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高温桑拿天何时退场,台风白《海豚能带来清凉》吗?
酷暑难当,简直令人难以招架!最近,自华南一路延伸至东北,全天候无休止的湿闷热浪,让每一次迈出家门都宛如一次严峻的试炼。这股横扫南北逾20个省份的“牛舔”般黏腻的蒸笼天,究竟要到何时才会偃旗息鼓呢?
先来揭晓答案: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副热带高压与大陆高压联手驻留、鲜有移动,至少在接下来的一周内,这种炙热难耐的闷热气候将在总体上延续,只不过会在不同区域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微妙差异。
长江中下游及其邻近地带的高温版图正逐步扩张:到了8月1日至2日,江苏、浙江、上海、安徽以及福建北部、江西北部、湖南大部分区域、湖北东部、重庆中西部等地,都将普遍陷入高温的笼罩之中。
北方的高温则呈现持续态势,部分地区极端高温特征显著:未来数日,河南、山东、河北中南部及东部等地同样会有高温天气蔓延,甚至辽宁中西部、吉林的部分地区也难以幸免。内蒙古中部、辽宁、吉林、山东西北部等地的局部区域,日最高气温有望逼近或刷新历史纪录。
西北地区的高温也将卷土重来:8月3日至5日,从新疆到甘肃、内蒙古西部一带,将相继受到另一大陆高压脊的掌控,迎来又一轮炽热的高温酷暑时段。
由于副热带高压属于海洋性高压系统,加之低空持续有季风气流北上,导致大气环境呈现出高温高湿的特征。从东北到华南,午后相对湿度普遍维持在40%至70%之间,即便最高气温未能突破35℃,体感温度也几乎都会超越35℃甚至达到40℃以上,闷热难耐的感受尤为突出,必须高度警惕中暑风险。
尤其是在7月底至8月初的这几天,四川盆地中东部、长江中下游地区直至华北平原大部分区域、辽宁大部、吉林中西部等地,夜间最低气温也将攀升至25℃以上,局部地区甚至可能逼近30℃。在大城市中,上海、杭州、重庆未来七天的夜间最低气温均有望冲击30℃,这对上海和杭州而言,也是较为罕见的现象。
那么,究竟什么力量才能驱散这股热浪?答案难道只能寄托于“风”的到来吗?
中国天气网的气象分析师孙倩倩指出,就目前形势来看,5日过后可能会有台风对南方高温起到缓解作用,但北方仍将处于高压系统的掌控之下。不过,由于预报时效较为遥远,后续台风的移动路径仍存在诸多变数。
这里所提到的,正是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它在太平洋赤道附近的暖池区域诞生,一路不断增强并西行推进,跨越国际日期变更线,进入西太平洋后,成功获得了台风“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一个“舶来品”台风了。
依据过往经验,这类“进口”台风大多在长途跋涉途中遭遇海温偏低、风切变等不利因素,从而减弱或发生性质转变,远道而来的它们通常难以对我国产生实质性影响。例如2023年的第8号台风“多拉”和2014年的第13号台风“吉纳维芙”,均是在东太平洋生成并获得飓风编号命名后,又西行跨越国际日期变更线,重新取得台风编号(保留原名),随后一番漫长奔波,最终消散于高纬度的太平洋腹地。
然而,“白海豚”却与众不同。经过昨天的眼壁置换过程,台风“白海豚”已重新攀升至超强台风级别,其眼区既大且圆,中心附近的云顶温度较低,表明对流活动极为旺盛,堪称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超强台风。
从目前情况来看,其北侧的副热带高压呈东西走向的带状分布,因此“白海豚”当前的行进路径整体偏向西北方向。相较于消散于太平洋腹地的命运,“白海豚”更有可能靠近我国东海海域。根据中央气象台的中期预报,8月5日之前,我国近海不会受到台风影响;6日之后,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则有靠近我国东部海域的可能性。
由于距离遥远、预报时效亦较长,“白海豚”未来的路径走向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中国天气网首席气象分析师信欣表示,当前集合预报对“白海豚”的潜在路径给出了多种可能性,登陆我国、日本或韩国均有可能。后期台风自身的强度变化、副热带高压的强度及形状位置,都将是决定其路径的关键要素,下周形势才会逐渐明晰,目前尚无法给出定论。
一边是千里迢迢逼近的实力强悍的台风,另一边则是漫长难熬的湿热桑拿酷暑,这还真是让人无从选择啊。
广西持续推进漓江流域生态保护 巩固治理成效破解(发展难题)
中新网南宁7月31日电(记者 陈秋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31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报告指出,自2012年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桂林市紧密协作,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健全配套法规体系,深入推进漓江全流域污染治理攻坚与生态系统优化工作,促使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其生态治理实践已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在重大生态工程推进方面,总投资达54.91亿元的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项目正稳步实施,目前83个子项目中已有82个顺利完成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2.33亿元,投资完成率高达95.3%,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达9万公顷。广西生态环境厅针对漓江流域环境风险点开展了三轮全面排查,累计发现并反馈问题186个,其中167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89.8%。此外,漓江风景名胜区内所有采石场均已关停并取缔,核心景区内的25处跨江线缆已全部迁移整治完毕,城市段洲岛沿岸的鱼餐馆及违法建筑被彻底拆除,重点水域的网箱养鱼活动得到全面清理,1210艘游览排筏全部完成“油改电”改造,困扰漓江多年的“四乱”顽疾得到有效解决。
截至2026年5月,漓江南溪河等四条支流水质已全面达标,“消劣返清”整体建设任务基本收官。漓江干流水质稳定维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国控及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保持100%,漓江生态环境质量连续五年被评为“优”,并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提名案例。
然而,执法检查同时揭示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协同管护机制仍存在壁垒、规划衔接不够紧密、环保基础设施尚存短板、绿色转型发展力度有待提升,以及条例本身亟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等。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多项建议:一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汇聚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二是强化规划的引领、衔接与约束作用,加快构建“山水城市”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大保护修复力度,切实筑牢漓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四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动绿色转型提质增效;五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夯实生态保护与发展的法治根基。(完)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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