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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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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v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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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67.7 MB
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作者傅俊安
分类中文天堂最新版

软件介绍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功能特点

AR(、VR 更伤眼?专家:关键)在于“是否科学使用”

中新网广州7月22日电 (记者 蔡敏婕) 近年来,AR、VR游戏在孩子们中间流行起来,不少家长心生忧虑:“这些设备是否比手机更伤害眼睛?”甚至有人提出“戴上VR眼镜如同陷入沉浸式近视”的说法,这种观点是否科学?

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2日举办的“岭南时令与健康”发布会上,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主任医师刘臻臻对这一疑虑作出回应。他指出,所谓“戴上VR眼镜就像沉浸式近视”这一比喻虽然生动,却并不恰当。基于当前的医学认知,AR、VR设备本身并非诱发近视的“特殊风险因子”,核心症结仍在于使用时长、用眼方式及视觉负担。

刘臻臻解释道,此类设备能带来更加身临其境的视觉体验,孩子们往往会沉浸其中而忘记时间,眨眼频率随之下降,且视觉距离相对恒定。如果长时间不间断地使用,就可能加剧眼疲劳和干涩等视觉不适症状。

因此,关键并不在于“VR是否必然伤眼”,而在于“是否合理使用”。对儿童和青少年,特别是年龄较小的孩子,刘臻臻建议避免长时间佩戴沉浸式设备。若确实需要使用,则须严格控制时长,避免连续过久,并在每次使用后安排休息、远眺,帮助眼睛从持续性的近距离注视中舒缓恢复。

此外,若决定采用AR、VR等沉浸式设备,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品质有保障的产品,并重视屏幕显示效果与佩戴舒适性,减少因设备性能欠缺或操作方式不当而诱发视觉不适的可能性。

使用说明

侧躺玩手机真的会《损害眼睛 这样做伤害可以小》很多

最近,"千万别侧躺玩手机"这一话题登上热搜榜。一位博主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原本两眼视力正常,却因长期偏侧卧姿刷手机,导致一只眼睛出现斜视,更无奈的是双眼情况迥异——一边远视加弱视,另一边近视加散光,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

那么,这种看似普遍的习惯,真的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吗?除了眼睛,是否还会殃及身体其他部位?

先给出结论:影响确实存在,而且不容小觑,但究竟伤害在哪里,值得细细剖析。

实际上,侧躺玩手机对双眼的损伤是多维度的,首当其冲的便是物理压迫所引发的角膜改变。常见的侧卧姿态下,靠近床铺的那只眼往往紧贴枕头,甚至整个陷入其中,此时眼部受到寝具的持续压力,起身后很可能出现视物模糊的状况。究其根源,这种轻度压迫会造成角膜短暂变形,从而扰乱角膜散光状态。幸运的是,这种模糊多为暂时性,解除压迫后,角膜通常在几分钟内便恢复原状,视力随之回归正常。然而,若长年累月习惯性挤压同一只眼睛,角膜的形变将逐渐不可逆转,散光度数随之攀升,视力下降便成为难以挽回的事实。

此外,侧躺时若仅让一只眼紧盯屏幕而另一只被压迫或遮挡,长期下来极易诱发或加深看屏眼的近视,导致双眼屈光状态悬殊,眼疲劳问题也愈发突出。

眼压升高同样值得警惕。所谓眼压,即眼球内容物对眼球壁施加的压力,正常范围维持在10至21毫米汞柱之间,以保证眼球形态与功能的稳定。多项眼科学研究表明,侧卧位时,处于下方的那只眼眼压明显高于上方。例如,一项针对健康受试者的测试显示,右侧卧时,下方右眼平均眼压约达18.8±2.9毫米汞柱,上方左眼则为17.7±3.1毫米汞柱。对眼健康的普通人而言,这种体位性眼压波动通常无伤大雅;但青光眼患者却需格外留意——长期习惯性侧卧睡眠者,下方眼视野损害往往重于上方眼,因为侧躺的动作会让受压侧眼在不知不觉中承载更大的压力负荷。

常人侧躺刷手机,短则半小时,长则数小时,期间几乎一动不动,这意味着下方眼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处于相对较高的眼压环境中。日积月累,这种不均衡的压力分布虽对健康人群影响微弱,但对青光眼患者来说,其累积伤害难以忽视。

干涩与酸胀也是绕不开的困扰。细看"侧躺玩手机"这一行为,隐患不仅来自"侧躺"这一姿势,更源于"长时间沉浸在屏幕中"这一习惯。许多人都有过类似体验:躺下后刷刷刷停不下来,等抬眼看时,眼睛已干涩难忍、酸胀不已,视物发虚,只得频频眨眼来缓解。这正是典型的视疲劳与干眼症表现。

无论坐姿或卧姿,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都会令睫状肌持续紧绷,调节功能随之紊乱。研究指出,使用电子屏幕时,人眨眼频率可能骤减一半甚至更少。眨眼减少,泪膜便难以稳定,眼表水分蒸发加速,干涩感自然接踵而至。而侧躺姿势则会加剧这种状况,因为这一姿态难以维持理想的视距——要么手机凑得过近,要么屏幕角度刁钻,令眼部负担远大于端正坐姿。

更令人担忧的是,侧躺玩手机的危害远不止于眼睛。长时间侧卧低头看屏,整个身体形态随之扭曲:头部歪斜、颈部扭转、肩膀高低错落,脊柱也不得不随之变形。人体颈椎天然拥有向前的生理曲度,长期歪头低头会使该曲度逐渐变直,颈部肌肉为维持这一别扭姿势而持续紧绷,久而久之便可能诱发颈椎病。此外,这种固定姿势还会让体重偏向一侧,脊柱两侧受力极不均衡,长此以往,头位偏斜、脊柱侧弯等问题也可能接踵而来。

不过,完全戒掉躺姿刷手机的诱惑,对现代人来说未免苛刻。若能在习惯上略作调整,伤害便能大幅削减:

第一,能坐则别躺,若必须在床上看手机,尽量仰面平躺,将手机举至正上方,确保屏幕距离眼睛至少30厘米。需要注意的是,谨防手机脱手砸伤眼部;手臂悬空久了难免酸痛,选用可调节角度的支架是更明智的选择。

第二,无论采用何种姿势,每用眼20分钟便应稍作休息。不妨遵循"20-20-20"法则:近距离用眼20分钟后,眺望20英尺(约6米)以外的景物,持续至少20秒。

第三,尽量避免在全黑环境中注视高亮屏幕,明暗对比过于强烈会加倍刺激双眼。

第四,有意识地增加眨眼频率,这有助于泪膜有效刷新并润滑眼表。

第五,若已出现持续性眼干、视物模糊或单眼视力明显下降等状况,应尽早前往正规眼科机构就诊。

总体而言,侧躺玩手机并不会直接导致斜视,但确实可能加剧近视,令双眼度数差距拉大,还可能推高眼压并诱发干眼不适。今晚再拿起手机时,记得调整好自己的姿势,给眼睛和脊柱多一分温柔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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