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行)》滚滚长江出云南 绿水青山展新颜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五百载光阴流转,明代才子杨慎谪居滇地,于江畔留下一阕《临江仙》,传诵千古而不朽。而今,同一脉江流,所见证的却是云南的全新面貌——一个将生态使命与发展活力共融于时代浪潮中的新云南。
久久为功,筑牢生态屏障。
地处滇西北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傲然立于长江入滇的起点。连绵的雪山与深邃的峡谷,造就了此地独特的立体气候与生态格局。上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为支援国家建设,迪庆曾以资源换取增长,天然林采伐一度贡献了当地财政收入的约八成,原始林海急剧缩减,生态伤痕累累。
1998年,中央决策对长江上游实施天然林禁伐与限伐。自此,迪庆毅然告别“木头经济”的旧轨,坚定迈向“生态立州、旅游兴州”的绿色大道,持续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系列工程,并对森林、草原、湿地及冰川展开系统守护。截至2025年末,迪庆森林覆盖率攀升至63.98%,已然跃升为中国生态版图上的重要高地。
江水奔涌,直抵昆明东川区。此地曾历经逾两千年的铜矿采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加之地处断裂带,金沙江一级支流小江沿岸竟有107条泥石流冲沟纵横分布,一度是中国水土流失最为严峻的区域,因而得名“世界泥石流天然博物馆”。
面对泥石流的长期困扰,东川展开了持续数十年的大规模治理。如今,年均泥石流爆发次数已从九十年代的28起骤降至不足1起,每年输入金沙江的泥沙总量减少约75%,昔日灾害频发之地,如今已是守护长江上游的坚实屏障。
自青藏高原奔腾而下的长江,在云岭大地蜿蜒1560公里,恩泽滇境7个州(市)。保护母亲河,融入长江经济带,既是云南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亦是不可多得的时代机遇。
十年来,云南始终秉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准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建设中国生态文明排头兵为目标,统筹推进流域治理、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不久前,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十年来的成效。数据显示,云南已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3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三成。抚仙湖、洱海等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工程稳步实施,保护修复流域面积达231万亩,新增水源涵养能力13万亩。长江十年禁渔令执行有力,流域(云南段)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较禁渔前跃升两个等级。
在生态修复方面,云南同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石漠化地区、湖泊湿地及退化林草的治理,十年累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33.69万亩,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森林云南”建设成效显著,累计营造林6994.75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7.9%。
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2025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与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94.1%与91.4%,较2015年分别提高31.8与62.8个百分点。九大高原湖泊治理成果斐然,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Ⅰ类。
清澈的江水、葱郁的山峦,正逐步铺展在云岭大地之上。
生态回归,绿色动能悄然注入。
在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长江在此划出一道壮丽的“U形”弧线,成就了闻名天下的“长江第一湾”。曾几何时,石鼓镇林木稀落、风沙频扰。十余年间,一代代“种柳人”默默坚守,终在江畔绘就40余公里的绿色长廊——12万余株护堤柳树牢牢锁住水土,守护着沿岸的良田沃野。
生态的改善,催生了发展的新契机。紧邻“长江第一湾”的竹园村,依托自然风光、红色记忆与民族文化,积极拓展生态旅游、非遗体验与乡村休闲产业,让村民在家门口端稳了“生态饭碗”。
目光转向昭通市,此地为赤水河源头,境内393条大小河流汇入长江,是云南境内长江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近年来,昭通全力推进流域生态修复治理,600多万亩竹林让乌蒙山区的脆弱生态焕发绿意。
秀美的山水与宜人的气候,每年吸引大批游客前来避暑康养、休闲观光。水富港五年前年吞吐量仅30万吨,而去年底已达1178万吨,一跃成为长江上游云南省唯一的千万吨级枢纽港口。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的十年,亦是云南绿色转型的黄金十年。
这期间,云南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多元路径,创建了2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率先开展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构建起政府主导的“存量”与“流量”相结合的核算体系。普洱市入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大理州与丽江市跻身国家碳达峰试点,曲靖经开区与祥云经开区则被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工业体系愈发“绿意盎然”。全省清洁能源装机从2016年的7024万千瓦跃升至2025年底的1.55亿千瓦以上,装机规模与占比均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十年累计下降28.91%;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60家、绿色园区10个。
发展动能焕然一新。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崛起,疫苗批签发量领跑全国,大型铁路养护装备、红外及微光夜视系统制造处于国内领先位置。云南还积极布局生物制造、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建成中国首个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新型储能装机突破540万千瓦。
如今,绿色已然成为云南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谁也不许在这抽烟” 小)餐馆凭“硬核”禁烟走红
在北京门头沟区,一家经营了约莫二十载的东北风味餐馆,始终保持着旺盛的人气。前来光顾的食客们坦言,吸引他们的不仅是那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更多的是这家店数年如一日坚守的几项“铁腕”控烟规矩。
这家东北菜馆铺面并不算大,乍看之下毫不起眼,然而门口循环播放的小喇叭声却格外引人注目。所谓“硬核”禁烟,其规矩之严苛从踏入店门那一刻便扑面而来。从入口处延伸至店内墙壁、房梁,再到每一张餐桌、收银台,甚至包间的四壁,凡目光所及之处,禁烟标志密布,简直无孔不入。
少了往日烟雾缭绕的呛人气息,这家小店的人气非但未受影响,反而愈发兴旺。记者探访时,恰逢一户五代同堂的大家庭在此举办生日聚会,因店面狭小而空间有限,有些客人只能站着用餐,但大家依旧兴致盎然,纷纷表示正是看中了这难得的无烟环境。除了张贴满墙的禁烟标语,记者还留意到,店内每位服务员的胸前都挂着一枚印有禁烟图示的徽章,其上还附了一句温情的提醒——“感谢您不吸烟”。
一名服务员向记者解释:“最初每张桌子上都放了禁烟提示,可总有顾客推说不知情、没留神,于是我们又在墙上增贴了标语。还有人借口不识字,我们就索性添置了一个循环播放的小喇叭。也有人找其他五花八门的理由,所以现在我们点菜时,每位服务员都会当面告知屋内禁止吸烟。说白了,就是要把他们的各种借口都堵回去。”
小餐馆的禁烟规矩能够切实落地,其实并非坦途,这背后又藏着怎样的波折呢?这家营业近二十年的小店,是从六年前开始下定决心严格禁烟的。负责人回忆,早年间店里也按规定张贴过禁烟提示,可那些标识高高挂起,却未曾真正落实执行。结果便是,老板和服务员在这个不足六十平方米的狭小空间里,终日被二手烟熏得喘不过气来。
为了让禁烟规定真正行之有效,老板和服务员们开始主动劝阻吸烟的食客。负责人透露,过程中也碰过态度强硬、固执己见的人,甚至因此惹来过警察上门。餐馆严格执行禁烟,关键在于规矩要首先立得住。老板对所有服务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规定在顾客落座点餐之前,或是电话订餐之际,就要把餐馆的禁烟立场说得明明白白——若有顾客介意,大可另选他处。
一位食客对此深有感触:“进店时人家就提前告诉我们店里不能抽烟,而不是等有人吸了烟之后才过来制止。”与此同时,餐馆老板还将每一次因顾客吸烟而产生的环境和借口都梳理汇总,融入进禁烟标语之中,以便对症下药。
严格禁烟六年来,这间餐厅的生意反倒节节攀升,常有其他城区的顾客专程慕名而来,就为一睹这家“禁烟名店”的真容。时至今日,甚至无须服务员出言提醒,顾客之间也会相互督促,自觉遵守规矩。
这家小饭馆凭借铁腕禁烟而在网络上声名鹊起,众多顾客都期盼这样的无烟餐厅能越来越多。因为或许许多人并不知晓,近年来,餐厅吸烟的投诉量在北京的各项相关统计中始终名列前茅。记者梳理了2023年6月至今年6月期间,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无烟北京”公众号所发布的曝光信息,发现“餐厅吸烟投诉量”连续三年稳居榜首。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月,北京全市单月就查出多起违规餐饮单位,单店最高罚款高达6000元。
2015年6月1日儿童节当天,《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作为公共场所的餐厅,自然被明确纳入禁烟范畴。对于餐厅这一禁烟主体而言,事前预防比事后劝阻所付出的管理成本要低得多。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理事李恩泽指出:“倘若餐厅对吸烟行为不加劝阻,一旦违规被执法部门查获或遭人举报,便难逃罚款处罚。而若能前期就把风险降至最低,让顾客尚未踏入店门就深知此处禁烟,那么他们进门后自然不会再吸,这样一来,不仅餐厅省却了后续麻烦,也大大减轻了执法机关的工作负担。”
(长江《十年行)》滚滚长江出云南绿水青山展新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五百载光阴流转,明代才子杨慎谪居滇地,于江畔留下一阕《临江仙》,传诵千古而不朽。而今,同一脉江流,所见证的却是云南的全新面貌——一个将生态使命与发展活力共融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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