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西宁7月30日电(潘雨洁)7月30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条例共涵盖八章五十八条,旨在全面衔接国家最新土地法律框架,同时凝练青海地方实践智慧,为全省国土空间布局、资源管护及农牧民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回溯立法背景,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历经重大修订,次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随之出台,由此织密了土地管理领域的法治网络。为与上位法无缝对接,并进一步固化和提升本地土地治理成效,青海省因地制宜推进此次立法,重点回应全省在国土开发、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上的独特需求。
作为国家生态安全的关键屏障,青海地域广袤,地貌复杂多样,从广袤草原、茂密森林到湿地、沙地、裸土及砾石地带交错分布。然而,这一壮丽版图背后,耕地资源稀缺、生态基底脆弱,如何在发展中守住生态边界,成为立法的核心议题。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霆介绍,新条例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土地管理全过程,创设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力求在耕地保护、产业升级、城乡建设和生态维护之间寻找平衡。通过刚性约束,条例对各类开发行为划定明确边界,牢守生态安全防线。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孟广培则指出,当前全省正处在守牢耕地红线、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效能的关键节点。伴随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及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的持续攀升,土地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面临更高要求,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依然显著。
孟广培强调,条例的落地将有助于统筹保护与发展、兼顾当下与长远。在严守耕地底线的同时,通过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布局,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坚实的土地要素支撑与法治动能。(完)
全国8条河流仍(维持超警)
今天(30日)上午,水利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商会议,对全国范围内当前的防汛态势进行了综合研判与评估。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今日上午9时,河北、甘肃、内蒙古等多个省区的共计8条河流,其水位依然保持在警戒线以上,防汛压力尚未解除。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报分析,在随后的三天(7月30日至8月1日)中,受持续性强降雨过程的影响,多条重要江河将迎来显著的涨水过程。具体涵盖范围包括:长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岷江、沱江、嘉陵江,以及汉江上游流域;黄河中游的渭河、伊洛河等支流;海河流域漳卫河水系下辖的卫河;珠江流域的郁江、东江,以及桂南沿海和粤东沿海的诸多河流;云南境内的澜沧江;此外,松花江流域的嫩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甘河、诺敏河,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牡丹江,还有图们江等水系,均预计会出现明显的水位上升态势。
与此同时,在暴雨核心覆盖区域,一些中小河流也面临潜在的洪水风险。例如,桂南沿海的防城河、粤西沿海的袂花江、岷江支流府河以及沱江支流西江河等,这些河流不排除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的可能性,需密切防范。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汛情变化,水利部已于7月29日晚间正式对外发布了洪水蓝色预警,并特别提醒相关地区的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发布首个跨境税收行》业类指引
七月末的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于31日正式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业指导文件——《国际运输涉税服务指引》。这是该部门首次针对跨境税收领域推出的专项指南,旨在为从事远洋航运、航空运输及陆路货运等国际物流业务的各类企业,提供一套覆盖全流程、规范化且易于执行的税务合规操作手册。
据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份指引精心构建了“引进来”与“走出去”两大板块,依据不同运输模式的独特属性,着重解答了企业在跨境经营中普遍困惑的核心议题,诸如是否负有纳税责任、具体税种与税率如何确定,以及税款缴纳的具体路径。在此基础上,指引从八个关键维度——包括纳税义务界定、源泉扣缴要求、应税收入核算、税款精算方法、税收优惠适用、协定待遇享受、办税实操流程以及风险预警提示——对相关涉税事务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梳理。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指引不仅罗列了枯燥的条文,还筛选并编译了多起公开涉税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生动直观地向企业揭示跨境经营中可能遭遇的税务陷阱。附录部分更是囊括了全链条的涉税政策汇编,便于企业一站式检索所需信息。
对于这份新出炉的指引,承接中国与东盟间铁路运输业务的某国际物流公司财务负责人谭云丹深有感触。她指出,跨境涉税事务向来纷繁复杂,而该指引系统性地梳理了各类税费的申报流程,并辅以一系列电子资料,只需手机扫描二维码便能随时随地查阅。这无疑为企业处理跨境运输中的涉税难题提供了明晰的导航,显著降低了潜在的税务风险。
《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中新网西宁7月30日电(潘雨洁)7月30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条例共涵盖八章五十八条,旨在全面衔接国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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