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新(规:专用号牌 平台设定不得)“超速”
北京市商务局联合三家职能部门近日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这一新规章旨在对全市范围内的快递及外卖电动自行车实施全链条、规范化的监管。以保障道路安全、防范火灾隐患以及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为核心目标,新规要求,所有服务于快递和外卖业务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成登记并悬挂专属号牌,严格做到“专车专用”;同时,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带入电梯轿厢及任何居住类建筑;此外,平台企业需优化其算法机制,杜绝向骑手推送逆行、禁行等违规路线。该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在平台管理层面,新规强调算法不得成为“超速”推手,严禁推荐违法行驶路径。办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在设定配送时长与路线时,必须将交通安全置于首位,以平均时速不超过法定最高限速为基准计算服务时间,并明确禁止引导骑手采用逆行或驶入禁行区域等危险行为。平台还需依法完成算法备案,定期进行审核、评估与验证,动态调整优化相关规则,从而督促骑手实现安全文明驾驶。与此同时,经营者须建立从业者与车辆的核验体系,在每日开工前对车辆状况及人员资质进行检查,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必须在更换后方可继续投入运营。
针对车辆牌照管理,新规对快递、外卖专用号牌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新购置用于快递、外卖服务且尚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2024年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已被列入北京市官方产品目录。任何形式的拼装、改装或加装影响安全性能的部件均被严令禁止,电池与充电器亦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且每辆车需具备唯一的编码标识。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快递外卖车辆,须定期对制动系统、电池组等关键部件进行专业检测,检测结果将记入车辆档案,若发现不合格情况,相关车辆须立即更换或淘汰。
具体到号牌申领流程,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登记并悬挂专用号牌。经官方认定的经营者需为车辆提供服务活动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据此办理专用号牌的登记手续。若个人名下的车辆转为快递外卖用途,车主须提交合法来源承诺书并接受车辆现场查验。一旦车辆不再用于快递外卖服务,车主必须在停用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为普通号牌。此外,若车辆连续12个月无任何服务记录,将被自动视为停用状态。
在充电与停放环节,新规实施了极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办法明确禁止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进行停放或充电,同时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特别强调,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被携带进入电梯轿厢,电池也严禁带入居住建筑内部。对于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电池,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电池将被强制停用。具备条件的单位则应积极建设集中式的停放与充电设施,以提供更安全的服务环境。
在行业监管方面,北京市邮政管理、商务、公安交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及网信等多个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协同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查涉牌违法、闯红灯、逆行、醉酒骑行等行为,并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对于安全隐患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经营者,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约谈、处罚等必要措施。同时,新规鼓励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规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此外,政策也倡导经营者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合规车辆,推广共享换电模式,并为骑手购买人身意外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全方位提升保障水平。
展望未来,北京将全力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向安全化、规范化和高质量化方向转型升级。通过制度化的约束、规范化的管理以及常态化的监管,致力于实现交通安全治理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双向赋能,最终构建起“政府监管、平台主责、骑手自律、行业自治”的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
成都“和谐劳动关系超(市”提质)升级 暖心护航一线职工
7月29日,成都市新都区举办2026年“和谐劳动关系超市”夏季商品发布会,活动选址于当地核心区域。此番发布围绕高温作业防护、劳动权益保障、职工健康守护等主题,联合多方力量——涵盖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与爱心企业——共同推出系列夏季专属服务项目,力求为高温一线劳动者撑起权益与健康的“遮阳伞”,精准回应他们的实际需求。
回溯背景,新都区“和谐劳动关系超市”自2025年9月投入运营以来,凭借整合政企资源的创新模式,在对接企业成长与职工诉求之间架起桥梁,逐渐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志性平台。此前,该区已在2026年4月推出春季服务发布会,而此次夏季版本则是在既有框架上的全面升级,针对酷暑季节的作业特性,对服务内容进行细致打磨,确保举措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
发布会上,主办方通报了“和谐劳动关系超市”近期的运行成效。成都市新都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透露,工会未来将深耕企业和职工的诉求摸排,依据季节更替与行业差异,推动服务商品发布常态化,精准弥补服务盲点,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无缝对接。
此次发布会采用多主体分批次发布机制,全方位铺开夏季保障行动。区级部门聚焦高温安全、权益维护与民生底线,制定专项措施,为夏季用工筑牢安全防线;群团组织则面向职工群体,贴心推出健康关怀、应急培训及清凉福利;辖区内重点企业也主动担责,发布个性化夏季服务方案,由此形成政企携手、多方联动的立体保障网络。
作为平台合作企业的代表,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对服务体验感触颇深。该公司工会工作部(女工委)主任徐雪娇透露,企业现有职工逾1400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渠道,常态参与平台活动的职工人数已超1100人。她评价道,平台服务紧贴企业运营与职工生活实际,显著提升了服务效率与职工幸福感,实现了双赢局面。
活动当天,消防安全科普环节也融入其中,为高温保障增添新维度。新都区金泰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宣传员向晓川表示,区内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欢迎公众随时参观,以直观生动的方式传授基础消防知识,助力企业员工与市民快速掌握安全技能,培育长效防护观念。
现场同步举行“夏送清凉”慰问仪式,向来自建筑、环卫、快递物流、网约配送及电力等行业的40名一线职工代表发放防暑物资。藿香正气液、花露水、降温贴、冰袖、清凉水杯等贴心的解暑用品,为坚守高温岗位的劳动者送去实实在在的关爱与保障。
暑{期出游“尝鲜”当心寄生}虫入口
一则医学病例日前登上社交平台热搜,引发广泛关注:一位常年以生腌淡水鱼为食的陈先生,因胆道结石住院接受手术,医生竟在其结石表面发现一条长达7毫米的活体肝吸虫。眼下正值暑期出游高峰,医学专家发出警示——南方地区备受追捧的生腌淡水鱼、醉虾醉蟹、凉拌螺肉等风味佳肴,暗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隐患,即食源性寄生虫感染。若出现相关不适症状,务必主动向医生说明旅居和饮食经历,并及时接受寄生虫筛查。
肝吸虫,学名华支睾吸虫,是我国分布范围最广、感染人数最多、危害最为隐匿的食源性寄生虫之一。其成虫形态纤细修长,呈淡黄褐色,外形酷似葵花籽,寄居在人体肝脏的各级胆管内,依靠胆管黏膜分泌物维持生存与繁殖。
人体不过是肝吸虫的“终末宿主”,其繁复的生命周期包含三个关键阶段:虫卵随感染者的粪便排出,进入河流或池塘后,先行侵入淡水螺体内完成初步发育;随后,成熟的尾蚴脱离螺体,穿入草鱼、鲤鱼、麦穗鱼及淡水虾等水产的肌肉和皮下组织,形成具有感染性的囊蚴——这是威胁人体的核心环节;当人生食或半生食携带囊蚴的淡水鱼虾后,囊蚴进入消化道,穿透肠壁,经由门静脉系统抵达肝脏胆管,大约一个月即可蜕变为成虫,并开始持续排卵。
肝吸虫成虫可在人体内寄居长达10至30年,对肝胆系统造成持续、缓慢且隐蔽的损害。感染初期往往缺乏剧烈疼痛或急性症状,但经年累月之下,肝胆功能将被逐步侵蚀殆尽。
就新闻中的案例而言,患者体内的肝吸虫附着在胆道结石表面,这表明虫体和虫卵已成为结石形成的核心因素。这是一例典型的长期慢性重度感染:多年间频繁摄入生腌淡水鱼,大量囊蚴不断入侵体内,虫体、虫卵与炎症渗出物长期积聚,最终催生胆管结石,而寄生虫随结石共生,持续引发炎症损伤。
结合临床经验观察,暑期出行中,高风险饮食行为主要可归纳为三类。其一,特色生食:例如鱼生、生腌虾、生腌鱼、盐水浸泡的淡水鱼等。其二,半生不熟的烹饪方式:涮火锅时仅将鱼片涮烫数秒,清蒸淡水鱼火候欠缺,或烧烤淡水鱼虾时外层焦脆而内部仍生。其三,辅助食材风险:用生鱼榨汁,或制作生鱼粥时鱼肉仅经简单滚烫处理。
值得警惕的是,肝吸虫囊蚴生命力极为顽强,即便用高浓度白酒、食醋或芥末浸泡数小时,也无法将其杀灭。仅靠蘸料短时接触,完全达不到杀虫目的,充其量只能掩盖腥味,毫无防护功效。少量摄入囊蚴时,人体可能处于隐性感染状态,无明显不适,但虫体长期滞留在肝胆系统中,会悄然损伤胆管;若反复多次食用,虫体负荷将不断累积,数年后可能逐步发展为胆管增厚或结石形成。
那么,生食海鱼就绝对安全吗?事实并非如此。海鱼同样可能携带异尖线虫或受到细菌污染,生食亦可诱发急性胃肠道绞痛、呕吐等症状。因此,无论淡水鱼还是海鱼,生食均伴随着不可忽视的健康风险。
肝吸虫病的临床表现颇为复杂多样,其病程通常可分为几个阶段。在轻度或隐匿期,体内仅有少量虫体寄生,无特异性急性症状,可能出现持续性乏力、午后上腹隐胀、食欲减退、厌食油腻、偶发轻微恶心等表现,临床上极易被误诊为慢性胃炎或疲劳综合征。多数患者甚至毫无异样感,仅在体检时发现肝功能轻度异常。
急性期一般出现在感染后2至4周。若一次性摄入大量囊蚴,虫体发育对胆管的刺激将引发全身过敏反应与胆道炎症同时爆发,症状表现为持续性发热、右上腹持续性刺痛或胀痛、肝脏肿大伴压痛、皮肤和巩膜轻度黄染。抽血化验可见嗜酸性粒细胞显著升高,这是寄生虫感染的标志性指标。
进入慢性或晚期阶段,虫体在数十年间持续刺激胆管黏膜,最终诱发器质性病变:反复发作的胆管炎、胆结石、肝内胆管壁增厚逐渐演变为胆汁性肝硬化,甚至发展为胆管癌。儿童若长期感染,将妨碍肝脏的消化代谢与营养吸收功能,导致身高体重发育迟缓,智力发育也可能受到轻微波及。
并非所有感染肝吸虫者都会呈现明显临床症状,但以下几类高危人群需格外提高警觉。短期高危人群主要指暑期前往两广、福建、湖南、江西等肝吸虫流行地区,食用了生腌或鱼生的游客,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群体。长期高危人群则包括常年网购淡水生鲜、习惯性生食淡水水产的人士,以及南方水乡的本地居民。基础病高危人群涵盖患有胆结石、慢性胆囊炎或有过胆道手术(包括胆囊切除)经历者。不少人误以为切除胆囊就能杜绝肝吸虫病,实则肝吸虫主要寄生于肝内胆管,胆囊摘除并不能阻断其在胆道系统中的寄生。
肝吸虫囊蚴进入人体后,需历经约4周方能发育成熟并持续排卵,因此,在生食淡水鱼虾满4周后,是进行筛查的理想时间节点。若短期内出现发热、腹痛、黄疸等急性症状,则无需等待时间窗口,应立即前往急诊就医。凡有明确旅游生食经历者,无论有无症状,均建议在4周时进行筛查。
筛查手段主要有三种。首先是粪便集卵检查,建议连续3天留取粪便送检,因虫卵排放具有间歇性,单次检测容易漏诊。其次是血清抗体检测,即肝吸虫IgG抗体检测,仅适用于初筛,无法区分现症感染与既往感染,若呈阳性,还需辅以粪便集卵检查加以确诊。最后是腹部B超,可观察肝内胆管是否增宽、管壁是否增厚,或呈现特征性的“双轨征”(虫体刺激胆管壁增厚所致),部分患者还能发现胆管内泥沙样结石或微小虫体回声。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怀疑感染肝吸虫者切勿自行服用驱虫药。吡喹酮虽是临床一线驱虫特效药,但绝不能作为预防性药物擅自使用。该药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慌心悸、皮肤瘙痒过敏等,重度过敏者甚至会出现皮疹和喉头水肿。此外,孕期全阶段及哺乳期女性,以及严重肝肾功能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均禁用此药。
对于确诊或高度疑似肝吸虫感染的患者,应由医生依据虫体负荷和肝胆损伤程度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通常为单剂或短程治疗,治愈率较高),并规范服药。需要明确的是,治疗肝吸虫不会产生终身免疫抗体,即便体内虫体被彻底清除,再次生食携带囊蚴的淡水鱼虾,依然会面临二次感染的威胁。
在某些情况下,肝吸虫感染可能引发急症,必须高度警惕。若在生食淡水鱼虾后,同时出现以下症状中的两种或以上,则高度提示急性梗阻性胆管炎:持续寒战高热、全身皮肤和巩膜黄染、右上腹剧烈绞痛、恶心呕吐无法进食。此时应立即就医,延误治疗可能导致感染性休克、化脓性胆管炎等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暑期南方之行,既要尽享美食,又需守住安全底线,务必牢记以下六条饮食“防虫”准则。第一,管住嘴:在肝吸虫流行区内,坚决不食用未经煮熟的淡水鱼虾。第二,生熟分开:若在民宿自行烹饪,应严格区分生食与熟食的处理流程;条件有限时,切过生鱼的刀具和砧板须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接触熟食或水果。处理完水产品后,务必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手上残留的囊蚴入口。第三,主动告知:返程后若出现乏力、腹痛、黄疸等症状,就医时务必主动向医生说明南方旅居史和饮食史。第四,同行共查:全家若共同食用了生腌或鱼生,无论大人儿童有无不适,建议返程后同步进行寄生虫筛查。儿童脏器娇嫩,感染后的损伤更加隐蔽。第五,注意时间窗:生食后2至4周可能出现急性期表现,1至2个月内若有不明原因的肝胆不适,均需及时回顾饮食经历。第六,定期随访:确诊肝吸虫感染并完成驱虫治疗者,治疗结束1个月后需复查粪便虫卵及肝脏B超,确认驱虫是否彻底、胆管损伤有无恢复。
除了肝吸虫,在南方湿热环境中,还有数种食源性寄生虫也常常借特色美食之机“偷袭”游客,同样不可小觑。肺吸虫主要藏身于淡水溪蟹和东北蝲蛄体内,囊蚴分布于蟹肉和蟹钳之中。典型临床表现为反复咳嗽、咳出铁锈色似烂桃样的血痰、持续性胸痛,极易被误诊为肺结核。虫体还可穿透人体组织游走,在皮下形成无痛性滑动结节,甚至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引发反复头痛、癫痫抽搐。需要强调的是,白酒浸泡无法杀灭肺吸虫囊蚴,必须经高温彻底烹熟方可食用。
广州管圆线虫则藏匿于福寿螺、田螺和非洲大蜗牛体内,典型症状为剧烈“电钻样”头痛、颈部僵硬、喷射性呕吐、持续发热,重症患者可出现意识模糊乃至昏迷。福寿螺是高危载体,切勿食用凉拌或爆炒未熟的螺肉。姜片虫附着于菱角、荸荠(马蹄)、莲藕等水生植物表面,典型表现包括慢性腹痛、反复腹泻、面部四肢浮肿、缺铁性贫血,儿童重度感染会导致消瘦和生长迟缓。水生植物最好削皮或煮熟后食用,切勿用牙齿啃咬外皮。
北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新(规:专用号牌平台设定不得)“超速”北京市商务局联合三家职能部门近日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这一新规章旨在对全市范围内的快递及外卖电动自行车实施全链条、规范化的监管。以保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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