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与(你我相关,健康中国这样建设)
在2012年至2025年间,中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攀升了3.85岁,达到79.25岁;婴儿死亡率降至3.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至5.4‰,孕产妇死亡率也下降至13.4/10万……这些数字,正是7月21日“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形势政策系列报告会第五场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所展示的,勾勒出健康中国建设丰硕成果的鲜活注脚。
雷海潮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维护人民健康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并部署了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由此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构建并持续完善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医疗服务体系、传统医药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医疗保障网络,历史性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成功应对了世纪疫情的严峻考验,民众健康水平得以稳步跃升。
“十四五”期间,6至17岁男性和女性的平均身高分别增长了2.1厘米和2.2厘米,6岁以下儿童超重与肥胖的上升趋势已被有效遏制,全国0至6岁儿童的眼保健及视力检查覆盖率高达95.8%。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4%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以年均近2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到2025年已达到33.69%。
展望“十五五”时期,我国仍将面对多重疾病风险并存及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错的复杂情势。雷海潮坦言,传染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慢性病防控压力日益加重,目前约有4.5亿慢性病患者,其死亡人数在居民总死亡中的占比高达88.5%。与此同时,民众对于生命质量与健康安全的关注度显著提升,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样化、差异化的新特征。
面向未来,如何加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雷海潮表示,“十五五”期间将紧扣党中央设定的战略目标,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引领,着力完善健康优先发展的政策与法规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模式更注重以健康为核心、服务体系更强调质量与效益的提升、改革治理更突出系统与协同,力争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健康根基。
“我们将全面深入实施国民健康、中医药振兴发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十五五’专项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力求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奠定坚实基础。”他如此强调。
为此,雷海潮详细阐述了“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以及大力发展卫生健康领域的新质生产力等。
雷海潮特别指出,未来将进一步把工作重心聚焦于补齐短板、强化弱项。2026年将继续实施10项为民服务实事,具体包括:新增100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服务、新增110个县提供心理门诊服务、三级医院开设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地市内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至少达到300项、6万人口以上县均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1万家医疗机构开设早孕关爱门诊、新增普惠托位15万个、为13周岁女孩免费提供HPV疫苗接种服务、开展3200名“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举办1万场以上健康知识讲座等。
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健康中国建设的每一步进展,都与每个人的幸福感紧密相连。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健康、美好的中国正逐步走来。
广州双沙城更项{目沙浦片区启动摇珠}
广州黄埔区双沙社区再迎安居喜讯!7月29日至31日,双沙城市更新项目的沙浦片区正式启动回迁安置房摇珠分配仪式。此次推出的房源坐落在项目首期复建区19号地块,涵盖3栋高层住宅,总计570套安置房,户型面积从61平方米到141平方米不等,共5种选择,预计可为超过1700位村民圆梦新居。
据悉,双沙项目此前已顺利完成“资格号摇珠”环节,本次进行的则是房号直接抽取,整个流程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确保每项操作都经得起检验,实现透明、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目前,19号地块的安置房装修工程正快马加鞭推进,计划于今年第三季度陆续交付使用。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双沙项目的安居成果远不止于此。复建区2号地块早在2024年10月便已交付,惠及双岗片区约5000名村民;而17号地块则于2026年1月完成移交,帮助1500余名村民顺利乔迁新居。至此,项目多点开花,持续为居民铺就幸福归家路。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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