,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龙虾香气,众多食客围桌而坐,细细品味美味的虾肉。2025年,盱眙县龙虾养殖总面积已达到100万亩,小龙虾产业收入占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32.5%。
从局部看全局,近年来各地特色产业的蓬勃兴起,已成为推动居民增收、提升消费能力的重要支撑。放眼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努力让城乡居民的“钱袋子”更加充实:四川明确提出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力求将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惠及农民;辽宁则通过推进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这些举措正逐步增强城乡居民对未来收入的稳定预期,让消费信心更足、底气更硬。
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与能力,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共消费的合理增加。去年年底,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年过七旬的王奶奶因双下肢功能丧失而入住养老机构,今年2月,她顺利领到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王奶奶的子女对此深表感激:“这项补贴每月都能抵扣部分服务费用,切实减轻了我们家庭的经济压力。”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扩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投入……针对阻碍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一系列政策安排正让百姓敢于消费、乐于消费。面向“十五五”时期,居民消费基础将得到进一步夯实。近日出台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提升消费能力,并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等方面部署了具体任务。
展望未来,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与能力,仍需统筹全局、综合施策,方能持续释放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
收到税务提醒,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如何自查整改》?税务合规提醒频现,平台商户如何从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已满一年有余,在此期间,近97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了涉税信息的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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