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与香港立法会)议员举行首场对谈交流会
中新社香港7月28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8日在特区立法会首次主持“行政长官与立法会议员对谈交流会”,共67位立法会议员踊跃参与,就经济前景、民生改善及社会发展等议题畅所欲言,并一同回顾了此前赴京参与国家事务研修考察的心得体会。
李家超于会中指出,举办此类对谈交流会,目的在于加深行政与立法两机关之间的相互认知,凝聚共识;并以此创意机制,开拓“爱国者治港”的崭新价值;同时通过分享各自践行“爱国者治港”的感悟,推动体系内的持续改革。
李家超提到,自履新以来,他已采取多样化途径强化行政立法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包括设立立法会前厅交流会,为政府各司局长与议员搭建常态化的交流桥梁;将传统的行政长官答问会升级为双向互动的“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在本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之日亲临立会,向全体议员送上祝贺与期许;并在本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发表讲话,积极促进行政与立法协同发力,共同发挥“爱国者治港”的制度优势,为香港的建设携手努力。
“我视特区立法会为特区政府的改革伙伴,特区政府与立法会同属‘香港队’,目标一致,均为市民排忧解难。”李家超强调,“行政长官与立法会议员对谈交流会”作为一项创举,让双方能以队友身份,展开既富温度又具深度的交流。
会后,李家超与特区立法会主席李慧琼共同会见传媒。李家超指出,行政与立法机关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透过坦诚对话,可融合多方观点、促进换位思考,有利于凝聚共识,探寻切合实际的方案破解香港面临的各种难题。他重申,此类对谈交流并不会取代现行行政立法的各沟通机制。
李慧琼介绍,当日的对谈交流会历时约90分钟,15位立法会议员先后发言,围绕助力香港更主动融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加速推进北部都会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及改善民生福祉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慧琼表示,深信行政与立法机关通过持之以恒的多元渠道与方式,维持良性互动与高效协作,坚持以民为本,善用国家发展的成功经验,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必将有效解决市民的迫切问题,为香港注入更强发展动力。(完)
溺水急《救 这个常》见错误不要再犯了
嬉水消暑、骤雨积水,均可能潜藏致命危机,溺水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风险。伴随盛夏高温与汛期水量增大,溺水事件的发生频率显著攀升。
为有效遏制溺水悲剧的频发,公众亟需强化急救素养,系统掌握科学规范的溺水急救方法,在紧急关头做到冷静应对、精准施救。那么,面对溺水者,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采取行动?首先,有必要厘清“溺水”的基本概念。
从医学角度看,溺水是指因液体进入气道而引发呼吸障碍的病理过程,可细分为非致命性淹溺与致命性淹溺两类。若淹溺者被成功救起、呼吸得以恢复,则被界定为非致命性淹溺;反之,若因淹溺直接或间接导致死亡,则属于致命性淹溺。简言之,界定标准在于是否发生死亡——存活即非致命,死亡即为致命。
美国野外医学会对此作出进一步阐释:“当人体气道完全没入液面之下(即淹没状态),或水花溅至面部(即浸湿状态)时,均可引起呼吸功能受损。然而,若将淹没与浸湿统摄于同一概念框架内,则易与大量针对冷水浸泡的救援与生存研究相混淆——后者更侧重于低体温症的应对,而非溺水本身。”通俗而言,人体完全沉入水中方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溺水;仅身体浸于水中、面部保持于水面之上,虽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呼吸障碍,却不能与溺水划等号。
溺水发生初期,人体会本能地屏住呼吸,此阶段内溺水者不断将水吞咽入胃。随着屏气时间的延续,机体逐渐陷入缺氧状态。此时,反射性喉痉挛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水分进入肺部,但呼吸需求终将压倒一切,水仍会被吸入气道深处。研究显示,多数成年溺水者肺内液体量约为150毫升,这一容量(相当于每公斤体重2.2毫升)足以诱发严重的全身性缺氧反应。
不论肺内积水多少,亦不论吸入的是海水抑或淡水,在临床视角下,诸类情形并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共同病理基础均为缺氧。因此,若能及时逆转缺氧状态,便有望阻止心搏骤停的演进。不少溺水者在心跳停止前,会因低氧血症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此时通过有效通气纠正缺氧,对于挽救生命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关于溺水的权威指导主要源自美国野外医学会及国内专家共识类文件,下文将据此梳理各项指南中的救治精要。溺水急救可划分为水下复苏与水上复苏两大环节,后者亦常被称为初期复苏。
溺水造成的主要生理损伤源于缺氧,故快速逆转缺氧是复苏工作的核心靶点。水中复苏即指在水环境中为溺水者实施通气支持,但胸外按压则不适用于水下操作——在水中,施救者与被救者均难以完成有效按压,故此类尝试应坚决杜绝。仅当施救者经过充分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及装备保障,能够在水下安全高效地执行通气操作时,才可考虑实施水下通气。
谈及水上复苏,许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往往是“控水”这一概念。然而,对溺水者施以倒挂、拍背、按压腹部等控水手段的做法,实为不妥之举。
水上复苏应遵循心肺复苏与气道优先的双重原则。在初期复苏阶段,若忽视气道管理,持续缺氧将大大降低患者存活几率;此外,不当的人工呼吸手法可能延误救治时机,并诱发胃胀气、增加肺部误吸风险。因此,施救者应将焦点置于建立并维持畅通气道之上,同时尽量给予最高浓度的氧气,若有条件,可借助机械设备辅助患者呼吸。
对于非专业施救人员而言,若未经培训、无法或不愿实施人工呼吸,单纯的胸外按压仍不失为值得推荐的替代选择。但需特别强调,在溺水复苏中,仅靠胸外按压可能不足以挽救患者生命——这一策略仅适用于未具备专业技能的普通施救者。而专业救援人员则应优先处理气道、呼吸及正压通气:先检查溺水者意识与呼吸状态,使其平卧于坚硬地面,采取仰头抬颏法确保气道畅通,随后实施5次人工呼吸,继以30次胸外按压,再行2次人工呼吸,如此循环交替推进。
鉴于氧气在缺氧救治中的关键作用,即便在缺乏专业设备的条件下,若能获取任何形式的供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或氧气袋等,对患者生存均具有重大意义。复苏过程中,建议自始至终以最高浓度供氧。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虽为临床常见救治设备,但需明确:虽然缺氧是溺水者死亡的主因,长时间低氧血症亦可能引发心脏损伤,且溺水者心律变化常由心动过速逐步过渡至心动过缓乃至停搏,然而室颤在溺水人群中的发生率不足10%。因此,AED的应用应置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之后,前两者才是溺水急救的首选策略。
关于腹部冲击法,即所谓的控水法,无论在2014、2019还是2024年版的美国野外医学会指南中,均未被推荐用于溺水救援。海姆立克博士本人亦曾一度倡导在溺水者中推行该法,其初衷是认为必须先从气道清除吸入水分方能保证有效通气。诚然,少量水吸入肺部可能引发肺不张等并发症,但在急救现场,真正亟待解决的通常是水阻塞气道所致的缺氧问题。此时贸然使用腹部冲击法,反而可能延误通气时机、延长缺氧时间。
因此,在溺水复苏过程中,应通过规范吸引技术清除上气道内水分及呕吐物,而非依赖腹部冲击法。此外,复温同样不容忽视——溺水多伴随重度体温流失,这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存率与神经系统恢复质量。然而现实操作中,复温往往被施救者忽略。
文末附上国内外主流指南对溺水急救措施的推荐汇总表,供读者学习对照。至此,溺水基础知识及核心急救技术已悉数呈现。相信各位已清晰认识到,面对溺水者时施救的正确路径,同时也应意识到,民间流传的控水法并未获得医学界认可。溺水救治的第一要义,始终是畅通气道、保障氧气供给。一言以蔽之:在水中有能力时给予通气支持,在岸上则遵循气道通畅、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的A-B-C顺序稳步推进;若条件受限,切勿将宝贵时间耗费在寻找除颤器或清除分泌物等次要环节上,更不可迷信所谓控水法。永远铭记——复温对于溺水者同样至关重要。
全国8条河流仍(维持超警)
今天(30日)上午,水利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商会议,对全国范围内当前的防汛态势进行了综合研判与评估。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今日上午9时,河北、甘肃、内蒙古等多个省区的共计8条河流,其水位依然保持在警戒线以上,防汛压力尚未解除。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报分析,在随后的三天(7月30日至8月1日)中,受持续性强降雨过程的影响,多条重要江河将迎来显著的涨水过程。具体涵盖范围包括:长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岷江、沱江、嘉陵江,以及汉江上游流域;黄河中游的渭河、伊洛河等支流;海河流域漳卫河水系下辖的卫河;珠江流域的郁江、东江,以及桂南沿海和粤东沿海的诸多河流;云南境内的澜沧江;此外,松花江流域的嫩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甘河、诺敏河,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牡丹江,还有图们江等水系,均预计会出现明显的水位上升态势。
与此同时,在暴雨核心覆盖区域,一些中小河流也面临潜在的洪水风险。例如,桂南沿海的防城河、粤西沿海的袂花江、岷江支流府河以及沱江支流西江河等,这些河流不排除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的可能性,需密切防范。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汛情变化,水利部已于7月29日晚间正式对外发布了洪水蓝色预警,并特别提醒相关地区的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李(家超与香港立法会)议员举行首场对谈交流会中新社香港7月28日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8日在特区立法会首次主持“行政长官与立法会议员对谈交流会”,共67位立法会议员踊跃参与,就经济前景、民生改善及社会发展等议题畅所欲言,并一同回顾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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