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蓝皮书:中国卫生健康发展报告(202》5~2026)》发布
7月25日,北京迎来一场备受关注的发布活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携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推出《卫生健康蓝皮书:中国卫生健康发展报告(2025~2026)》。这份报告紧扣“健康中国”宏伟蓝图与人口高质量发展诉求,全面盘点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的累累硕果,深入剖析当前面临的现实难题与潜在挑战,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策略,旨在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坚实的理论根基与实践智慧。
近年来,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呈现出令人瞩目的跨越式进步。居民健康指标不断攀升,2024年人均预期寿命已跃升至79岁,在全球中高收入经济体中稳居前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挺进,“三医”协同联动机制日臻完善;基本医保覆盖范围持续巩固,参保率稳稳维持在95%上下;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实现质的飞跃,在研创新药品种多达4000余款,占据全球份额的35%之巨;与此同时,公共卫生体系、养老保障及生育支持网络加速织密,29个省份已成功建立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从卫生健康指标体系的实际验证来看,2013年至2023年间,总指标由48.8攀升至87.0,尤为亮眼的是,“卫生健康环境”与“卫生健康水平”两大维度年均增速均突破7%。在城市层面的评估中,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凭借卓越的综合表现领跑全国,而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则展现出显著的区域优势。
蓝皮书在医疗篇中,着重提出完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速研究型医院建设等关键路径,并强调通过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数字化治理赋能,驱动“三医”协同迈向新高度。医保篇则聚焦于基本医保制度的改革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提速增效。医药篇围绕药品监管体系升级、创新药审评审批流程优化、仿制药质量保障,以及中国生物医药企业携手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机遇展开深入探讨。生育友好篇倡导以女性健康为核心,强化青少年生育力保护,完善辅助生殖政策支撑,并着力预防遗传性罕见病引发的出生缺陷,同时推广生育力保存技术的临床应用。案例篇则汇集了“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的实践成果,以及贵州、广西河池、香港、澳门等地在健康治理领域的宝贵经验,为各区域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溺水急《救 这个常》见错误不要再犯了
嬉水消暑、骤雨积水,均可能潜藏致命危机,溺水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风险。伴随盛夏高温与汛期水量增大,溺水事件的发生频率显著攀升。
为有效遏制溺水悲剧的频发,公众亟需强化急救素养,系统掌握科学规范的溺水急救方法,在紧急关头做到冷静应对、精准施救。那么,面对溺水者,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采取行动?首先,有必要厘清“溺水”的基本概念。
从医学角度看,溺水是指因液体进入气道而引发呼吸障碍的病理过程,可细分为非致命性淹溺与致命性淹溺两类。若淹溺者被成功救起、呼吸得以恢复,则被界定为非致命性淹溺;反之,若因淹溺直接或间接导致死亡,则属于致命性淹溺。简言之,界定标准在于是否发生死亡——存活即非致命,死亡即为致命。
美国野外医学会对此作出进一步阐释:“当人体气道完全没入液面之下(即淹没状态),或水花溅至面部(即浸湿状态)时,均可引起呼吸功能受损。然而,若将淹没与浸湿统摄于同一概念框架内,则易与大量针对冷水浸泡的救援与生存研究相混淆——后者更侧重于低体温症的应对,而非溺水本身。”通俗而言,人体完全沉入水中方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溺水;仅身体浸于水中、面部保持于水面之上,虽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呼吸障碍,却不能与溺水划等号。
溺水发生初期,人体会本能地屏住呼吸,此阶段内溺水者不断将水吞咽入胃。随着屏气时间的延续,机体逐渐陷入缺氧状态。此时,反射性喉痉挛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水分进入肺部,但呼吸需求终将压倒一切,水仍会被吸入气道深处。研究显示,多数成年溺水者肺内液体量约为150毫升,这一容量(相当于每公斤体重2.2毫升)足以诱发严重的全身性缺氧反应。
不论肺内积水多少,亦不论吸入的是海水抑或淡水,在临床视角下,诸类情形并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共同病理基础均为缺氧。因此,若能及时逆转缺氧状态,便有望阻止心搏骤停的演进。不少溺水者在心跳停止前,会因低氧血症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此时通过有效通气纠正缺氧,对于挽救生命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关于溺水的权威指导主要源自美国野外医学会及国内专家共识类文件,下文将据此梳理各项指南中的救治精要。溺水急救可划分为水下复苏与水上复苏两大环节,后者亦常被称为初期复苏。
溺水造成的主要生理损伤源于缺氧,故快速逆转缺氧是复苏工作的核心靶点。水中复苏即指在水环境中为溺水者实施通气支持,但胸外按压则不适用于水下操作——在水中,施救者与被救者均难以完成有效按压,故此类尝试应坚决杜绝。仅当施救者经过充分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及装备保障,能够在水下安全高效地执行通气操作时,才可考虑实施水下通气。
谈及水上复苏,许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往往是“控水”这一概念。然而,对溺水者施以倒挂、拍背、按压腹部等控水手段的做法,实为不妥之举。
水上复苏应遵循心肺复苏与气道优先的双重原则。在初期复苏阶段,若忽视气道管理,持续缺氧将大大降低患者存活几率;此外,不当的人工呼吸手法可能延误救治时机,并诱发胃胀气、增加肺部误吸风险。因此,施救者应将焦点置于建立并维持畅通气道之上,同时尽量给予最高浓度的氧气,若有条件,可借助机械设备辅助患者呼吸。
对于非专业施救人员而言,若未经培训、无法或不愿实施人工呼吸,单纯的胸外按压仍不失为值得推荐的替代选择。但需特别强调,在溺水复苏中,仅靠胸外按压可能不足以挽救患者生命——这一策略仅适用于未具备专业技能的普通施救者。而专业救援人员则应优先处理气道、呼吸及正压通气:先检查溺水者意识与呼吸状态,使其平卧于坚硬地面,采取仰头抬颏法确保气道畅通,随后实施5次人工呼吸,继以30次胸外按压,再行2次人工呼吸,如此循环交替推进。
鉴于氧气在缺氧救治中的关键作用,即便在缺乏专业设备的条件下,若能获取任何形式的供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或氧气袋等,对患者生存均具有重大意义。复苏过程中,建议自始至终以最高浓度供氧。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虽为临床常见救治设备,但需明确:虽然缺氧是溺水者死亡的主因,长时间低氧血症亦可能引发心脏损伤,且溺水者心律变化常由心动过速逐步过渡至心动过缓乃至停搏,然而室颤在溺水人群中的发生率不足10%。因此,AED的应用应置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之后,前两者才是溺水急救的首选策略。
关于腹部冲击法,即所谓的控水法,无论在2014、2019还是2024年版的美国野外医学会指南中,均未被推荐用于溺水救援。海姆立克博士本人亦曾一度倡导在溺水者中推行该法,其初衷是认为必须先从气道清除吸入水分方能保证有效通气。诚然,少量水吸入肺部可能引发肺不张等并发症,但在急救现场,真正亟待解决的通常是水阻塞气道所致的缺氧问题。此时贸然使用腹部冲击法,反而可能延误通气时机、延长缺氧时间。
因此,在溺水复苏过程中,应通过规范吸引技术清除上气道内水分及呕吐物,而非依赖腹部冲击法。此外,复温同样不容忽视——溺水多伴随重度体温流失,这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存率与神经系统恢复质量。然而现实操作中,复温往往被施救者忽略。
文末附上国内外主流指南对溺水急救措施的推荐汇总表,供读者学习对照。至此,溺水基础知识及核心急救技术已悉数呈现。相信各位已清晰认识到,面对溺水者时施救的正确路径,同时也应意识到,民间流传的控水法并未获得医学界认可。溺水救治的第一要义,始终是畅通气道、保障氧气供给。一言以蔽之:在水中有能力时给予通气支持,在岸上则遵循气道通畅、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的A-B-C顺序稳步推进;若条件受限,切勿将宝贵时间耗费在寻找除颤器或清除分泌物等次要环节上,更不可迷信所谓控水法。永远铭记——复温对于溺水者同样至关重要。
第《12批》药品集采首轮报价结束 265家企业拟中选
彭韵佳与龚雯两位记者于7月31日下午四时,在上海报道了第十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首轮竞标报价结果如期公布,共有二百六十五家医药企业凭借其报价成功晋级,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
依据本轮采购方案,那些在首轮报价中未能获胜的企业,仍保有翻盘机会,可遵循既定规则参与次轮“复活”竞标,以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向临床需求供应药品。据悉,有一百二十家企业将在当晚六时三十分启动第二轮报价,预计于七时三十分左右揭晓并公布本轮报价唱标结果。
《卫生健《康蓝皮书:中国卫生健康发展报告(202》5~2026)》发布7月25日,北京迎来一场备受关注的发布活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携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推出《卫生健康蓝皮书:中国卫生健康发展报告(2025~2026)》。这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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