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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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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v2.08.1
★★★★☆ 高品质纪录片分享,自然探索与人文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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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21:01:51
作者林柏喜
分类seo菜鸟论坛

软件介绍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功能特点

美国第二季度经济增(长1).5% 低于市场预期

中新社华盛顿7月30日电 (记者 沙晗汀)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30日揭晓的初步统计显示,今年第二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经季节调整后按年率计算环比攀升1.5%,这一数字未达市场预期水平。

根据最新数据,美国经济在第二季度的环比增速为1.5%,相较首季度的2.1%有所回落,显示出增长步伐的放缓态势。

从分项指标来看,作为美国经济引擎的个人消费支出在当季实现了3.2%的增长,远超前值0.5%的微弱涨幅;反映商业投资活动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则增长8.4%,尽管较首季度10.6%的强劲表现有所减弱,但仍保持稳健;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录得1.5%的增幅,此为其连续五个季度萎缩后的首次反弹;与此同时,政府消费支出与投资却出现0.8%的收缩,与上一季度4.4%的扩张形成鲜明对比。

在贡献率层面,个人消费支出为当季经济增长注入了2.12个百分点的动力;而政府消费支出和投资则对经济产生了0.14个百分点的负面拖累;私人库存投资削减了0.67个百分点的增长;净出口更是成为重大制约因素,拉低经济增长1.01个百分点。

使用说明

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

中新社香港7月17日电(记者 刘玥晴)7月1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正式三读通过了《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这一举措为重建后的皇岗口岸推行“一地两检”机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这项立法标志着深港跨境合作迈上新台阶。

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作为连接港深两地的关键24小时客运陆路枢纽,将采用“一地两检”作业模式,并引入“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创新通关流程。据统计,整体通关耗时预计由原落马洲/皇岗口岸的约30分钟,锐减至大约5分钟,极大提升了通行效率。港方口岸区及其配套设施,则定于7月31日零时正式启动运作。

条例草案的核心内容涵盖多个维度:首先,明确划拨内地皇岗口岸内的特定区域作为港方口岸区;其次,确保香港法律条文适用于该区域,并针对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作出详细规范;再次,将部分既有权利与义务的地域适用性扩展至港方口岸区;最后,制定辅助性条款,以利于未来文件诠释及法院指令的执行。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会议中透露,为适应港方口岸区的实际操作需求,特区政府将着手订立一系列配套附属法例,例如,依据相关法规,为跨境车辆驾驶员、乘客及旅客发放进出港方口岸区禁区的通用许可,指定区内羁押场所,并将该区域划设为特定管制站。这些附属法规将确保在7月31日口岸启动时同步生效,从而构建一个完整而健全的法律体系。

同日,香港旅游促进会携手香港非专利巴士联会发表联合声明,对条例草案的通过表示热烈欢迎。声明指出,新皇岗口岸的启用将极大提升港深两地居民以及全球访华旅客的出行便利,为区域旅游业繁荣注入新动力,并殷切期盼相关接驳配套服务能够尽快细化和完善,以释放最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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