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机场新设电(竞体验区 离港旅客可参与“动)感挑战”
中新网香港7月22日电 (刘玥晴 郑欣怡)香港国际机场于22日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E-sport电竞体验区传媒体验日”活动,特别邀请了奥运奖牌得主、前中国香港自行车队名将李慧诗,以及香港教育大学健康与体育学系高级讲师雷雄德亲临现场,进行互动示范。
该电竞体验区坐落于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离港层11号登机闸口附近,精心配备了8款以运动为主题的电竞游戏,涵盖电竞单车、帆板、击剑、网球、赛车、单板滑雪,以及“眼明手快”和“音乐节拍”等趣味项目。离港旅客在候机间隙,即可免费参与这些充满动感的挑战,尽情舒展身心。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慧诗分享了自己的偏好,她特别推荐电竞击剑、帆板与单车等项目。她表示,若旅客在转机或候机期间希望活动筋骨、放松身体,不妨前往电竞体验区一试身手,这不仅能增添旅途乐趣,还能带来一份愉悦的心情。
香港机场管理局署理行政总裁姚兆聪在活动现场指出,香港国际机场始终致力于提升旅客的出行感受。他强调,电竞体验区的设计兼顾了不同年龄层的需求,无论是追求刺激体验的游客,还是偏好轻松休闲的旅客,都能在此找到属于自己的乐趣。
姚兆聪进一步透露,为迎接暑期出行高峰,机管局已规划了一系列精彩活动,除电竞体验外,还将推出音乐、舞蹈等多样化的文娱节目,以丰富旅客的候机时光。(完)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李(家超与香港立法会)议员举行首场对谈交流会
中新社香港7月28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8日在特区立法会首次主持“行政长官与立法会议员对谈交流会”,共67位立法会议员踊跃参与,就经济前景、民生改善及社会发展等议题畅所欲言,并一同回顾了此前赴京参与国家事务研修考察的心得体会。
李家超于会中指出,举办此类对谈交流会,目的在于加深行政与立法两机关之间的相互认知,凝聚共识;并以此创意机制,开拓“爱国者治港”的崭新价值;同时通过分享各自践行“爱国者治港”的感悟,推动体系内的持续改革。
李家超提到,自履新以来,他已采取多样化途径强化行政立法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包括设立立法会前厅交流会,为政府各司局长与议员搭建常态化的交流桥梁;将传统的行政长官答问会升级为双向互动的“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在本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之日亲临立会,向全体议员送上祝贺与期许;并在本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发表讲话,积极促进行政与立法协同发力,共同发挥“爱国者治港”的制度优势,为香港的建设携手努力。
“我视特区立法会为特区政府的改革伙伴,特区政府与立法会同属‘香港队’,目标一致,均为市民排忧解难。”李家超强调,“行政长官与立法会议员对谈交流会”作为一项创举,让双方能以队友身份,展开既富温度又具深度的交流。
会后,李家超与特区立法会主席李慧琼共同会见传媒。李家超指出,行政与立法机关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透过坦诚对话,可融合多方观点、促进换位思考,有利于凝聚共识,探寻切合实际的方案破解香港面临的各种难题。他重申,此类对谈交流并不会取代现行行政立法的各沟通机制。
李慧琼介绍,当日的对谈交流会历时约90分钟,15位立法会议员先后发言,围绕助力香港更主动融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加速推进北部都会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及改善民生福祉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慧琼表示,深信行政与立法机关通过持之以恒的多元渠道与方式,维持良性互动与高效协作,坚持以民为本,善用国家发展的成功经验,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必将有效解决市民的迫切问题,为香港注入更强发展动力。(完)
香港国际机场新设电(竞体验区离港旅客可参与“动)感挑战”中新网香港7月22日电(刘玥晴郑欣怡)香港国际机场于22日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E-sport电竞体验区传媒体验日”活动,特别邀请了奥运奖牌得主、前中国香港自行车队名将李慧诗,以及香港
句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