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省钱实则埋雷 这》些习惯或会“喂”出癌细胞
日常生活中,某些看似习以为常的饮食与起居习惯,实际上可能在悄然间为健康埋下隐患,甚至成为癌症等重症的诱因。这些习惯往往与一个“省”字密切相关——高温天气不舍得开空调、隔夜饭菜反复加热食用、腐烂的水果切掉坏处继续吃、调味品随意放在室温下保存。这四个细节,你中了几个?
酷暑时节,老年人尤其需要及时启用空调。随着年龄增长,皮肤上的温度感受器灵敏度逐渐减退,对外界冷热的感知变得迟钝。即便室内温度已经偏高,老人也可能浑然不觉,自然也就无法及时采取降温补水措施。然而,他们的体温调节与适应能力本就在衰退,倘若长期滞留于高温高湿且通风不良的空间,极易引发脱水、散热障碍及电解质紊乱,进而酿成中暑。更值得警惕的是,中暑还可能诱发原有疾病的加重,诱发多种并发症,波及全身器官的正常运转。
在极端情况下,中暑有可能进展为热射病——这是一种危及生命的重度中暑,总体病死率介于20%至70%之间,而老年患者的死亡率可飙升至80%。
科学使用空调,请牢记以下五项要点:其一,温差适度,室内外温差宜控制在8℃上下,夜间入睡可启用睡眠模式;其二,定时通风,每两到三小时开窗换气约十分钟,让室内空气得以更新;其三,注意遮挡,冷风切勿直吹头部、腰部和膝盖,建议常备薄外套以护住易受凉部位;其四,善用除湿功能,三伏天高温高湿,适时调至“除湿”模式,将室内湿度维持在40%至60%之间;其五,搭配风扇使用,空调与风扇协同运作,促进空气循环,体感更为凉爽舒适。
关于腐烂蔬果,不少人习惯将霉变部分切除后继续食用剩余部分。然而,肉眼未见的区域同样可能残留大量霉菌、细菌及其代谢毒素,例如黄曲霉毒素。长期摄入此类变质食物,肝脏首当其冲受到损害,罹患肝癌的风险随之升高。因此,蔬果务必选购新鲜者,一旦发现腐坏变质,最明智的选择便是整体弃置,切勿因节俭而冒险。
此外,霉变的花生、瓜子等坚果,表面出现斑点的鸡蛋,以及发芽的土豆,同样属于变质食品,食用后极易引发中毒反应。为安全起见,遇到此类情况应毫不犹豫地予以丢弃。
隔夜菜的隐患同样不可小觑。经过长时间存放,菜肴中大量维生素等营养成分流失殆尽,同时细菌得以大量繁殖。尤其在夏季高温高湿的环境下,食物变质速度显著加快,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随之产生——轻者引起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重者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亚硝酸盐在胃内酸性环境中,可能与蛋白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胺,这是一种强致癌物,长期摄入可促使细胞突变,提升胃癌发病风险。
为此,建议每餐菜肴尽量少量烹制,现做现吃,尽量避免隔夜存放。切勿抱持“放进冰箱就万事大吉”的想法,冰箱并非保险箱,无法彻底阻止细菌滋生。以下四类食物尤其需要警惕:绿叶蔬菜、海鲜、银耳与蘑菇、土豆芋头及馒头等淀粉类食物。
再谈调味品的储存问题。未开封的加工调味品通常可保质一至两年,但一旦开封,若置于室温较高的厨房,尤其是紧邻煤气灶的位置,周围环境温度较高,极易加速变质。植物油、酱油及醋开封后仅能存放两到三个月;花生酱、沙拉酱、番茄酱等各类酱料,开封后保质期更短,仅为一至三个月。蚝油、生抽(尤其是减盐版生抽更不耐存放)开封后通常需要放入冰箱冷藏保存。
一项调查研究揭示,在室温(24℃和30℃)条件下储存的蚝油,开封后第六周即检测出细菌,第八周细菌总数已超出国家标准。而在冷藏(4℃)环境下,尽管同样有细菌检出,但细菌总数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之内。若家中调味品已存放过久,切勿继续食用,不妨为父母购买新品替换。
正确的做法是:将不常用的调味品存放于冰箱冷藏,有助于延长其保质期,减少浪费。
归结而言,四大陋习须警惕:天热不开空调,小心“隐性中暑”偷袭;烂果切掉再吃,既伤肠胃又埋下致癌隐患;隔夜菜反复食用,胃肠道疾病伺机而动;调料室温久置,细菌超标风险重重。健康无小事,从今天起,改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便是为自己与家人的身体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防晒口罩长期不洗有多脏?医生警(告:堪比“细菌培养皿”)
在酷热难耐的三伏时节,防晒口罩几乎成了许多人出门时离不开的“第二层肌肤”。然而,你可曾留意过这件日常贴身物品的洁净程度?不久前,一位网络博主发起了一项令人吃惊的实验——收集了一批使用年限从1年到3年不等的旧防晒口罩送检,检测结果让人大跌眼镜。数据显示,其中一只口罩的菌落总数竟高达24万CFU/g(即每克样品中蕴藏24万个细菌菌落),真菌总数亦达到21万CFU/g。
为了直观理解这一数字的震撼程度,该团队曾对酒店浴巾做过类似的检测,其细菌总数仅为4万至5万CFU/g。换句话说,一只日日贴合面庞的防晒口罩,其肮脏程度竟是酒店浴巾的4到5倍。这无疑令人们对口罩的卫生隐患刮目相看。
南京市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张凯,在受访时从医学视角剖析了这一现象:“从专业角度看,口罩内部堪称一个完美的微生物滋生温床。”他指出,夏季外出时,很多人甫一出门便佩戴防晒口罩,且往往一戴就是大半天,但清洗的频率却远远未能跟上。呼吸产生的水汽、肌肤毛孔排出的油脂与脱落的角质,叠加防晒霜等化妆品的残余,在高温闷湿的封闭空间里,构成了细菌和真菌疯狂繁衍的“沃土”。
张凯进一步提醒,由于口罩紧贴口鼻,这些滋生的微生物极易被直接吸入呼吸道。“对体魄强健者而言,或许仅表现为轻微的呼吸道不适;但那些抵抗力稍弱的敏感人群,例如鼻炎或哮喘患者,这些微生物便成为强烈的过敏原,极易勾起旧疾复发。”除了呼吸系统的风险,长期穿戴不洁口罩对皮肤的伤害同样不容小觑。细菌与污垢在面部长期累积,促使皮脂分泌异常增多,经细菌分解后释放出游离脂肪酸,进而刺激痤疮丙酸杆菌等微生物过度增殖,很可能诱发细菌性毛囊炎,或令原本的痤疮状况雪上加霜,即大众熟知的“爆痘”现象。
“若日复一日地佩戴脏口罩,肌肤会愈发脆弱,痘痘反复滋生,最终陷入‘越遮越差’的恶性循环。”张凯如此警示。他建议,如果口罩覆盖区域出现大量痤疮或局部溃烂,应立刻审视是否为口罩卫生问题所致。
那么,防晒口罩的清洁频率究竟该如何把握?张凯给出的答案斩钉截铁:“应与贴身衣物同等对待,每日清洗一次。洗毕需彻底晾干,最好借助阳光中的紫外线进行杀菌,切忌在阴凉处自然风干。”与此同时,他特别强调,清洗后的防晒口罩不宜在烈日下长时间暴晒,以免加速面料老化或破坏其防晒涂层,削弱对紫外线的阻隔效能。一旦发现口罩变形、质地变薄或透气性显著下降,就需果断更换新品。
针对一次性医用口罩,张凯明确表示,此类产品不建议反复使用,“理想状态下应一天一换,若条件允许,每次外出都佩戴全新的口罩最为稳妥。”
这种卫生隐患同样潜伏在其他防晒装备之中。专家指出,防晒衣、冰袖等贴肤用品应每隔2至3天清洗一次;而遮阳帽因频繁接触头皮分泌的汗液与油脂,则建议每周进行一次深度清洁,以确保整体防护效果与个人健康。
《看似省钱实则埋雷这》些习惯或会“喂”出癌细胞日常生活中,某些看似习以为常的饮食与起居习惯,实际上可能在悄然间为健康埋下隐患,甚至成为癌症等重症的诱因。这些习惯往往与一个“省”字密切相关——高温天气不舍得开空调、隔夜饭菜反复加热食用、腐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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