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多维度发力)提升群众在基层就医的获得感
中新网7月28日电 在2026年7月28日举行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孟庆彬透露,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推动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已在各地协同推进下收获丰硕成果。未来,全国中医药系统将从多个层面着力,进一步增进基层群众的就医满足感。
孟庆彬指出,最新出台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不仅为中医药体系落实强基工程绘制了清晰的发展蓝图,也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围绕提升群众在基层就医的获得感,全国中医药系统将采取以下重点举措:其一,确保“家门口”的中医药服务触手可及。通过细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布局,明确县级中医医院的职责定位,优化中医馆及中医阁的服务设施,并增强综合医院中中医科室的覆盖能力,同时发挥中医药在分级诊疗中的独特优势,力求让居民在15分钟生活圈内便捷获取高质量中医药服务。其二,确保“信得过”的服务更加规范有序。依据各类中医药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及基层机构的服务管理职责;持续推进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中医药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机制;并完善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体系,分层分类实施技术培训,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精准性。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如何饮食(调整干预)衰老?听专家说
中新网上海7月15日电 (陈静 瞿乃婴)民间素来流传“千金难买老来瘦”的说法,然而在医学界看来,这种观念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风险。肌少症,这一与年龄密切相关的退行性疾病,正在悄然威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其引发的跌倒、骨折、行动不便等问题,远比人们想象中更为严重。上海市临床营养科专家吴江主任医师于15日向记者指出,随着年岁渐长,人体内蛋白质合成效率持续下降,若日常三餐中蛋白摄入不均衡或总量无法满足机体所需,身体便会自行分解肌肉组织来维持基本供能,长此以往,四肢纤细无力、步态拖沓缓慢、上下楼梯气喘吁吁等早期信号便逐渐浮出水面。
针对肌少症的预防与干预,吴江提出饮食与运动必须双管齐下、协同发力。她建议,每日饮食应确保摄入约500毫升奶制品、一枚完整鸡蛋,以及相当于两至三掌心份量的鱼虾或瘦肉。更重要的是,这些富含优质蛋白的食物应当科学合理地分配到早、中、晚三餐之中,而非集中在一顿大快朵颐,尤其要摒弃那种午餐大鱼大肉、晚餐清淡寡素的传统习惯。在运动层面,吴江推荐民众居家即可完成的抗阻训练,如靠墙静蹲、坐位抬腿、举哑铃、拉弹力带等,同时每周还应搭配快走、游泳等有氧运动,双轨并行,既强健肌肉力量,又提升心肺耐力,最终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
同日,记者从活动主办方获悉,在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上海市爱卫办与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联合主办的“全民提素养人人享健康”上海健康大讲堂上,吴江还向公众传授了两个简便易行的自测方法,用以初步评估自身肌肉储备状况:其一,将大拇指与食指合拢,环绕小腿最粗的位置,若手指轻松环住甚至有所重叠,则提示肌肉量可能不足;其二,使用皮尺精确测量小腿围度,男性若小于34厘米、女性若小于33厘米,同样发出肌肉量告急的信号。
谈及全球健康长寿的奥秘,吴江介绍,国际学术界对被称为“蓝区”的长寿地区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追踪调研,最终得出高度一致的结论:均衡多样的膳食结构、规律适度的身体活动、稳定频繁的社交互动以及平和从容的心理状态,是支撑人们走向健康长寿的四大核心基石。针对大众普遍关注的延缓衰老议题,吴江明确指出:“饮食调整是干预衰老过程中成本最低、效果最为稳固的核心手段。”她援引一项权威国际研究成果称,受试者在接受为期8周的标准化饮食、作息及运动综合干预后,与衰老相关的多项生物指标获得显著改善,其平均生物学年龄可年轻4.6岁,部分个案的逆转幅度甚至高达11岁,这一数据无疑为科学抗衰提供了有力佐证。
在主食选择方面,吴江提醒,长期单一依赖精制白米存在一定健康隐患,杂粮在每日主食中的占比控制在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之间最为理想。然而,她也特别强调,一味追求粗粮并非明智之举,尤其是对于体质偏瘦弱、消化功能减退的老年人而言,过量摄入粗粮会导致大量膳食纤维干扰铁、钙等关键营养素的吸收效率,反而加剧体虚乏力、肠胃胀气等不适症状。至于蔬菜的挑选同样蕴含学问,各类深绿色、橙红色的果蔬富含花青素、类胡萝卜素等天然抗氧化成分,若能坚持每日足量摄入,不仅能有效延缓细胞老化进程,还能减轻体内炎症损伤。此外,鱼肉、鸡蛋、奶及奶制品以及豆制品中所富含的支链氨基酸,是维持肌肉正常合成、保护内脏器官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营养来源。
在此次健康讲堂活动中,吴江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MIND健脑饮食的具体操作标准,并清晰划分了日常生活中的“宜吃清单”与“限制清单”。她指出,民众应当足量摄取绿叶蔬菜、新鲜水果、坚果、豆类、禽肉以及深海鱼类,每周适量食用蓝莓、桑葚等富含花青素的浆果类食物。与此同时,黄油、奶酪、红肉、油炸食品及精致糕点甜食的摄入频次与总量则需要严格把控。她坚信,长期坚持这一饮食结构,能够稳步延缓大脑的退行性变化,守护老年人晚年的思维清晰度与认知功能。
针对夏季常见的“疰夏”现象,上海中医药大学孙丽红副教授在活动中解释称,这主要源于人体长期处于“湿热交蒸”的环境之中,典型表现包括食欲明显减退、莫名出现低热、稍一活动便大汗淋漓、精神萎靡不振、心烦胸闷、大便黏腻不爽,甚至伴有体重轻微下降等症状。孙丽红还从中医养生角度出发,推荐苦瓜、芹菜、荷叶、莴笋、茼蒿等苦味食材入菜,因其具有“泄暑热、燥湿邪”之功效,但她也特别提醒,苦味之品大多属性寒凉,患有慢性胃炎或长期脾胃虚弱的人群不宜长期大量食用,以免伤及脾胃阳气。按照中医“五色养心”的理论,红豆、枸杞、樱桃、西红柿等红色食材具有入心养血的功效,适合夏季日常搭配食用,有助于缓解暑热所导致的气血亏虚、头晕乏力等不适。
夏季炎热的天气还容易诱发心火与肝火同步亢盛,临床表现为舌尖红赤、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小便赤热、晨起口苦以及遇事急躁易怒等。对于这类症状,孙丽红推荐了数款性质温和的清心代茶饮:淡竹叶与少量莲子心搭配冲泡,可有效缓解夏季心烦意乱、口腔溃疡等问题;而菊花与决明子同煮代茶饮用,则能清泻肝火、改善大便干结的困扰。这些简便实用的中医调养方法,为民众安然度夏提供了丰富的健康选择。
国家(中医药局:多维度发力)提升群众在基层就医的获得感中新网7月28日电在2026年7月28日举行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孟庆彬透露,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推动的基层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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