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院《推动》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全流程网上办理
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的进程中,我省法院系统持续推动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法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该报告全面展现了过去数年间的司法协作成效。
根据《报告》披露的数据,自2023年至2026年6月,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的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案件达886.2万件,其中涉及港澳地区的案件数量为8.1万件,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我省在司法创新领域率先推出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平台、港澳特邀调解机制以及线上司法协助等十余项改革举措,这些创新成果已被推广至全国范围应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省法院着力于市场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具体而言,全国首个针对跨境电商物流纠纷的审判指引已经出台,此举旨在保障跨境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的良性发展。同时,省法院与省发展改革委等三十家机构携手,构建了全省困境企业分级救治与保护体系,并推动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在跨境破产协作领域,我省进行了开拓性尝试,创新性地利用内地网络拍卖平台处置境外破产财产,这一做法在国内外均属首次。为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我省率先制定了人工智能及数据权益方面的司法保护文件,并协同二十四家单位发布了全国首份人工智能开源生态共识。
在司法制度“软联通”层面,我省法院致力于三地法律体系、诉讼模式及规则间的互鉴与衔接,以构筑更为开放的法律适用环境。《报告》明确指出,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港资港法”与“澳资澳法”已在深圳、珠海落地实施,允许当地的港澳投资企业协商选择港澳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此外,港澳证据的审查认定流程得到简化,当事人在港澳诉讼程序中的陈述现可直接作为案件事实认定的依据。为凝聚规则共识,已陆续发布九批共一百三十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并组织四批四十个珠澳民商事案例进行对读与规则比较。在诉讼便利化方面,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及委托授权证明手续得以精简,在线授权见证平台得到全面推广,使认证时间从原先的三十天大幅压缩至仅需五分钟。与此同时,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关于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安排已全面落实,相关案件的审理效率显著提升,并积极协助当事人协调港澳司法机关认可与执行内地法院的生效判决,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我省法院不断完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力求纠纷处理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且成本低廉。《报告》提到,涉港澳审判机制得以健全,案件集中审理模式被广泛推行,并探索出“专业法官+港澳陪审员+行业专家”的新型审判组合,率先在涉港澳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已上线运行,省法院联合司法厅等四个部门共同完善了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调解服务。此外,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建立,旨在联动打造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跨境争议解决平台。
在支持国际商事仲裁方面,我省法院规范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仲裁裁决的支持率高达97.4%。同时,出台了开具调查令以协助商事仲裁机构取证的具体办法,并签发了全国首份涉澳仲裁调查令。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亦取得长足进步,涵盖远程立案、在线缴费、在线质证等在内的一百四十项服务现已实现“一网通办”。在涉港澳文书送达环节,我省探索出全新模式,高效处理了与港澳地区的相互委托送达及调查取证事务。其中,横琴、前海、南沙三家法院已与澳门终审法院实现线上直接司法协助,委托送达的办理周期平均缩短了八成。此外,还创新性地试行当事人送达及委托香港律师行送达,实现了跨境文书的“当日达”效率。
展望未来,《报告》提出,我省法院将持续推动区际司法协助向跨境电子送达、电子数据调取等数字化领域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刑事领域的司法协助进程,力争建成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电子平台,最终实现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的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区域法治一体化树立新的标杆。
河北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再}提升
石家庄7月30日电(记者 陈林)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于30日对外披露,截至“十四五”规划收官之际,全省已成功完成约3.19万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工程,治理覆盖率从“十三五”末期的28%跃升至逾64%。进入今年上半年,这一比例再攀升至67.4%,同时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率也达到72.89%。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崔立昌介绍,近年来,河北秉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并以整县为单位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使农村环境治理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崔立昌进一步指出,河北已启动设施分类整改行动,首批在石家庄、雄安新区等地选定83个试点站点,利用电量监测、流量检测、视频监控及出水水质数据分析等手段,积极探索污水处理设施的数智化监管新模式,从而实现对设备运转状态的实时监控与精准管理。
《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西宁7月30日电(潘雨洁)7月30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条例共涵盖八章五十八条,旨在全面衔接国家最新土地法律框架,同时凝练青海地方实践智慧,为全省国土空间布局、资源管护及农牧民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回溯立法背景,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历经重大修订,次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随之出台,由此织密了土地管理领域的法治网络。为与上位法无缝对接,并进一步固化和提升本地土地治理成效,青海省因地制宜推进此次立法,重点回应全省在国土开发、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上的独特需求。
作为国家生态安全的关键屏障,青海地域广袤,地貌复杂多样,从广袤草原、茂密森林到湿地、沙地、裸土及砾石地带交错分布。然而,这一壮丽版图背后,耕地资源稀缺、生态基底脆弱,如何在发展中守住生态边界,成为立法的核心议题。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霆介绍,新条例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土地管理全过程,创设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力求在耕地保护、产业升级、城乡建设和生态维护之间寻找平衡。通过刚性约束,条例对各类开发行为划定明确边界,牢守生态安全防线。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孟广培则指出,当前全省正处在守牢耕地红线、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效能的关键节点。伴随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及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的持续攀升,土地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面临更高要求,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依然显著。
孟广培强调,条例的落地将有助于统筹保护与发展、兼顾当下与长远。在严守耕地底线的同时,通过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布局,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坚实的土地要素支撑与法治动能。(完)
广东省法院《推动》大湾区区际司法协助全流程网上办理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的进程中,我省法院系统持续推动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法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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