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中国乡村)从高山果园(到星空民宿 黄桃串起湖南炎陵“)清凉游”
在湖南株洲炎陵县,盛夏七月依然凉爽宜人。这片坐落于罗霄山脉腹地的土地,以其独特的自然禀赋,将黄桃产业与乡村旅游完美融合,绘就出一幅乡村振兴的生动图景。
山间桃林郁郁葱葱,海拔六百至一千二百米的坡地上,沉甸甸的果实将枝头压弯。果农范婵媛站在自家果园里,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曾几何时,她对种植黄桃的前景忐忑不安,如今两百余株桃树正值盛果期,线上订单纷至沓来,年收入稳定在十几万元。从昔日山坳里的土坯房到如今县城里的宽敞住宅,这个普通农家的生活轨迹,折射出产业兴旺带来的喜人变化。
炎陵县森林覆盖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三以上,得天独厚的山区微气候与肥沃土壤,孕育出果肉细密、汁液饱满、芳香四溢的优质黄桃,使之赢得了“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的美誉。
面对鲜果保质期短、产业链单一的挑战,当地政府创新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协作机制,贯通采摘、物流、电商、包装等环节,创造了逾一万两千个就业岗位。种植大户朱圣华深有感触地介绍,村里与加工企业签订产销协议,优质果品供应鲜果市场,次级果则送往加工厂,彻底消除了果农对丰产不丰收的忧虑。
到2025年,炎陵黄桃全产业链的综合产值已突破三十八亿元大关,产品远销新加坡、马来西亚、阿联酋等海外市场。借着黄桃上市的东风,当地积极培育“避暑经济”,推出黄桃文化季、山风音乐会等系列文旅活动,“清凉游”正迅速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龙潭村的何日顺经营着三十多亩集种植、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果园。在他的示范引领下,全村已有四十二户农民投身种桃事业,种植规模拓展至千余亩,2025年每亩平均收益达到一点五万元。游客们提着果篮穿梭于桃林之间,既能享受清凉,又能体验采摘的乐趣。
为了让游客获得更丰富的体验,炎陵县今年暑期精心打造了三条精品采摘线路,包括颇具诗意的“‘氧’望星空”之旅。白天在桃园中亲手摘果、拍摄田园风光,夜晚入住星空民宿,在露台上仰望繁星、聆听虫鸣。来自江西萍乡的“零零后”陈可梦表示,这种放慢节奏的乡村度假方式,深受年轻人的喜爱。
十都镇的民宿老板邹祥文难掩兴奋之情:“这两天四十五间客房全部订满。”自黄桃上市以来,当地宾馆和民宿的入住率攀升了百分之二十八,炎陵的“清凉经济”正焕发出勃勃生机。
健《康观察:“银》发互助”背后,当老龄化遇见数字化
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简称浙大二院)的门诊大厅里,66岁的华贯丹身着一件醒目的红马甲,每逢周三便雷打不动地出现在这里,投身志愿服务已达十四个春秋。对她而言,这里不仅是工作场所,更是无数老年患者踏入医院大门后遇到的第一份温暖依靠。
“很多上了年纪的病人面对智能手机常常手足无措,预约时段看不清,自助设备的操作更是一头雾水。还有一些从乡下惴惴不安赶来求医的老人,往往还没见到医生,就先被这些繁复的流程拦在了外面。”华贯丹这样描述她每天目睹的场景。
当下,医疗体系正全面拥抱数字化浪潮,线上挂号、自助预约、扫码签到等智能手段无疑让就医变得高效便捷。然而,这些本应带来便利的技术,却在无形中筑起了一道令众多老年人难以跨越的“数字高墙”。
或许正是因为对同龄人那份茫然与无措感同身受,华贯丹十余年来始终坚守在门诊最前沿,以银发之龄服务银发群体,用细腻的同理心和十足的耐心,为老年病患开辟出一条温暖顺畅的就医之路。“每周三我清晨7时45分到岗,一直忙碌到下午四点。不过平日里只要医院志愿者人手不足,我也会随叫随到。”她坦言,当初投身志愿服务的初衷,不过是退休后不愿虚度光阴,想趁着身体尚健,多为他人尽一份心力。
在她看来,医院里的志愿服务绝非简简单单的指路答疑,它需要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过硬的应急本领。“医院会定期组织培训,像糖尿病识别、低血糖应急处理、急救操作流程,还有院内的紧急响应代码,这些知识我们都得熟练掌握。”长期扎根门诊一线,华贯丹早已对老年患者的就医习惯了如指掌,也由此摸索出一套专为长者量身打造的暖心服务模式。
“老年人接受新鲜事物确实需要更多时间,但接触多了会发现,他们每个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的老人愿意尝试学习自助挂号,我就会陪着他们,一步一步慢慢教;也有的实在学不会、或者压根不想学的,我便耐着性子反复叮嘱,尽力帮他们办妥一切。”华贯丹说,对待老人,最要紧的就是多一分包容,多一分等待。
除了日常导诊和协助长者使用智能设备外,扎实的专业训练还让她多次在门诊突发的紧急状况中从容应对。今年年初的一个清晨,距正式上岗还有二十来分钟,院区里突然传来急促的呼救声——一位患者晕倒在地,不省人事。“当时我刚好就在旁边,来不及多想,立刻按下应急按钮,触发院内的999急救预警。”华贯丹回忆道,警报一响,安保人员迅速联动,医护人员也闻声飞奔而至。与此同时,她冷静地疏导周边人群、清空急救通道,为抢救争取了宝贵时间。短短几分钟内,患者便被顺利转运至急诊接受救治。
十四年如一日的一线值守,细致入微的观察加上日积月累的专业沉淀,让她总能在危急关头稳住局面。除此之外,她还主动承担起带教新志愿者的工作,悉心帮助大家熟悉院区布局和就诊流程。
在门诊大厅里,像华贯丹这样的银发志愿者不在少数。黄依雯和程爱武两人的志愿服务生涯都已走过十五年,累计服务时长超过4000小时。“病人一句发自内心的感谢,就是我最大的慰藉。”今年73岁的黄依雯坦言,这份工作虽然没有报酬,但患者的认可和助人带来的快乐,是任何物质回报都无法比拟的精神满足。如今,她打算再坚持两年,完成自己的“第二次退休”。
58岁的程爱武则表示,家人的全力支持是她坚持公益之路的最大底气。“我丈夫本身就是医务人员,特别理解看病的难处,一直都很支持我。孩子从小跟着我一起参与志愿服务,耳濡目染间也早早懂得了乐于助人的道理。”
十多年来的坚守,日复一日地答疑引路、帮扶照料,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处处洋溢着细小而温暖的善意。这群银发志愿者的默默付出,依托于浙大二院“广济之舟”志愿服务联盟这一平台。作为浙江省内首家医院志愿服务联盟,经过十五年的深耕细作,目前联盟注册志愿者已超过7500名,累计服务时长突破66.2万小时,惠及患者达2707万人次。
当前,人口老龄化与医疗数字化转型相互交织,老年群体在就医时面临的数字鸿沟与陌生焦虑,已成为普遍的社会民生问题。而这群志愿者以“银发助银发”的独特互助模式,凭借同龄人之间的同理心、岁月积淀出的耐心以及多年不变的坚守,恰如其分地填补了数字化医疗中的人文空白,也让那些原本冰冷的智能流程,多了一丝触手可及的人间温情。
“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一天。社会发展太快了,不让老年人被这个时代遗忘,需要我们每个人都伸出援手。”华贯丹如是说。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走进中国乡村)从高山果园(到星空民宿黄桃串起湖南炎陵“)清凉游”在湖南株洲炎陵县,盛夏七月依然凉爽宜人。这片坐落于罗霄山脉腹地的土地,以其独特的自然禀赋,将黄桃产业与乡村旅游完美融合,绘就出一幅乡村振兴的生动图景。山间桃林郁郁葱葱,海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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