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困“)滚水坝”惊险逃生 记住这三条自救方法
日前,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吞榜天窗水域发生惊险一幕:一名游客无视“禁止游泳”的警示标牌,贸然下水,却不想被湍急的水流卷入险境,险些丧命。危急关头,他凄厉的呼救声引来岸边群众的迅速反应,接连投掷救生圈与救生衣施援。然而,激流咆哮、暗涌翻腾,该男子几番挣扎,方才拼尽全力抓住一件漂来的救生衣,才侥幸捡回一条性命。
据相关人士透露,男子身陷的水域本属禁游地带,当地人称“滚水坝”。此为一处低矮的简易拦水构筑物,核心功能在于抬高上游水位。因上下游存在明显落差,水流奔泻而下时产生剧烈的湍流扰动,其隐藏的吸卷力及横向拖拽力,足以轻而易举地将靠近的物体乃至活人拽入水下。南宁市红十字搜救救援队副队长何力解释称:“流水自上而下倾泻,就如同滚筒洗衣机般不停翻滚旋转,人一旦落入滚水坝中,若缺乏专业训练,极难自行脱困。”
若不幸失足落水,切勿盲目挣扎,应尽量保持身体仰卧漂浮,确保口鼻露出水面以便呼吸;同时,大声呼救时,可用手有节奏地拍击水面,这不仅能帮助换气,还能吸引远处人员的注意,为救援争取宝贵时机。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香港青少年赴江西吉安研学 沉浸式(感悟庐陵文脉)
中新网吉安7月31日电(记者付丽玲、李颖婷)“昔日只能在典籍中窥见的科举盛况,今日亲临吉安,方真正体会到古代学子求学问道的执着与胸怀天下的抱负,令人动容。”来自香港裘锦秋中学(元朗)的高二学生陈嘉欣如此感慨。
7月30日,一支由42名香港青少年及家长组成的研学队伍,在江西吉安启动了为期四天的“我的井冈行”国情研学之旅。当日下午,研学团首站抵达吉水县,探寻当地“三千进士冠华夏”的文化传奇。
吉水自隋朝设县以来,已历经1300余载岁月洗礼,这里文脉绵长、英才荟萃,素有“文章节义之邦,人文渊薮之地”的美誉,亦是庐陵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南宋诗坛巨匠杨万里、《永乐大典》总纂修官解缙、明代地理学家罗洪先——这些熠熠生辉的名字,共同织就了这座小城深厚的文化经纬。
“这是我人生中首度踏足江西吉安,指尖轻抚古建筑的木质梁柱,目光掠过复原的科举考场,恍惚间仿佛目睹了古代文人挑灯夜读、矢志报国的身影。”香港理工大学大二学生邱安儿表示,这种沉浸式的文化体验,令她对祖国深厚的历史积淀有了愈发鲜活的感知。她特别提到,解缙主持编纂《永乐大典》的故事令她久久不能忘怀,“一方水土能孕育出如此人物,仿佛整座城池都弥漫着浓郁的书香气韵。”
随后,研学团漫步于吉水县上下老街,行至一座古宅之前,一堂别具匠心的微课堂正于此开讲。以“陆上丝绸之路的友好使者”为核心主题,讲解员从吉水籍明代外交家陈诚的故事娓娓道来。陈诚曾五度出使西域,远涉撒马尔罕、哈烈等域外之地,沿途传播中华文明火种,书写了一段段穿越戈壁与黄沙的友好往来佳话,使研学团成员对中华文明交流互鉴的悠久传承有了更为切身的理解。
“吉水的文化积淀,是触手可及、真实可感的。我们期望借助这样的实地探访,让香港青少年更加深入地领悟中华历史文化,深化对祖国的归属感,助力他们拓宽视野、实现成长。”来自香港大湾区中华文化艺术协会的领队教师徐日升如是说。
据悉,此次香港青少年国情研学团后续还将奔赴吉安各地,围绕历史文化与红色教育主题展开参访交流。此番活动将进一步深化赣港两地青少年的互动往来,推动赣港同胞心手相连、血脉相通。(完)
(男子被困“)滚水坝”惊险逃生记住这三条自救方法日前,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吞榜天窗水域发生惊险一幕:一名游客无视“禁止游泳”的警示标牌,贸然下水,却不想被湍急的水流卷入险境,险些丧命。危急关头,他凄厉的呼救声引来岸边群众的迅速反应,接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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