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夏练三伏”怎么练?专家:要(讲究方法,不能盲)目
7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北京举办了一场以“三伏天的中医养生”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聚焦健康中国框架下的中医药促进举措。会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主任医师兼治未病科主任刘洋就三伏天运动养生提出了专业见解。他明确指出,这一时节进行锻炼是可行的,但必须讲究科学方法,避免盲目行动。
刘洋阐述道,中医理论素有“动则生阳”之说,适量运动有助于气血流通与阳气升发。三伏时节,人体阳气外浮于体表,新陈代谢趋于旺盛,此时借力于自然气候,适度活动可助体内寒湿之气顺势排出,这正是“夏练三伏”的深层意蕴。然而,他同时提醒,暑热之气与心相应,若运动过量导致大汗淋漓,则可能损伤心阳,耗竭心阴,继而引发心慌、头晕、乏力乃至过度出汗等不适症状,此时应立即中止锻炼。基于此,刘洋提出了三伏天锻炼的核心原则:“避暑不避动,微汗不淋漓,选时择地练”。
为实现这一目标,刘洋给出了三条具体操作指引。首先,在时间选择上,应规避正午高温时段,优先考虑清晨六至八时或晚间六时之后,此时气温相对宜人,阳气亦趋于平和。其次,场地方面,宜挑选阴凉且通风之处,如公园凉亭、树荫之下,或具备良好空气流通的室内空间。最后,关于运动强度,则以身体微微出汗为最佳尺度,切忌追求大汗淋漓;一旦出现胸闷气短或出汗过多的征兆,务必即刻停下歇息,以防过度消耗。
夏季崴脚频发、严重骨折!“凶手{”多是这款潮鞋},医生提醒
今年初的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28岁的王云逸(化名)为了图省事,踩着一双洞洞鞋出了门。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平常举动竟酿成一场意外——在跨越路边停车桩时,她一脚踏空,脚踝猛地扭伤,当场便无法站立。被120急救送往医院后,诊断结果令人心惊:三踝骨折。如今她的右脚踝内埋着13根钢钉,这些异物要等到明年手术时才能取出。
王云逸家住广州,类似她的遭遇并非个例。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创伤骨科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足踝外科学组副组长徐海林透露,每逢夏季,因为穿洞洞鞋或拖鞋导致崴脚的患者在他门诊中屡见不鲜。他解释,这类鞋履通常太过宽松,无法牢牢贴合脚部,行走时鞋与脚之间容易出现“脱节”,进而埋下隐患。“在家里或平坦地面上穿也许没什么大碍,可一旦下台阶、走凹凸不平的路,或是碰上下雨天,崴脚的风险便骤然攀升。”徐海林补充道。
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纷纷晒出自己穿洞洞鞋崴脚的惨痛经历,而拖鞋以及近年来风靡年轻人的勃肯鞋同样被列为“崴脚重灾区”。这些鞋子的共同短板在于对脚踝缺乏足够的支撑力,尤其是那些厚底、带有“踩屎感”的软底洞洞鞋,更是让脚踝在行走时更加摇摆不定,成为意外的高发源头。
据徐海林介绍,崴脚后的损伤程度可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最严重的三度损伤约占所有崴脚案例的10%。他观察到,如今门诊中三度损伤的患者似乎越来越多,“这可能与运动损伤人数的增加有关。”这类损伤往往让人寸步难行,韧带多半已完全撕裂,少数情况下还会伴随骨折。第二天,伤处常会出现大面积淤青。不过,他特别指出:“理论上,这种程度的损伤也未必非得手术。如果伤后能及时就医干预,比如佩戴合适的护踝或助行靴,将关节固定在正确位置,韧带有望逐步恢复原有的紧张度。”
谈及崴脚后的应急处理,徐海林总结为广为人知的RICE原则:R代表休息(Rest),强调崴脚后必须立刻停下动作,“要顺势休息,千万别咬牙忍痛继续走路,否则恢复周期会被大大拉长。”I代表冰敷(Ice),他指出冰敷越早越好,“越早冰敷,肿胀就越轻。肿胀的核心原因是出血,冰敷能让血管遇冷收缩,从而减少出血量。”C代表加压(Compression),即借助绷带等工具对伤处施加压力,帮助止血、减轻肿胀,但压力须恰到好处,过紧或过松都不可取,这需要一定的专业技巧。E代表抬高(Elevate),将受伤部位垫高有助于促进血液回流,缓解出血和水肿。
最后,徐海林特别提醒,冰敷时温度应控制在10℃至15℃之间,切勿直接拿薄包装的冰袋或冰冻矿泉水瓶贴在皮肤上,否则可能引发冻伤。他建议,在冰冻物外面裹上一条毛巾再敷,方能既安全又有效。
为网暴“划红线”《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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