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详细问症“秒开{”处方 网购药岂能}如此“便捷”
身体不适家中却无药可用,这曾经令无数人头疼不已。然而在信息技术日臻成熟的当下,这一难题似乎已不再棘手——只要在手机上轻点几下,药品便能由骑手送货上门。
近年来,线上医药零售的版图持续扩张,市场规模呈现出惊人的增长态势。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国内药品网络零售总额已然突破八百亿元大关。打开应用软件、检索所需药品、完成在线支付、等待快递送达……这种“指尖购药”的便利性毋庸置疑,甚至连受到严格管制的处方药也未能例外。然而,便利背后潜藏的隐忧不容忽视,诸如“闪电开方”“形式化审核”等违规现象,正悄然威胁着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
针对这一乱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于2026年5月正式发布了《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下称《指南》),围绕处方药线上零售的各个关键节点,明确提出了“实名购药、配备药师、信息真实”等多项规范化销售要求,将药品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贯穿于全流程、覆盖至每一环节。随着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和监管部门执法力度的持续强化,网络售药环境已逐步走向规范,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公众对便捷购药的现实需求。不过,《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实地体验后发现,仍有部分处方药能够在互联网上轻而易举地获取,处方药的线上销售管理尚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一款原本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的处方药物,因在网络上被传具有“神奇”的减脂效果,意外走红,成为不少爱美女性追捧的对象。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杨蕊便是其中之一,她最近又一次在某线上平台购入数支该药品,却遭到丈夫的“截留”。其丈夫感到困惑且不满:“这是处方药,有关部门早前已公开警示过,没有对应疾病的健康人群若擅自服用,将面临极大的副作用风险,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本该受到严格管控的处方药品,为何在互联网上竟能如此随随便便地买到手?
带着同样的疑问,记者亲自打开了某款提供线上售药功能的应用软件,尝试购买该款处方药。在输入药品名称后,页面上以醒目的绿色字体标注了“处方药”字样,点击购买按钮,系统随即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并需勾选线下确诊的相关疾病。值得注意的是,平台所给出的确诊疾病选项中赫然列有该药的适应证——2型糖尿病,消费者甚至无需自行填写病史,仅需在预设选项中轻轻勾选即可完成操作。实名认证流程结束后,页面自动跳转至医生在线开方对话框。一位显示已通过平台“实人认证”的执业医师,在未曾询问任何病情细节的情况下,瞬间便“秒开”出一份标明2型糖尿病的电子处方。紧接着,系统便进入付款环节,支付完成后,消费者只需在家中静候处方药送上门来。
从选药到结算,整个流程前后不过一分钟,可谓“高效”至极。一个完全不患有相应疾病的普通消费者,竟能毫无阻碍地获取处方并顺利买到处方药,这显然使人对处方审核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安全性产生严重质疑。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处方药相较于普通药品具有显著特殊性,倘若网络购药渠道缺乏规范,极易诱发一系列连锁问题。邓勇进一步分析道:其一,处方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对症施治的基本原则,患者须谨遵医嘱,随意购买不仅容易造成误诊误治,还可能诱发药物过敏、脏器受损等突发状况;缺少专业用药指导的情况下,患者自行增减剂量、混合服用多种药物,也可能使毒副作用叠加,对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其二,部分平台所采取的“先选药、后补方”模式,从根本上颠倒了“先诊断、后开药”的医疗逻辑,极易导致虚假处方的流转难以监管,扰乱正常的诊疗秩序与监管体系。此外,某些含有特殊成分的处方药在网络渠道被随意出售,存在被滥用的潜在风险,尤其增加了未成年人误服的可能性,进而滋生违法问题和社会安全隐患。
网售处方药管理失范的现状,已然引发了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坦言,结合日常监测与专项检查所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存在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合规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尤其是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多位受访律师向记者表示,当前部分平台所呈现出的“无实质问诊”“系统自动匹配病症即迅速开方”等操作模式,不仅埋下用药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更已触碰法律红线。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昊一分析认为,依据医师法的相关规定,执业医师通过互联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其范围仅限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鉴于处方药通常具备严格的适应证与禁忌证,若医生在未能全面掌握患者既往病史、用药经历,亦未开展必要体格检查的情形下便草率开具处方,实质上已逾越“复诊”边界,涉嫌违规开展线上首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嘉琦则补充指出,若执业医师未切实履行实质问诊义务便轻率开方,明显违反诊疗规范;倘若患者因服用此类随意开具的处方药而遭受健康损害,则可能构成医疗损害侵权。若因执业医师严重疏忽或极端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孔嘉琦进一步阐释,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要求开具处方的执业医师承担赔偿责任。若药品经营企业在明知处方缺乏完整诊疗记录的情况下仍予以调配发药,并与执业医师共同造成损害后果,则属于共同侵权人,应当与开方医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孔嘉琦还强调,处方药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若平台对医生违规开方的行为属于“已知或应知”其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之要求,却未能及时采取暂停该医生接诊权限、健全处方审核机制等必要举措,那么依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平台同样需要与医生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为更好规范处方药的线上销售、强化用药安全管理,《指南》已就网售处方药所涉问诊、开方、审方等全链条环节作出了细致规范,同时划定了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必须确保处方审核工作由执业药师亲自把关、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或人工智能程序替代执行等多项行为红线。在此基础上,《指南》还鼓励平台建立在线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以及其他具有药物滥用风险的药品的异常销售动态,并构建相应的阻断机制。
郭昊一指出,《指南》本身虽不能单独作为行政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其作为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的配套细化标准,已成为监管部门判断平台、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以及执业药师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认定其主观过错程度的核心参照尺度。各相关主体若违反《指南》中的相应规定,依然会被依据上位法追究相应责任。
“网络购药,安全始终是不可突破的底线。”邓勇强调,唯有依靠多方协同共治,方能在购药便利与用药安全之间取得平衡。他认为,平台应当严格对照《指南》要求,对入驻药店及医护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核验,坚决清退“挂证”人员;同时,重构在线问诊流程,落实实名认证与病史上传制度,严禁人工智能全权代开代审处方,处方终审必须由执业药师人工完成;系统还需对高风险药品订单进行智能预警,杜绝以营销手段诱导处方药消费的行为。
对于入驻平台的医师而言,同样亟须规范线上诊疗行为,全面询问患者病情、过敏史及在服药物,切实履行用药告知义务,明确交代禁忌事项、不良反应及复查要求,坚决拒绝依据购药需求“反向开方”,对不合理处方予以直接驳回。
在监管维度上,应推动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及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通过核验线下就诊记录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处方的产生;要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展常态化线上巡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还应完善覆盖全链条的药品追溯体系,细化各方法定责任清单,切实落实连带追责机制。
在行业层面,则应按照订单数量合理配置在岗执业药师,取消以开单量为主的考核方式,转而将处方合理性与用药服务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并增设长期用药咨询服务,切实提升药学服务水准。
世界肝炎日:《脂肪肝酒精肝成肝病“新主力” 科学防控》阻断恶变
今年7月28日迎来第16个世界肝炎日,本届主题聚焦“社会共治,消除肝炎”。7月27日上午,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肝胆肿瘤科携手多学科专家团队,举办了一场面向公众的健康咨询活动。该院肝胆肿瘤科主任宋天强在活动中指出,我国肝病的发病格局已然发生深刻变化,非病毒性因素正逐渐取代病毒性肝炎,成为肝脏病变的“头号推手”,与此同时,肝病高危人群的范围不断扩张,且呈现出愈发年轻化的趋势。他呼吁公众主动提升日常肝脏养护意识,并坚持规律性的筛查习惯。
据了解,乙肝存量患者依旧是癌症防控的重中之重。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已由1992年的9.75%稳步回落至2020年的5.86%,而低龄儿童的感染率更是低至0.30%。尽管如此,全国范围内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的人数仍高达约7500万,这一庞大存量群体依然是肝癌发病的核心高危人群。
宋天强进一步解释,慢性肝炎向肝癌演变的过程中,存在一条“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肝癌”的渐进式病变链条。由于肝脏具备极强的代偿能力,早期症状往往不易察觉,许多感染者因此忽视了定期检查,甚至中途放弃规范治疗,导致肝损伤持续累积,最终确诊肝癌时已进入中晚期阶段。他强调,落实慢性肝炎患者的全周期规范化随访管理,是遏制肝病恶化、有效降低肝癌发病率的根本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与以往病毒性肝炎占主导的旧有模式截然不同,脂肪肝与酒精肝如今已跃升为肝癌的两大新兴高危诱因。根据《代谢相关(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防治指南(2024年版)》的统计,我国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的患病人数已逼近3亿大关,一举超越慢性乙肝,成为第一大慢性肝病,几乎每2至3名成年人中就有1人深受其扰。与此同时,酒精性肝病患者数量亦超过6000万,其中男性每日酒精摄入若超过40克、女性超过20克,患病风险便会陡然攀升。
针对公众普遍存在的认知盲区,宋天强特别予以澄清。他提醒,单纯性脂肪肝若被长期忽视,病情可逐步演进为脂肪性肝炎、肝纤维化乃至肝硬化,甚至存在不经肝硬化而直接恶变为肝癌的可能。酒精则被明确列为一类致癌物,长期摄入会对肝细胞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他建议,应对代谢相关脂肪肝应以科学减重为核心策略,一年内体重下降3%至5%即可有效逆转肝脏脂肪堆积,若减重幅度达到7%至10%,肝功能则能得到显著改善。至于酒精性肝病,彻底戒酒是首要举措,早期戒酒完全可消除肝脏中的脂肪沉积,而一旦病情进展至肝硬化阶段,损伤便难以挽回。
围绕“社会共治”这一核心理念,宋天强表示,肝病的防治离不开全社会的通力协作。普通市民应主动接种乙肝疫苗,坚持均衡饮食、规律作息、严格限酒,并将体重、血糖及血脂控制在理想范围内。慢性肝病患者则须严格遵医嘱用药,按时随访。对于具有肝炎病史、脂肪肝、长期饮酒习惯、肝癌家族史以及年满40岁以上的高危人群,他建议每半年开展一次肝脏专项检查,借助早筛查、早评估、早干预的方式,有效阻断癌变进程。
《香港廉政专员出席东盟反贪会议 吁强》化反贪合作
中新社香港7月31日电 香港特区廉政公署(廉署)31日披露,廉政专员胡英明携廉署代表团已于当日圆满完成对马来西亚的访问行程。访问期间,胡英明现身东盟国家反腐败机构联盟(东盟反腐联盟)第22届秘书处会议,详尽阐述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联合会)的工作概况与显著成就,并积极呼吁东盟反腐联盟各方深化亚太区域内的反腐协作机制。
在此次会议上,胡英明以联合会主席的身份发表讲话。他着重指出,联合会与东盟反腐联盟始终坚守“团结力量 打击贪污”的核心理念,双方在反腐败事业中并肩前行,共同屹立于区域反腐斗争的最前沿。胡英明进一步分析称,当前贪污行为正逐渐呈现出跨境化和数码化的新趋势,其复杂性与隐蔽性显著增强,因此他热切期望能够与东盟反腐联盟携手构建一个区域性联盟,推动区域内更为紧密的反腐合作框架,以便更有效地应对这些新兴挑战。
此外,胡英明还参与了围绕大型基建项目反腐议题的专项研讨会。据统计,此次会议及研讨活动共汇聚了来自11个东盟国家的逾100名代表,涵盖反贪及执法人员、政府官员、学术专家以及国际机构成员,共同就反腐策略与经验展开深入交流。
无需详细问症“秒开{”处方网购药岂能}如此“便捷”身体不适家中却无药可用,这曾经令无数人头疼不已。然而在信息技术日臻成熟的当下,这一难题似乎已不再棘手——只要在手机上轻点几下,药品便能由骑手送货上门。近年来,线上医药零售的版图持续扩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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